證券代碼:601778 證券簡稱:晶科技術 公告編號:2023-098
晶科電力科技有限公司
關于簽署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籌集資金的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監會批準,晶科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證監會許可證)〔2021〕經931號批準,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公開發行了3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價為每張100元,募集資金總額為3萬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后,2021年4月29日,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2、971、776、415.09元。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核了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資金到位情況,并于2021年4月30日發行了天健檢驗〔2021〕191號《驗證報告》。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核了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資金到位情況,并于2021年4月30日發行了天健檢驗〔2021〕191號《驗證報告》。公司已將上述募集資金存入專戶。
二、簽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的原因、簽訂情況和募集資金專戶的開立情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9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44次會議和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公司債券部分募集項目的議案》同意清遠市三排鎮100MW農光互補綜合利用示范項目、渭南市白水縣西固鎮200MW光伏平價上網項目未使用的募集資金及相關募集資金賬戶累計利息收入凈額為88。421.08萬元(具體金額以實際結轉時募集資金專戶余額為準)用于投資新建晶科電力建德三都鎮70MWP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和晶科海南20萬千瓦源網絡儲存一體化項目。具體內容見2023年4月2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www.sse.com.cn)《關于變更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部分募集項目的公告》(公告號:2023-062)。
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保證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保護投資者權益,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監管要求》等有關規定,公司、發起人海通證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通證券”)分別與平安銀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銀行有限公司上海花卉分行(以下簡稱“乙方”)簽署了募集資金存儲三方監管協議(以下簡稱“三方監管協議”),《三方監管協議》的內容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范本)》沒有重大區別。
截至本公告之日,新項目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如下:
■
三、三方監管協議的主要內容
公司(甲方)、募集資金專戶開戶銀行(乙方)、海通證券(丙方)簽訂的《三方監管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開立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以下簡稱“專項賬戶”) ,截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募集資金投入項目募集資金的儲存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注:以上留空內容見上表“二、本次簽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的原因及簽訂情況及募集資金專戶開立情況”中列出的相關內容。)
2、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
3、丙方作為甲方的發起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指定發起人代表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監督甲方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
丙方承諾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執行、甲方制定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督指南第一號》和《甲方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對甲方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保薦職責,并進行持續監督。
丙方可以通過現場調查、書面詢問等方式行使其監督權。甲乙雙方應配合丙方的調查和查詢。丙方應至少每六個月對甲方募集資金的儲存和使用情況進行一次現場調查。現場調查時,應同時檢查募集資金專戶的儲存情況。
4、甲方授權丙方指定的發起人代表李文杰和韓超隨時到乙方查詢和復印甲方專用賬戶的信息;乙方應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專用賬戶信息。
發起人代表應向乙方出具合法身份證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員應向乙方出具合法身份證明和單位介紹信。
5、乙方每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實、準確、完整的專戶對賬單,并抄送丙方。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個月內從專戶提取的金額超過50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后達到發行募集資金總額凈額(以下簡稱“募集資金凈額”)的20%的,甲方應當及時通知丙方,并提供專戶支出清單。
7、丙方有權按照有關規定更換指定的發起人代表。丙方更換發起人代表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相關證明文件,并按照本協議第十二條的要求書面通知發起人代表的聯系方式。更換發起人代表不影響本協議的有效性。
8、乙方未及時向甲方出具對賬單三次,未配合丙方查詢調查專項賬戶信息的,甲方可主動終止本協議,并在丙方要求下單方面注銷募集資金專項賬戶。
9、丙方發現甲乙雙方未按約定履行本協議的,應當在了解有關事實后及時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書面報告。
10、本協議自甲方、乙方、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各自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自專戶資金全部支出完成并依法注銷之日起生效。
11、上述協議在有效期屆滿前提前終止的,甲方應當自協議終止之日起兩周內與有關當事人簽訂新協議,并及時公布。
12、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監會江西監管局報告一份,其余留甲方備用。
特此公告。
晶科電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7日
證券代碼:601778 證券簡稱:晶科技術 公告編號:2023-097
晶科電力科技有限公司
關于提供擔保的進展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提示:重要內容:
● 擔保人名稱:公司全資子公司
● 本擔保金額及實際提供的擔保余額:公司計劃為被擔保人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本金總額不超過43697.82萬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為被擔保人提供的擔保余額為41054.41萬元(包括本次)。
● 本擔保無反擔保。
● 對外無逾期擔保。
● 特別風險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余額為1000元、469元、276.76萬元(外幣按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換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18.56%。請注意相關風險。
一、擔保概述
(一)擔保概述
為滿足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晶科電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晶科技術”)擬為全資子公司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提供擔保。具體情況如下:
1、嘉興晶美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以下簡稱“嘉興晶美”)、銅陵晶鴻光伏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銅陵晶鴻”)、杭州蕭山晶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蕭山晶燦”)向上海農村商業銀行有限公司申請本金為308萬元、230萬元、380萬元的固定資產貸款,貸款期限為10年。公司為上述貸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已簽訂擔保協議。
2、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廣州太陽能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廣州”)計劃向江蘇銀行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分行申請本金為人民幣850萬元的固定資產貸款,貸款期限為10年,公司計劃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協議尚未簽署。
3、晶科電力有限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以下簡稱“晶科有限公司”)、上海晶平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晶平”)共同向恒生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請不超過2億元的共同信用額度,信用期為1年,公司計劃提供不超過2.4億元的連帶責任擔保,已簽署擔保協議。
4、重慶晶步光伏發電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晶步”)、重慶晶固光伏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晶固)、重慶晶泰光伏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晶泰)、重慶盛步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盛步”)擬分別向興業金融租賃有限公司申請人民幣721.60萬元、2,833.91萬元、140.86萬元、885.67萬元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期限均為8年,公司擬為上述融資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尚未簽訂擔保協議。
5、德興嘉佐電力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以下簡稱“德興嘉佐”)、鄱陽縣晶步光伏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鄱陽晶步)、上饒嘉文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饒嘉文”)、大連鴻晶太陽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連鴻晶”)計劃分別向長江聯合金融租賃有限公司申請人民幣3元,公司計劃為上述融資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并簽署了500.78萬元的融資租賃業務。主債務人及具體融資金額如下:
■
6、上饒科山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饒科山”)是公司全資子公司、擬向興業銀行南昌分行申請本金2960萬元的項目融資貸款,貸款期限為12年。公司為上述貸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最高不超過352萬元,擔保協議尚未簽訂。
7、上饒科岑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饒科岑”)擬向工業銀行南昌分行申請本金2400萬元的項目融資貸款。貸款期限為10年。公司為上述貸款提供不超過280萬元的連帶責任擔保,擔保協議尚未簽署。
8、公司全資子公司晶科電力(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晶科香港”)擬參與中東光伏發電項目的投標。公司向東方匯理銀行上海分行申請開立晶科香港投標保函。保函金額約895萬元(按保函生效日匯率換算),保函期限不超過11個月。
9、公司向瑞再企業保險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申請保函延期,為全資子公司Jinkoo Power Spain S.L.U.(以下簡稱“晶科西班牙”)為西班牙項目開發績效提供一般擔保,擔保金額約1520萬元(按擔保延期開業日匯率轉換),擔保延期為8個月,上述擔保延期已開業。
(二)決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23年向金融機構申請綜合信用額度及擔保計劃的議案》公司及其下屬公司為合并報表中的下屬公司(包括新成立和收購的下屬公司)提供166億元(或等值外幣)的新擔保額度(包括原擔保延期或續期)。具體內容見2023年4月29日、2023年5月22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關于2023年向金融機構申請綜合信用額度及擔保計劃的公告》(公告號:2023-057)和《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2023-072)。本次新增擔保金額在2022年股東大會批準的擔保金額范圍內,無需再次履行董事會或股東大會的審議程序。
(3)擔保額度的變化
本擔保涉及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下屬公司間擔保額度的調整、調整、被擔保人擔保額度、擔保余額的變化如下:
單位:萬元
■
注:1、本公司為晶科香港和晶科西班牙提供的擔保金額按擔保生效日人民幣兌美元匯率中間價兌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為晶科香港和晶科西班牙提供的擔保余額按2023年6月16日人民幣兌美元匯率中間價兌換。
2、擔保余額根據擔保融資資金的實際發放時間確定。保證金額準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如有誤差,則四舍五入。
二是被擔保人的基本情況
(一)被擔保人基本情況見附件1
(二)被擔保人財務數據見附件2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公司為嘉興晶美、銅陵晶鴻、蕭山晶燦提供擔保的主要內容如下:
1、擔保方式:連帶責任擔保。
2、擔保期限:公司為嘉興晶美、銅陵晶鴻、蕭山晶燦擔保期限,自合同約定的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3、擔保范圍:公司為嘉興晶美、銅陵晶紅、蕭山晶燦擔保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賠償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公司擔保上海光遼的主要內容如下:
1、擔保方式:連帶責任擔保。
2、擔保期限:公司擔保上海廣州市光州市的期限為自保證書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三年。
3、擔保范圍:公司為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和按主合同約定收取的全部利息,以及債務人應支付的手續費、違約金、賠償金、稅金和債權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三)公司為晶科有限公司和上海晶平提供擔保的主要內容如下:
1、擔保方式:連帶責任擔保。
2、擔保期限:公司為晶科有限公司,上海晶平擔保期限為自債權確定期屆滿之日起三年。
3、擔保范圍:公司為晶科有限公司,上海晶平擔保范圍為被擔保人在主協議或與主協議有關的情況下不時欠債權人的全部款項和債務,以及債權人不時產生/承擔的全部款項和債務。
(四)公司擔保重慶晶步、重慶晶固、重慶晶泰、重慶盛步的主要內容如下:
1、擔保方式:連帶責任擔保。
2、擔保期限:公司為重慶晶步、重慶晶固、重慶晶泰、重慶盛步的擔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承租人全部債權履行期滿之日起三年。
3、擔保范圍:公司為重慶晶步、重慶晶固、重慶晶泰、重慶盛步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債權人在主合同項下享有的全部債權,承租人履行主合同項下的任何其他義務,債權人為維護和實現主債權和擔保權而支付的費用和費用。
(五)公司為德興嘉佐、鄱陽晶步、上饒嘉文、大連鴻晶提供擔保的主要內容如下:
1、擔保方式:連帶責任擔保。
2、擔保期:公司為德興嘉佐、鄱陽晶步、上饒嘉文、大連宏晶的擔保期,自簽訂擔保合同之日起至租賃合同項下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2年。
3、擔保范圍:公司為德興嘉佐、鄱陽晶步、上饒嘉文、大連宏晶擔保的范圍為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支付的租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租賃購買價格等應付款項;債務人應當承擔返還財產和損害賠償責任;保證人給債權人造成的全部損失;債權人向債務人和保證人追究責任的費用。
(六)公司擔保上饒科山、上饒科岑的主要內容如下:
1、擔保方式:連帶責任擔保。
2、擔保期限:公司為上饒科山、上饒科岑擔保期限,自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三年。
3、擔保范圍:公司為上饒科山、上饒科岑擔保的范圍是債權人根據主合同向債務人提供貸款、融資、擔保等內外金融業務,包括但不限于債權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7)公司為晶科香港提供擔保的主要內容如下:
1、擔保方式:一般擔保。
2、擔保期限:公司為晶科香港的擔保期限不超過11個月。
3、擔保范圍:公司擔保的范圍為擔保協議下的最高賠償金額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公證費、律師費、差旅費、執行費、保全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八)公司為晶科西班牙提供擔保的主要內容如下:
1、擔保方式:一般擔保。
2、擔保期限:公司為晶科西班牙的擔保期限為延期擔保開立8個月。
3、擔保范圍:公司對晶科西班牙的擔保范圍為擔保項下的最高賠償金額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公證費、律師費、差旅費、執行費、保全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四、擔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相關擔保事項是為了滿足公司日常經營和業務發展的需要。擔保金額在公司年度擔保計劃金額范圍內,被擔保人為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下屬公司。公司可以及時掌握其日常經營活動和信用狀況,整體擔保風險可控,不會損害中小股東和公司的利益。
五、董事會意見
被擔保人均為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全資子公司,整體擔保風險可控。本擔保有助于滿足上述公司及其子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的資本需求。董事會認為,上述擔保事項不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符合《公司章程》的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有關規定。
六、對外擔保和逾期擔保的累計數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余額為人民幣1.469、276.76萬元(外幣按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換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母公司所有者權益的118.56%,其中控股子公司擔保余額為人民幣1.330、906.42萬元。無逾期對外擔保。
特此公告。
晶科電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7日
附件1:被擔保人的基本情況
■
附件2:被擔保人的財務數據
■
大眾商報(大眾商業報告)所刊載信息,來源于網絡,并不代表本站觀點。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數據和分析均來自公開渠道,如有任何不實之處、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我們及時處理。大眾商報非新聞媒體,不提供任何互聯網新聞相關服務。本文僅供讀者參考,任何人不得將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負。
如因文章侵權、圖片版權和其它問題請郵件聯系,我們會及時處理:tousu_ts@sina.com。
舉報郵箱: Jubao@dzmg.cn 投稿郵箱:Tougao@dzmg.cn
未經授權禁止建立鏡像,違者將依去追究法律責任
大眾商報(大眾商業報告)并非新聞媒體,不提供任何新聞采編等相關服務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備2023001087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