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1380證券簡稱:華緯高新科技公示序號:2023-016
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內容真正、精準和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近日,華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企業”)、控股子公司河南省華緯彈簧有限公司(下稱“河南省華緯”)與寧波市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諸暨分行、安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承銷商”)一同簽署《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詳情如下:
一、募資的現象簡述
經中國證監會開具的《關于同意華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批準〔2023〕616號),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人民幣普通股(A股)3,222.00億港元,每一股發行價28.84元,共募資rmb92,922.48萬余元,扣減未稅發行費rmb11,355.04萬余元,具體募資凈收益金額為81,567.44萬余元。以上募資已經在2023年5月11日及時,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1日對本次發行募資的及時情況進行檢審,并提交了《驗資報告》(信大會師報字[2023]第ZF10873號)。企業按照規范對募資展開了專用賬戶存放,并和承銷商、募集資金專戶監管銀行簽署了募資三方監管協議。
二、募集資金專戶的設立情況及《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的簽署狀況
公司在2023年6月7日舉行的第三屆股東會第七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子公司開立募集資金專戶并簽訂四方監管協議的議案》,允許控股子公司河南省華緯向銀行借款設立募資的重點帳戶,并和金融機構、承銷商、河南省華緯簽署《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受權公司管理人員以及授權特定工作人員申請辦理以上募資重點賬戶開設及《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簽定等相關事宜。
由于企業“高精密新能源車懸架彈簧智能化生產線新項目”的建設主體為公司全資子公司河南省華緯,為加強企業募資管理與應用,維護股民合法權利,依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及行政規章以及企業《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河南省華緯在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諸暨分行設立了募資重點帳戶,公司及河南省華緯與寧波市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諸暨分行、承銷商簽署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對募資的儲放與使用開展專用賬戶管理方法。
詳情如下:
三、《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主要內容
(一)協議書行為主體:
招標方一:華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招標方二:河南省華緯彈簧有限公司
承包方:寧波市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諸暨分行
丙方:安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招標方二已經在承包方設立募資重點帳戶,該專用賬戶僅限于招標方“高精密新能源車懸架彈簧智能化生產線新項目”募資的存儲應用,不可以作為別的主要用途。
(三)招標方一、招標方二、承包方理應一同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政策法規、規章制度。
(四)丙方做為招標方一的承銷商,應依據相關規定特定保薦代表人或者其它工作人員對招標方一、招標方二募集資金使用狀況進行監管。丙方應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及其招標方一制定的募資資金管理辦法執行其督導職責,并可以采用現場勘察、書面形式咨詢等形式履行其決定權。招標方一、招標方二和承包方理應相互配合丙方調查分析與查看。丙方半年對招標方一、招標方二募資的放置和應用情況進行一次監督檢查。
(五)招標方一、招標方二受權丙方指定保薦代表人趙宏、金梁和持續督導工作人員隨時都可以到承包方查看、打印招標方二專用賬戶的相關資料;承包方應當立即、精確、全面地向給予所需要的相關專用賬戶的相關資料。
保薦代表人或持續督導工作人員向乙方查看招標方二專用賬戶相關情況時應該出示個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證件;丙方指定別的相關工作人員向乙方查看招標方二專用賬戶相關情況時應該出示個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證件和介紹信。
(六)承包方分月(每個月15日前)向甲方一、招標方二出示銀行對賬單,并密送丙方。承包方理應確保銀行對賬單具體內容真正、精確、詳細。
(七)招標方二一次或是十二個月內總計從專用賬戶中取出的金額超過五千萬元或是募資凈收益的10%的,承包方應當立即以電子郵件或發傳真方法通告丙方,并提供專用賬戶的開支明細。
(八)丙方有權利根據相關要求拆換指定保薦代表人。丙方拆換保薦代表人的,理應將這些證明材料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與此同時按相關協議書第十一條的需求書面形式通知拆換后保薦代表人的聯系電話。拆換保薦代表人不受影響本協定法律效力。
(九)承包方連續三次未能及時向丙方出示銀行對賬單或者向丙方通告專用賬戶超大金額取出狀況,及其存有未相互配合丙方調研專用賬戶情況的,招標方或是丙方有權要求招標方單方停止本協定并銷戶募集資金專戶。
(十)本協定自招標方一、招標方二、乙、丙四方法定代表人者其法定代理人簽定加蓋分別公司公章之日起起效,至專用賬戶資產所有開支結束并按規定注銷之日起無效。
丙方責任至持續督導期完畢之日,即2025年12月31日消除。
四、備查簿文檔
《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
特此公告。
華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股東會
2023年6月17日
大眾商報(大眾商業報告)所刊載信息,來源于網絡,并不代表本站觀點。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數據和分析均來自公開渠道,如有任何不實之處、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我們及時處理。大眾商報非新聞媒體,不提供任何互聯網新聞相關服務。本文僅供讀者參考,任何人不得將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負。
如因文章侵權、圖片版權和其它問題請郵件聯系,我們會及時處理:tousu_ts@sina.com。
舉報郵箱: Jubao@dzmg.cn 投稿郵箱:Tougao@dzmg.cn
未經授權禁止建立鏡像,違者將依去追究法律責任
大眾商報(大眾商業報告)并非新聞媒體,不提供任何新聞采編等相關服務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備2023001087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