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276證券簡稱:萬馬股份公告編號:2023-065
債券代碼:149590債券簡稱:21萬馬01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情況。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本次會議于2023年7月12日下午2:30,在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號,萬馬創新園萬馬辦公大樓6樓會議室以現場投票、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李剛先生主持。本次會議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2.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計18人,代表公司有表決權股份330,720,372股,占公司總股本1,035,489,098股的31.9386%,占扣除公司回購股份專戶中已回購股份后的股本1,005,158,336股的32.9023%。其中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中小投資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下同)或其授權代表15人,共計代表具有有效表決權的股份4,123,318股,占萬馬股份股本總額的0.3982%。
現場出席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326,597,154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1.5404%,占扣除公司回購股份專戶中已回購股份后的股本1,005,158,336股的32.4921%;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4,123,218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3982%,占扣除公司回購股份專戶中已回購股份后的股本1,005,158,336股的0.4102%。
3.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出席了會議,高級管理人員和見證律師列席會議。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審議通過《關于開展票據池業務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326,666,854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7743%;反對4,049,518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245%;棄權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12%。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同意69,8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6928%;反對4,049,518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2102%;棄權4,0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970%。
三、見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北京中倫(杭州)律師事務所就本次股東大會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和召集人的資格、會議表決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中倫(杭州)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浙江萬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浙江萬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O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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