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廣州普邦園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普邦股份”或“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通知于2023年6月1日以郵件及通訊方式向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發出。會議于2023年6月21日上午9:00以通訊方式召開,應參會董事9人,實際參會董事9人。本次會議由董事長涂善忠先生主持,會議的通知、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董事會通過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關于開展應收賬款保理業務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鑒于開展應收賬款保理業務可加速公司流動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應收賬款管理成本,不會對公司日常經營產生重大影響,風險可控,董事會同意公司開展總額度不超過人民幣10億元的保理業務,并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獨立董事對該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內容詳見2023年6月22日披露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開展應收賬款保理業務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38)及《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二、審議通過《關于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結構性存款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經營需要,董事會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8億元自有資金購買結構性存款產品,在此額度內,資金可滾動使用;單筆投資期限不超過12個月,并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獨立董事對該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內容詳見2023年6月22日披露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結構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39)及《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三、審議通過《關于使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為提高公司資金的使用效率,董事會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8億元自有資金擇機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理財產品,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以循環滾動使用;單筆投資期限不超過12個月,并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獨立董事對該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內容詳見2023年6月22日披露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使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40)及《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廣州普邦園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廿二日
證券代碼:002663 證券簡稱:普邦股份 公告編號:2023-037
廣州普邦園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廣州普邦園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通知于2023年6月1日以郵件及通訊方式向公司監事發出。會議于2023年6月21日上午11:00以通訊方式召開,應參會監事3人,實際參會監事3人。本次會議由監事會主席盧歆女士主持,會議的通知、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監事會通過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關于開展應收賬款保理業務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監事會認為:公司開展應收賬款保理業務符合公司目前的經營實際情況,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資金周轉,提高資金利用率,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監事會同意本項議案。
內容詳見2023年6月22日披露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開展應收賬款保理業務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38)。
二、審議通過《關于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結構性存款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監事會認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結構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資金的使用,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的情形。相關審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監事會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8億元自有資金購買結構性存款產品。
內容詳見2023年6月22日披露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結構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39)。
三、審議通過《關于使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監事會認為:在保證公司日常運營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擬使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有利于進一步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現金所產生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該事項決策和審議程序合法、合規。因此,監事會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額度不超過人民幣8億元的自有資金購買低風險、流動性高的理財產品事項。
內容詳見2023年6月22日披露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使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40)。
特此公告。
廣州普邦園林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廿二日
證券代碼:002663 證券簡稱:普邦股份 公告編號:2023-038
廣州普邦園林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開展應收賬款保理業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為加速公司流動資金周轉,滿足公司日常經營資金需求,廣州普邦園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轉讓方”) 于2023年6月21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開展應收賬款保理業務的議案》,獨立董事發表同意意見,同意公司擬與金融機構、類金融機構(以下簡稱“合作機構”)開展保理業務。本次擬授權保理業務總額度不超過10億元,授權期限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本次開展應收賬款保理業務的審議權限在公司董事會權限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本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保理業務的主要內容
1.業務概述:公司作為轉讓方,將應收賬款轉讓給合作機構,合作機構根據受讓的應收賬款向公司支付保理款。
2.合作機構:金融機構、類金融機構等,具體合作機構根據綜合資金成本、融資期限、服務能力等綜合因素選擇。合作機構與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在產權、業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經造成上市公司對其利益傾斜的關系。
3.額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單項保理業務期限以單項保理合同約定期限為準。
4.保理融資金額:總額度不超過人民幣10億元。
5.保理方式:應收賬款債權無追索權保理方式及應收賬款債權有追索權保理方式。
6.保理融資利息:根據市場費率水平由雙方協商確定。
7.實施方式:在獲得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二、主要責任及說明
開展應收賬款無追索權保理業務,保理業務相關機構承擔應收賬款債務方信用風險,若出現應收賬款債務方信用風險而未收到或未足額收到應收賬款,保理業務相關機構無權向公司追索未償融資款及相應利息。
開展應收賬款有追索權保理業務,公司應繼續履行服務合同項下的其他所有義務,并對有追索權保理業務融資對應的應收賬款承擔償還責任,保理業務相關機構若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足額收到應收賬款、融資利息,則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向公司追索未償融資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產生的罰息等。
三、對公司的影響
開展應收賬款保理業務后,可加速公司流動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應收賬款管理成本,不會對公司日常經營產生重大影響,不影響公司業務的獨立性,風險可控。本次開展應收賬款的保理業務有利于公司業務的發展,符合公司發展規劃和公司整體利益。
四、決策程序和組織實施
1.在額度范圍內授權公司管理層或相關部門負責人行使具體操作的決策權并簽署相關合同文件,確定可以開展的應收賬款保理業務具體額度;
2.授權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實施應收賬款保理業務。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將及時分析應收賬款保理業務,如發現或判斷有不利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控制風險,并第一時間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3.審計部門負責對應收賬款保理業務開展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4.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公司應收賬款保理業務的具體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
五、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開展應收賬款保理業務,有利于加快公司資金回收,促進公司的業務發展,符合公司發展規劃和整體利益。公司董事會決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獨立董事同意公司開展應收賬款保理業務。
六、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開展應收賬款保理業務符合公司目前的經營實際情況,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資金周轉,提高資金利用率,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監事會同意開展應收賬款保理業務。
七、備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2. 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相關議案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廣州普邦園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廿二日
證券代碼:002663 證券簡稱:普邦股份 公告編號:2023-039
廣州普邦園林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結構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1.投資種類: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結構性存款。
2.投資金額:廣州普邦園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的投資額度合計不超過人民幣8億元,在上述額度范圍內,資金在上述額度范圍內可以滾動使用,單筆投資期限不超過12個月。
3.特別風險提示:公司將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適量的投資結構性存款,但仍不排除該投資的收益受到市場波動、宏觀經濟政策變化等影響,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投資情況概述
1.投資目的: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經營需要,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資金進行結構性存款,可提高閑置資金利用率和資金價值,進一步提升公司整體業績水平,為公司和股東獲取較好的投資回報。
2.投資金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的投資額度合計不超過人民幣8億元,在上述額度范圍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單筆投資期限不超過12個月。
3.投資方式:為控制風險,公司購買結構性存款產品的發行主體為能夠提供低風險承諾的金融機構,產品品種為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結構性存款。
4.投資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之內有效。
5.資金來源: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資金。
6.關聯關系說明:公司在進行結構性存款時與相關主體如產品發行主體不得存在關聯關系。
二、審議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結構性存款的議案》,獨立董事發表同意意見,董事會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本次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結構性存款的審議權限在公司董事會權限內,本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投資風險分析及風控措施
投資風險:結構性存款屬于低風險投資品種,但仍然會受到金融市場及宏觀經濟的影響。
風險控制措施:公司在上述授權額度內的資金僅限于購買銀行結構性存款,不得進行證券投資等其他對外投資行為。為有效控制風險,公司將選取發行主體能夠提供安全性高、流動性較好的結構性存款,風險在公司的可控范圍之內。公司獨立董事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四、對公司的影響
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經營需要,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資金進行結構性存款,可提高閑置資金利用率和資金價值,進一步提升公司整體業績水平,為公司和股東獲取較好的投資回報。
五、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經營需要,公司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資金進行結構性存款,可以為公司增加一定的投資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資金的使用效率,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獨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結構性存款事項。
六、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結構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資金的使用,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的情形。相關審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監事會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8億元自有資金購買結構性存款產品。
七、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相關議案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廣州普邦園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廿二日
證券代碼:002663 證券簡稱:普邦股份 公告編號:2023-040
廣州普邦園林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1.投資種類:理財產品,包括但不限于銀行固定收益型或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的理財產品及證券公司保本型收益憑證等。
2.投資金額:廣州普邦園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擬使用不超過8億元的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在上述額度及決議有效期內,資金可以循環滾動使用。
3.特別風險提示:公司將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適量的投資理財產品,但仍不排除該投資的收益受到市場波動、宏觀經濟政策變化等影響,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投資情況概述
1.投資目的
公司在不影響正常經營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可以提高自有資金使用效率,增加資金收益,為公司及股東獲取更多的回報。
2.投資金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擬使用不超過8億元的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在上述額度及決議有效期內,資金可以循環滾動使用。
3.投資方式
投資理財產品必須以公司及子公司的名義進行購買,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在上述額度范圍行使投資決策權并辦理具體購買事宜。公司及子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嚴格控制風險,對理財產品進行嚴格評估,選擇流動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包括但不限于銀行固定收益型或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的理財產品及證券公司保本型收益憑證等),不涉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中規定的風險投資品種。
4.投資期限
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單筆理財產品投資期限不超過12個月。
5.資金來源
上述擬用于購買理財產品的資金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資金,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資金來源合法合規。
二、審議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獨立董事發表同意意見,董事會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本次投資不涉及風險投資和關聯交易事項,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根據相關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在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投資風險分析及風控措施
(一)投資風險
1.雖然投資產品屬于低風險投資品種,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影響較大,不排除該項投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
2.公司將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適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資的實際收益不可預期;
3.相關工作人員的操作和監控風險。
(二)針對投資風險,擬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選擇信譽好、規模大、有能力保障資金安全,資金運作能力強的金融機構所發行的產品,投資產品則須滿足流動性好、安全性高等特征。
2.公司將實時分析和跟蹤產品的凈值變動情況,如評估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3.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4.資金使用情況由公司內審部門進行日常監督。
5.公司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投資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基于“規范運作、防范風險、謹慎投資、保值增值”的原則,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過人民幣8億元的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不會影響公司日常資金周轉需要,不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有利于有效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投資效益,進而提升公司整體業績水平,保障股東利益。
五、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目前經營情況良好、財務狀況穩健,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且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情況下,合理使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資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該事項的決策和審議程序合法、合規。獨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事項。
六、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在保證公司日常運營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擬使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有利于進一步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現金所產生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該事項決策和審議程序合法、合規。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額度不超過人民幣8億元的自有資金購買低風險、流動性高的理財產品事項。
七、備查文件
1.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2.第五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相關議案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廣州普邦園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廿二日
證券代碼:002663 證券簡稱:普邦股份 公告編號:2023-041
廣州普邦園林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累計訴訟、仲裁事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特別提示:
1.訴訟、仲裁事項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為原告/被申請人的訴訟、仲裁合計涉案金額為17,914.59萬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為被告/被申請人的訴訟、仲裁合計涉案金額為9,943.92萬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為第三人的訴訟、仲裁合計涉案金額為1,381.15萬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連續十二個月內累計發生的訴訟、仲裁涉案金額合計29,239.66萬元(上述訴訟、仲裁的案件涉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買賣合同糾紛等類型),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9.73%。
3.因司法機關送達流程影響,公司可能存在未收到、或延遲收到部分相應法律文書的情況。因本公告涉及事項尚在訴訟進展過程中,對公司財務狀況、本期利潤及期后利潤的影響尚不確定。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廣州普邦園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普邦股份”或“公司”)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連續十二個月內累計訴訟、仲裁事項進行統計,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 累計訴訟、仲裁事項的基本情況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連續十二個月內累計發生的訴訟、仲裁涉案金額合計29,239.66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9.7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為原告/被申請人涉及的訴訟、仲裁合計涉案金額為17,914.59萬元,占總金額的61.2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為被告/被申請人涉及的訴訟、仲裁合計涉案金額為9,943.92萬元,占總金額的34.0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為第三人涉及的訴訟、仲裁合計涉案金額為1,381.15萬元,占總金額的4.72%。具體情況詳見公告附件《連續十二個月累計訴訟及仲裁情況統計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單項涉及金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一千萬元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二、 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訴訟、仲裁案件以及附件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三、本次公告的累計訴訟、仲裁事項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為原告方的事項,公司將通過積極采取訴訟、仲裁等法律手段維護公司合法權益,加強經營活動中相關款項的回收工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為被告方的事項,公司將積極應訴,妥善處理,依法保護公司及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鑒于上述訴訟、仲裁案件尚在進展過程中,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依據會計準則的要求和屆時的實際情況進行會計處理。公司將密切關注相關事項的后續進展,切實維護公司合法權益,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四、備查文件
1.相關訴訟、仲裁事項的材料。
特此公告。
廣州普邦園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廿二日
附件:連續十二個月累計訴訟及仲裁情況統計表
注:1.除已披露過的訴訟、仲裁及上述統計表案件外,最近十二個月內其他金額小于1,000萬的訴訟、仲裁合計179項,合計涉案金額約為人民幣14,214.78萬元。
2.經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及第五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同意公司公開掛牌轉讓公司持有的四川深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權。交易完成后,公司將不再持有其股權,亦不再納入公司合并報表范圍。截至2023年5月16日,上述股權轉讓的相關工商變更登記備案手續已完成。
3.上述案件涉及金額與最終實際執行金額可能存在一定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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