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5580證券簡稱:恒盛能源公告編號:2023-03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23年6月20日,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了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選舉產生了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和獨立董事;會議選舉產生了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和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開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職工代表監事,共同組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監事會任期均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同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及第三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董事長、監事會主席、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組成及聘任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的相關議案。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換屆選舉工作已完成,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第三屆董事會及專門委員會組成情況
(一)董事會成員
1、公司董事長:余國旭先生
2、公司非獨立董事:余國旭先生、余恒先生、席禮斌先生、徐潔芬女士
3、公司獨立董事:于友達先生、周鑫發先生、徐浩先生
(二)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成員
1、戰略委員會:余國旭先生(主任委員)、余恒先生、徐浩先生
2、審計委員會:于友達先生(主任委員)、徐浩先生、徐潔芬女士
3、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徐浩先生(主任委員)、席禮斌先生、周鑫發先生
4、提名委員會:周鑫發先生(主任委員)、余恒先生、于友達先生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任期為自股東大會選舉通過之日起三年,各專門委員會任期與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任期相同。
二、第三屆監事會組成情況
1、監事會主席:洪名高先生
2、職工代表監事:沈艷女士
3、非職工代表監事:洪名高先生、劉康銀先生
三、公司聘任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情況
1、總經理:余恒先生
2、副總經理:席禮斌先生、韋建軍先生
3、董事會秘書:徐潔芬女士
4、財務負責人/財務總監:項紅日先生
5、證券事務代表:唐夢瀅女士
上述人員簡歷詳見附件。
上述高級管理人員均具備與其行使職權相適應的任職條件,其任職資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不存在受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處罰的情形。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三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其中,董事會秘書徐潔芬女士、證券事務代表唐夢瀅女士已取得上海證券交易所董事會秘書任職資格證書。公司獨立董事對董事會聘任高級管理人員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四、董事會秘書、證券事務代表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龍游經濟開發區興北路10號
聯系電話:0570-7258066
聯系郵箱:zjhxxujf@163.com
傳真:0570-7258680
郵政編碼:324400
五、相關人員離任情況
因任期屆滿,公司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余杜康先生不再擔任公司董事,離任后不在公司擔任其他職務;公司第二屆監事會主席周躍森先生不再擔任公司監事職務,離任后不在公司擔任其他職務。截至本公告日,余杜康先生持有公司10.68%股份,周躍森先生持有公司0.02%股份,不存在應當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諾事項。公司董事會對上述人員在任職期間為公司發展做出的貢獻表示忠心感謝!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附件:
一、董事長簡歷
余國旭先生,1958年出生,中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高中學歷。1988年3月至1997年12月任蘭溪市城市建筑有限公司項目經理;1998年1月至2000年9月,任蘭溪市龍馬建材有限公司總經理;2000年10月至2008年6月,任浙江青龍山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長;2008年7月至2009年9月,任浙江恒鑫電力有限公司技改辦主任;2009年10月至2017年3月,任恒盛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技改辦主任、執行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國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數量為89,068,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1.81%。其與持有公司20.83%股份的股東杜順仙女士為夫妻關系,與持有公司10.96%股份的股東余恒先生系父子關系,與持有公司10.68%股份的股東余杜康先生系父子關系。與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未受過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和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沒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不屬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二、監事會主席簡歷
洪名高先生,1968年出生,中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中專學歷,2008年10月至2009年11月任浙江恒鑫電力有限公司生產部副總;2009年12月至2015年12月任恒盛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工程部工程師;2016年11月至2017年8月任杭州三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項目部總工程師;2018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臺州森林造紙有限公司熱電廠廠長;2018年12月起歷任公司綜合部主任、浙江恒鑫電力有限公司生產部負責人、職工代表監事;現任公司監事會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名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未受過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和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沒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不屬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三、高級管理人員簡歷
余恒先生,1983年出生,中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衢州市第八屆人大代表,龍游縣新生代企業家聯誼會會長。2006年9月至今,任浙江恒鑫電力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經理;2009年10月至2017年3月,任恒盛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總經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數量為30,688,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0.96%。其與持有公司31.81%股份的股東余國旭先生系父子關系,與持有公司20.83%股份的股東杜順仙女士系母子關系,與持有公司10.68%股份的股東余杜康先生系兄弟關系。與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未受過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和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沒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不屬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席禮斌先生,1968年出生,中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高中學歷。1989年9月至2008年10月,任浙江天聽亞倫有限公司發電運行主管;2008年11月至2011年1月,任浙江恒鑫電力有限公司生產主管;2011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總經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席禮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數量為14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5%,與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未受過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和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沒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不屬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韋建軍先生,1968年出生,中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高中學歷。1990年4月至2003年7月,任浙江龍游造紙廠熱電分廠操作工;2003年9月至2009年1月任浙江天聽亞倫有限公司熱電分廠操作工;2009年2月至2017年3月,任恒盛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總經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韋建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數量為84,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3%,與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未受過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和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沒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不屬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徐潔芬女士,1962年出生,中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中專學歷。2003年4月至2006年8月,任浙江青龍山建材有限公司財務科科長;2006年9月至2009年10月,任浙江恒鑫電力有限公司財務科長;2009年11月至2017年3月,歷任恒盛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科長、財務負責人;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會秘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潔芬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數量為56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20%,與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未受過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和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沒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不屬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項紅日先生,1969年出生,中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大專學歷。1990年8月至1998年7月任蘭溪市馬澗糧管所財務科長;1998年8月至2003年7月歷任蘭溪市糧食購銷公司財務科長、總會計師;2003年8月至2008年12月任重慶科華建材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總經理;2009年1月至2017年8月任金華壽生酒業有限公司財務部經理;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任本公司主辦會計;201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財務負責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項紅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數量為224,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8%,與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未受過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和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沒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不屬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四、證券事務代表簡歷
唐夢瀅女士,女,1990年出生,中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2013年9月至今歷任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納、會計、內審負責人、證券事務專員、證券事務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夢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未受過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和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沒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不屬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證券代碼:605580證券簡稱:恒盛能源公告編號:2023-030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3年6月20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樓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現場會議由公司董事長余國旭先生主持,會議采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會議的召集、召開及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會秘書出席了本次會議;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于修訂《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二)累積投票議案表決情況
2、關于選舉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3、關于選舉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4、關于選舉公司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的議案
(三)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四)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議案1屬于特別決議議案,已獲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
律師:裘曉磊、楊洋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本所律師認為: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與召開程序、召集人與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會議表決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證券代碼:605580證券簡稱:恒盛能源公告編號:2023-031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開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選舉產生了第三屆董事會成員。為保證公司董事會順利運行,經全體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會的會議通知要求,直接在公司三樓會議室以現場和通訊相結合方式召開,本次會議應參加表決的董事7人,實際參與表決董事7人,會議由半數以上董事推舉董事余國旭先生主持。會議列席人員為監事會成員、董事會秘書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會議審議通過四項議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關于選舉第三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
選舉余國旭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長,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一致。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董事會、監事會完成換屆選舉及聘任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關于選舉第三屆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的議案》
選舉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成員,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一致。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董事會、監事會完成換屆選舉及聘任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審議通過《關于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
聘任余恒先生為公司總經理,聘任席禮斌先生、韋建軍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聘任項紅日先生為公司財務負責人/財務總監,聘任徐潔芬女士為公司董事會秘書,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一致。
徐潔芬女士已取得上海證券交易所頒發的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符合任職要求。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董事會、監事會完成換屆選舉及聘任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議案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四)審議通過《關于聘任證券事務代表的議案》
聘任唐夢瀅女士為公司證券事務代表。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一致。
唐夢瀅女士已取得上海證券交易所頒發的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符合任職要求。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董事會、監事會完成換屆選舉及聘任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上網公告附件
(一)《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二)《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證券代碼:605580證券簡稱:恒盛能源公告編號:2023-032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開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選舉產生了第三屆監事會成員。為保證公司監事會順利運行,經全體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監事會的會議通知要求,現場決定召開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本次會議應參加表決的監事3人,實際參與表決監事3人,會議由半數以上監事推舉監事洪名高先生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會議審議通過一項議案。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關于選舉第三屆監事會主席的議案》
選舉洪名高先生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主席,任期與本屆監事會一致。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董事會、監事會完成換屆選舉及聘任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上網公告附件
(一)《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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