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929證券簡稱:雪天鹽業公示序號:2023-056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近日,雪天鹽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或“雪天鹽業”)接到董事、高管人員王哈濱、劉少華、劉小偉開具的《關于自愿不減持公司股票激勵股份的承諾函》,服務承諾其持有的將要上市流通員工持股計劃鼓勵股權自開啟發售之日起6個月內自行不高管增持,詳情如下:
一、本次服務承諾實際情況
結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下稱“《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公司為一部分工作人員各自授予了員工持股計劃,個股授于備案日為2021年6月28日。2023年6月12日,結合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和第四屆職工監事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根據,本次《激勵計劃》所授予一部分員工持股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能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總人數83人,可解除限售的員工持股計劃數量達到5,098,000股,占當前公司總股本的0.35%,發售商品流通日期是2023年6月29日,主要內容詳細公司在2023年6月22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公布的《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號:2023-055)。其中不少執行董事、高管人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數如下所示:
根據對企業的價值的肯定以及對于企業未來前景的自信,適用公司持續、平穩、持續發展,之上持有公司員工持股計劃鼓勵股份的董事、高管人員王哈濱、劉少華、劉小偉服務承諾:自2023年6月29日起6個月內(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12月28日)不高管增持其獲授的企業股票激勵股權。如果在以上期內違背服務承諾,則減持股份所獲得的所有收入歸公司所有。
二、董事會的職責
董事會將及時催促服務承諾6個月內不高管增持企業股票股東嚴格執行服務承諾,與此同時在相關服務承諾期滿,并督促再次遵循證劵管理機構、證交所等相關部門出臺的有關減持規定,并立即執行有關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雪天鹽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26日
證券代碼:600929證券簡稱:雪天鹽業公示序號:2023-057
雪天鹽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有關大股東服務承諾不高管增持公司股權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雪天鹽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大股東湖南輕工業鹽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輕鹽集團”)自2019年8月20日至2020年1月14日期內,利用上海交易所交易軟件以集中競價方式總計加持公司股權14,386,822股,占公司現階段總股本的0.98%。這部分個股受企業上次發行股份選購重慶市湘渝鹽業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湘渝鹽業”)100%股份因素的影響,自行服務承諾自2022年1月18日起18個月內(即2022年1月18日—2023年7月17日)不得轉讓,主要內容詳細公司在2021年12月18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雪天鹽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近日,公司收到上述情況股東承諾書,就其未來持倉意愿做出如下所示服務承諾:
根據對企業未來前景的自信以及對企業的價值的肯定,與此同時為了支持公司持續、身心健康、相對穩定的發展趨勢,維護保養廣大投資者權益,輕鹽集團自行服務承諾:始行企業持以集中競價方式加持公司股權限購服務承諾期滿之日起6個月內(即2023年7月18日-2024年1月17日),不用一切方法高管增持本公司持有的這部分雪天鹽行業的個股。
董事會將催促輕鹽集團嚴格執行服務承諾,并依據《公司法》、《證券法》及其證監會、上海交易所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雪天鹽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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