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董事會、整體執行董事以及相關公司股東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 高管增持行為主體的相關情況
截止到本公告日,恒豐科技發展有公司(下稱“企業”、“華榮股份”)控股股東、執行董事、總經理李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350,000股,占公司總總股本5.44%;控股股東、執行董事李妙華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834,000股,占公司總總股本7.06%。
● 減持計劃主要內容
公司在2023年6月25日接到公司股東李躍先生通知函,根據自己的融資需求,李躍老先生擬始行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交易日以后的6個月的時間內根據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其持有的企業無限售流通股份不得超過4,000,000股(占自己持有股份的21.80%,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是1.18%),高管增持價錢根據市場行情明確。
公司在2023年6月25日接到公司股東李妙華先生通知函,根據自己的融資需求,李妙華老先生擬通過大宗交易規則和集中競價相結合的方式高管增持其持有的企業無限售流通股份不得超過4,301,000股(占自己持有股份的18.05%,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是1.27%);選用集中競價方式高管增持的,始行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交易日以后的6個月的時間內高管增持;選用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始行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交易日以后的6個月的時間內高管增持,高管增持價錢根據市場行情明確。
李躍老先生、李妙華老先生根據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票,高管增持期內,企業若有分紅派息、派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配資等除權除息事宜,減持股份數將相對應作出調整。
一、高管增持行為主體的相關情況
1.以上高管增持行為主體無一致行動人。
2.以往12個月,李躍老先生未減持股份。
3.李妙華老先生于2022年9月1日一2023年2月28日根據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1,866,000股(占公司總總股本0.55%),高管增持價格定位均是23.28-23.53元/股。
二、減持計劃主要內容
注: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將在減持計劃公示之日起三個買賣日后六個月內開展,高管增持期間為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12月29日。
(一)有關公司股東是否存在別的分配 □是 √否
(二)控股股東及董監高先前對占股比例、持股數、持倉時限、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總數、高管增持費用等是不是作出承諾 √是 □否
李躍老先生、李妙華老師在華榮股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前服務承諾:①自企業股票發行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其持有的公司股權;②以上服務承諾屆滿后,在企業任職期,每一年轉讓股權不得超過其持有公司股份總量的百分之二十五;辭職后六個月內,不出讓其持有的公司股權;③自企業股票發行至其高管增持期內,企業若有分紅派息、派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配資等除權除息事宜,高管增持成本價低限和股權數將相對應作出調整;④若自己擬減持企業股票,將于高管增持前3個交易日公示減持計劃;⑤若自己違反本持倉意愿及高管增持意愿的服務承諾,減持股票所得的盈利歸公司所有。
此次擬減持事宜與此前已公布的服務承諾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規定的其他事宜 無
三、有關風險防范
(一)此次減持計劃執行有待觀察,李躍老先生、李妙華老先生將根據市場需求情況及股價情況等再決定是否執行此次股份減持方案。
(二)減持計劃執行是不是可能造成發售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風險 □是 √否
(三)別的風險防范
李躍老先生、李妙華老師在減持計劃執行期內,將嚴格執行《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法律法規的規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恒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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