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二次會議于2023年6月14日以電子郵件及電話方式通知全體董事,并于2023年6月20日以現場與通訊相結合的方式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9名,實際出席董事9名。會議由董事長主持,會議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合法有效。經與會董事審議,通過如下決議:
一、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關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對公司全資子公司增資的議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協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肥協鑫”)以自有資金對公司全資子公司阜寧協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阜寧協鑫”)增資,本次增資合肥協鑫以30,000萬元認購阜寧協鑫30,000萬元新增注冊資本。增資完成后阜寧協鑫的注冊資本由27,477萬元人民幣增加至57,477萬元人民幣。具體內容詳見刊載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
二、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關于向關聯方轉讓子公司51%股權暨累計關聯交易的議案》,關聯董事朱共山先生、朱鈺峰先生、孫瑋女士、舒樺先生、馬君健先生、張強先生已回避表決,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獨立董事就公司《關于向關聯方轉讓子公司51%股權暨累計關聯交易的議案》進行了事前認可,并發表了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刊載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
特此公告。
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證券代碼:002506 證券簡稱:協鑫集成 公告編號:2023-070
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對公司
全資子公司增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投資概述
1、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對公司全資子公司增資的議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協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肥協鑫”)以自有資金對公司全資子公司阜寧協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阜寧協鑫”)增資,合肥協鑫擬以30,000萬元認購阜寧協鑫30,000萬元新增注冊資本。增資完成后阜寧協鑫的注冊資本由27,477萬元人民幣增加至57,477萬元人民幣。
2、公司2023年6月20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對公司全資子公司增資的議案》,本次交易合肥協鑫已履行內部相關審議程序。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本次增資屬于公司董事會審批權限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3、本次增資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增資方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合肥協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質: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東縣合肥循環經濟示范園四頂山路與乳泉路交口東南角
4、法定代表人:孫國亮
5、注冊資本: 208,336萬元
6、經營范圍:太陽能發電技術服務;光伏設備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設備及元器件銷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除許可業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許可項目:發電業務、輸電業務、供(配)電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7、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萬元
?。ㄒ陨?022年財務數據已經審計,2023年一季度數據未經審計)
8、股權結構:公司控制合肥協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0.71%股權。
三、增資標的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阜寧協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3、住所:鹽城市阜寧經濟開發區香港路888號(A)
4、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8日
5、法定代表人:韓春榮
6、注冊資本:27,477萬元
7、經營范圍:許可項目:發電業務、輸電業務、供(配)電業務;一般項目:工程和技術研究和試驗發展;光伏設備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設備及元器件銷售;太陽能發電技術服務;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進出口代理;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
8、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萬元
?。ㄒ陨?022年財務數據已經審計,2023年一季度數據未經審計)
9、增資前后股權結構情況:
單位:萬元
四、增資目的及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合肥協鑫對阜寧協鑫增資有助于阜寧協鑫增加資產規模并進一步降低資產負債率,進一步增強阜寧協鑫的融資能力及公司的整體實力。增資完成后,阜寧協鑫將把握市場機遇,加速阜寧12GW高效光伏組件項目建設,提高市場競爭力,為公司帶來更好的業績回報。
本次增資資金為合肥協鑫自有資金,增資完成后,阜寧協鑫仍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會對公司財務及經營狀況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二次會議決議 ;
2、《阜寧協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增資協議》。
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證券代碼:002506 證券簡稱:協鑫集成 公告編號:2023-071
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向關聯方轉讓子公司51%股權
暨累計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概述
2023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關聯方轉讓子公司51%股權暨累計關聯交易的議案》。根據中國證監會《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精神要求,公司主動剝離“類金融”業務,回收資金聚焦和發展主營業務,扎根光伏“智造”,踐行以“光伏+儲能”為核心的綜合能源系統集成商的發展戰略。
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協一商業保理(蘇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協一保理”)主要從事的應收賬款商業保理業務屬于“類金融”業務。鑒于公司目前已制定清晰明確的“光伏+儲能”為核心的綜合能源系統集成商的戰略。在綜合考慮上述因素及公司的實際情況,基于戰略聚焦及資源的優化配置的考慮,經公司審慎研究,決定擬將公司持有的協一保理51%股權轉讓給協鑫金控(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協鑫金控”)。
根據江蘇華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蘇華評報字[2023]第322號)《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擬轉讓協一商業保理(蘇州)有限公司51%股權涉及的股東部分權益價值資產評估報告》,以 2022年12月31日為評估基準日,采用資產基礎法確定協一保理股東全部權益評估價值為19,365.76萬元,并以此作為定價基礎雙方經協商一致,協鑫金控同意以人民幣98,765,376.00元人民幣受讓公司持有的51%股權,股權轉讓后公司持有協一保理股權比例降低至49%,協一保理不再納入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公司不再開展保理業務。
公司控股股東協鑫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協鑫集團”)持有協鑫金控60%股權,協鑫金控與公司為同一實控人朱共山先生控制的企業,故協鑫金控為公司關聯方,本次交易屬于關聯交易。本次關聯交易未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上述事項已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聯董事朱共山先生、朱鈺峰先生、孫瑋女士、舒樺先生、馬君健先生、張強先生已回避表決,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進行了事前認可并發表了獨立意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本次交易金額未達到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但因公司連續十二個月累計關聯交易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因此本次交易仍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交易對方的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協鑫金控(上海)有限公司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000MA1K37W302
3、公司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張強
5、注冊資本:200,000萬元人民幣
6、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富特北路211號302部位368室
7、經營范圍:實業投資、投資咨詢、企業管理咨詢、商務咨詢,市場營銷策劃,市場信息咨詢與調查(不得從事社會調查、社會調研、民意調查、民意測驗),展覽展示服務,會務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8、股權結構:協鑫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太倉港協鑫發電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
9、履約能力分析:
協鑫集團是一家以風光儲氫、源網荷儲一體化、新能源、清潔能源、移動能源產業新生態、綠色低碳零碳科技等多極發展的創新型全球化綠色科技企業。協鑫金控為協鑫集團旗下專注于綠色金融領域的專業化公司,因此,本次合作方信譽優良,資信情況良好,具有較好的履約能力。
10、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萬元
?。ㄒ陨?022年財務數據已經審計,2023年一季度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三、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協一商業保理(蘇州)有限公司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594MA1MJ14A28
3、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4、法定代表人:仇東軍
5、注冊資本:50,000萬元人民幣
6、注冊地址:蘇州工業園區新慶路28號301室
7、經營范圍:以受讓應收賬款的方式提供貿易融資;應收賬款的收付結算、管理與催收;銷售分戶(分類)賬管理;與本公司業務相關的非商業性壞賬擔保;企業客戶資信調查與評估;與商業保理相關的咨詢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8、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萬元
?。ㄒ陨?022年財務數據已經審計,2023年一季度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9、股權轉讓前后的股權結構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本次出售全資子公司股權,在滿足協議約定和相關規定的條件后將導致本公司合并報表范圍變更,協一保理將不再納入本公司合并報表范圍。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公司不存在為協一保理提供擔保、委托理財,以及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等情形,協一保理的股權不存在抵押、質押或其他第三人權利,不存在涉及有關資產的重大爭議、擔保、重大訴訟及仲裁事項,不存在被查封、凍結等狀況。
四、股權轉讓協議的主要內容
轉讓方: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讓方:協鑫金控(上海)有限公司
目標公司:協一商業保理(蘇州)有限公司
?。ㄒ唬┕蓹噢D讓價款
甲方委托【江蘇華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目標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進行了評估,并出具了資產評估報告。在持續經營前提下,采用【資產基礎法】確定目標公司股東全部權益評估價值為【19,365.76】萬元,比審計后賬面凈資產【14,029.08】萬元,評估增值【5,336.68】萬元,增值率【38.04%】。在上述標的股權的評估價值基礎上,甲方同意向乙方出讓標的股權的股權轉讓價款為【98,765,376.00】元(大寫:【玖仟捌佰柒拾陸萬伍仟叁佰柒拾陸元整】)(以下簡稱“股權轉讓價款”)
(二)支付方式
各方同意股權轉讓價款按下列方式分二期支付:
第一期: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款【49,382,688.00】元(大寫:【肆仟玖佰叁拾捌萬貳仟陸佰捌拾捌元整】)至甲方。
第二期:在各方辦理完成標的股權轉讓的工商登記手續(以目標公司就本次股權轉讓取得相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簽發的營業執照日期為準)及丙方收回附件二^[注1]中保理債權后,乙方支付剩余股權轉讓價款至甲方。
^[ 注1]附件二保理債權為協一保理應收浙江鴻曼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的保理借款
?。ㄈ┫葲Q條件
1、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股權轉讓價款的義務以下列每項條件(以下簡稱“先決條件”)得到滿足或由乙方書面同意豁免為前提:
?。?)自本協議簽署日起至第一期付款日止,甲方、丙方在本協議第【六】條中作出的每一陳述和保證在所有方面是真實和準確的;
?。?)轉讓標的股權的事項經甲方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3)本協議及其他必要文件已經由各方適當簽署;
?。?)不應曾經發生或正持續發生甲方和丙方嚴重違反或破壞本協議的事件;及
?。?)自本協議簽署日起至第一期付款日止,目標公司沒有發生任何重大不利變化。
2、甲方和丙方應盡商業上合理的最大努力,以促使本條第1款規定的先決條件得到滿足。
?。ㄋ模┻^渡期間承諾及義務
1、甲方和丙方在此約定并承諾,在過渡期間內,除非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或經乙方另行事先書面同意,目標公司應按照正常的方式經營其業務,在所有重要方面和方式上與過去經營其業務的實踐保持一致,并且遵守所有適用法律。在過渡期間內,除非在本協議中另有明確約定或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或適用法律有強制性規定,甲方不會授權、承諾或同意目標公司:
(1)創設、發生或承擔任何借款,但目標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業務中所必需的除外;
?。?)承擔、保證、同意或以其他形式(不管是以直接、間接、或有及其他方式)對任何人的義務(目標公司自身義務除外)承擔責任;
?。?)進行任何總額超過【5】萬元的資本支出(但正常生產經營業務中所必需的除外)或向任何人進行的出資或投資;
(4)聘用員工、修改與員工之間的勞動合同條款,授予任何勞動補償。賠償費用(根據法律要求的除外),通過或修改任何員工福利計劃,向員工提供貸款或預付款;
?。?)與其任何現有股東或其任何關聯方進行任何安排或交易,但目標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業務中發生的除外;
?。?)以任何形式向其現有股東或其任何關聯方進行分紅或分配(包括現金或實物);
(7)向其現有股東或其關聯方作出或承諾作出任何基于公司股權或注冊資本發行、回購、購買、償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股權利益回報的款項支付;
(8)對會計方法(包括稅務會計方法)、原則或實踐進行任何實質性修改;
?。?)處置目標公司任何財產,在正常經營活動中進行的處置或本協議允許的情形除外;
?。?0)任何可能導致上述情形發生的作為或不作為;或
?。?1)在任何方面違反任何本協議及其他交易文件的任何條款,或妨礙就任何本協議及其他交易文件項下義務的履行或預期交易的完成。
2、甲方和丙方應允許乙方及其代表對目標公司的運作、資產、記錄、財務、監管和法律條件及其他方面進行進一步適當的查驗并完成其盡職調查。
3、甲方和丙方應確保目標公司的所有活動均遵守所有適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與稅務、勞動、社保及公積金、借貸、外匯管理、反洗錢、反腐敗、公司組成、管理和一般性業務開展有關的適用法律)。
4、本次交易無需進行過渡期間損益審計,過渡期間因正常經營產生的收益或者虧損均由甲方所有或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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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支付第一期股權轉讓價款且甲方向乙方移交丙方的管理權、經營權后,即視為甲乙雙方已完成標的股權的交割(以下簡稱“交割”)。甲乙雙方完成標的股權交割的當日即為交割日(以下簡稱“交割日”)。
2、管理權、經營權的移交
?。?)甲方同意在【乙方支付第一期股權轉讓價款后】立即將目標公司的管理權、經營權(包括但不限于目標公司的印鑒、證照、帳冊等所有資產、物品和文件)全部移交給乙方。
?。?)甲方將目標公司的管理權、經營權全部移交給乙方后,乙方享受和承擔作為目標公司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并對目標公司進行經營管理。
(六) 違約和補償責任
1、如轉讓標的股權事項未能通過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審核或備案(如有),任何一方知悉這一情況時均應立即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各方自知道或應當知道這一情況【7】日內,應盡商業上合理的最大努力,促成標的股權轉讓事項獲得相應金融主管部門的審核。若屆時仍未能獲得相應審核,則甲方和乙方均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需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已收到的全部股權轉讓價款退還至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戶,乙方應于收到上述款項后將丙方管理權、經營權(包括但不限于目標公司的印鑒、證照、帳冊等所有資產、物品和文件)返還甲方。
2、除本條第1款外,如由于甲方或丙方的原因導致在本協議生效后未完成標的股權的轉讓手續,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有權要求甲方立即退還已收到的全部股權轉讓價款至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戶,乙方應于收到上述款項后將丙方管理權、經營權(包括但不限于目標公司的印鑒、證照、帳冊等所有資產、物品和文件)返還甲方。
3、如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價款,則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指出該違約并要求乙方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7】日內予以糾正。
4、因本協議【第十三條第1款】規定的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各方不能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履行完成本協議約定內容的,各方均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履行義務方有義務積極消除影響義務履行的障礙,如果義務方怠于消除的,對于因怠于消除而造成的損失承擔違約責任。
5、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或其本協議中做出的陳述、保證,守約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相應的義務或/及采取必要的措施確保其符合其在本協議中做出的相應陳述或保證;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給守約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生產經營損失、交通費、住宿費、合理的融資成本以及聘請各中介機構支出的費用等)以及守約方為避免損失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費、住宿費、訴訟費、保全費、仲裁費以及聘請律師支出的費用等)。
?。ㄆ撸﹨f議生效
本協議自各方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成立,自甲方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各方同意,若甲方臨時股東大會未能批準本協議,則本協議對各方自始均不產生任何約束力。
五、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
本次關聯交易根據江蘇華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蘇華評報字[2023]第322號)《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擬轉讓協一商業保理(蘇州)有限公司51%股權涉及的股東部分權益價值資產評估報告》作為定價基礎,本次關聯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協商一致的原則,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六、交易的目的及對公司的影響
共同應對氣候變化,實現綠色可持續發展已經成為全球廣泛的共識。在此背景下,全球能源結構開始轉型,低碳電力成為能源轉型重點方向。公司繼續專注光伏主業經營,全力推動光伏制造端產能結構升級。為了實現光伏戰略聚焦,集中優勢資源提升主營業務的經營能力,公司擬將持有的協一保理51%股權進行轉讓。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公司持有協一保理股權比例降低至49%,協一保理不再納入公司合并報表范圍。
本次股權轉讓屬于公司光伏戰略聚焦下的業務結構性調整,可以實現公司戰略聚焦及資源的優化配置。本次股權轉讓以江蘇華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蘇華評報字[2023]第322號)《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擬轉讓協一商業保理(蘇州)有限公司51%股權涉及的股東部分權益價值資產評估報告》作為定價基礎,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經初步測算,本次交易預計增加公司2023年凈利潤220.31萬元,具體以年審會計師審計數據為準。
七、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與該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
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與協鑫金控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為0元。
八、過去十二個月內與公司實際控制人同一控制下的關聯法人已發生的關聯交易情況
?。ㄒ唬┕纠塾嬕寻l生關聯交易情況
單位:萬元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公司及下屬子公司與公司實際控制人朱共山先生同一控制下的關聯法人,在過去12個月內累計已發生的關聯交易金額為5,802.34萬元,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本次交易金額未達到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但因公司連續十二個月累計關聯交易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因此本次交易仍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ǘ╆P聯方概況
九、獨立董事意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規定,公司獨立董事認真閱讀了本次關聯交易的有關材料,發表如下意見:
1、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
公司與關聯方協鑫金控的關聯交易事項,事前向獨立董事提交了相關資料,獨立董事進行了事前審查。經審查,獨立董事認為本次關聯交易符合公司戰略發展方向,可以實現公司戰略聚焦及資源的優化配置,交易的定價以第三方專業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作為定價基礎,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獨立董事同意將此事項提交董事會審議。
2、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關聯方轉讓子公司51%股權暨累計關聯交易的議案》,會議的召集、召開、審議、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董事會審議此交易事項時,關聯董事朱共山先生、朱鈺峰先生、孫瑋女士、舒樺先生、馬君健先生、張強先生已回避表決,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獨立董事認為本次關聯交易符合公司戰略發展方向,有利于公司戰略聚焦及資源的優化配置,審議程序合法,交易定價公允合理,未發現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情況。
十、備查文件
1、公司與協鑫金控(上海)有限公司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
2、江蘇華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蘇華評報字[2023]第322號)《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擬轉讓協一商業保理(蘇州)有限公司51%股權涉及的股東部分權益價值資產評估報告》;
3、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二次會議決議;
4、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二次會議相關議案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證券代碼:002506 證券簡稱:協鑫集成 公告編號:2023-072
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持股3%以上股東增加臨時提案暨
2023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補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發布了《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23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公告編號:2023-067),公司將于2023年6月30日召開2023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
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關聯方轉讓子公司51%股權暨累計關聯交易的議案》。2023年6月20日,公司控股股東協鑫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協鑫集團”)將審議通過后的上述議案以臨時提案的方式提交至2023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召集人。股東大會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有關規定,現予以公告。上述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刊載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
經核查,協鑫集團現持有本公司股份466,030,445股,持股比例為7.97%。其提案內容未超出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的規定及股東大會職權范圍,且提案程序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現將上述臨時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公司根據上述臨時提案的情況,現對2023年6月15日發布的《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23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補充如下:
一、召開會議基本情況
1、股東大會屆次:2023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會。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已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
3、本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次股東大會會議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4、會議召開日期和時間
?。?)現場會議召開時間為:2023年6月30日下午14:00時
(2)網絡投票時間:2023年6月30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投票的時間為2023年6月30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3年6月30日9:15至2023年6月30日15:00的任意時間。
5、會議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方式。公司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向公司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公司股東可以在上述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或互聯網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同一股東只能選擇現場投票、網絡投票方式中的一種表決方式。同一表決權出現重復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6、股權登記日:2023年6月27日
7、出席對象:
?。?)截至2023年6月27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上述本公司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
?。?)本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
8、會議地點:江蘇省蘇州市工業園區新慶路28號會議室(協鑫能源中心)
二、會議審議事項
1、本次股東大會提案及編碼情況
2、上述議案已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一次會議、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及2023年6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一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3-066)、《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3-069)。
3、上述議案1為特別決議事項,需經出席會議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2/3通過,其余議案為普通決議事項,需經出席會議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公司將對中小投資者的表決單獨計票。中小投資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
三、會議登記方法
1、登記時間:2023年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記方式:
(1)個人股東持本人身份證、深圳證券代碼卡辦理登記。
?。?)法人股東持深圳證券代碼卡、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須加蓋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出席人身份證辦理登記。
(3)委托代理人必須持有股東深圳證券代碼卡、股東簽署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股東營業執照復印件(須加蓋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證、代理人本人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
(4)異地股東可憑以上有關證件采取傳真或信函方式登記,請在上述會議登記時間結束前送達公司,并電話確認。
3、登記地點:江蘇省蘇州市工業園區新慶路28號(協鑫能源中心)
4、會議聯系方式:
會議聯系人:馬君健、張婷
聯系電話:0512-69832889
傳真:0512-69832875
聯系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工業園區新慶路28號(協鑫能源中心)
郵編:215125
5、注意事項:
?。?)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請攜帶相關證件原件到場。
?。?)股東大會工作人員將于會議主持人宣布現場出席會議的股東和代理人人數及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之前,終止會議登記,請出席會議的股東提前到場。
?。?)與會代表在參會期間的交通、通訊、食宿費用自理。
四、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本次股東大會公司向股東提供網絡投票平臺,股東可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地址為http://wltp.cninfo.com.cn)參加投票。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內容詳見附件1。
五、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一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二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
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一、網絡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碼:362506;
2、投票簡稱:協鑫投票;
3、本次股東大會議案為非累積投票議案,填報表決意見為:“同意”“反對”或“棄權”;
4、如設置總議案,股東對總議案進行投票,視為對本次所有提案表達相同意見。股東對總議案與具體提案重復投票時,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為準。如股東先對具體提案投票表決,再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則以已投票表決的具體提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其他未表決的提案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如先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再對具體提案投票表決,則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
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投票的程序
1、投票時間:2023年6月30日的交易時間,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東可以登錄證券公司交易客戶端通過交易系統投票。
三、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程序
1、互聯網投票系統開始投票的時間為2023年6月30日(現場股東大會召開當日)上午9:15,結束時間為2023年6月30日(現場股東大會結束當日)下午15:00。
2、股東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需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網絡服務身份認證業務指引(2016年修訂)》的規定辦理身份認證,取得“深交所數字證書”或“深交所投資者服務密碼”。具體的身份認證流程可登錄互聯網投票系統 http://wltp.cninfo.com.cn 規則指引欄目查閱。
3、股東根據獲取的服務密碼或數字證書,可登錄http://wltp.cninfo.com.cn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投票。
附件2:
授 權 委 托 書
茲全權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單位(個人),出席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對下列議案投票。若委托人沒有對表決權的行使方式作出具體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書有效期限:自簽署日至本次股東大會結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稱(簽章):
委托人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委托人持股數:
委托人股東賬戶:
受托人簽名:
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
附注: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請在“同意”欄內相應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對提案,請在“反對”欄內相應地方填上“√”;如欲投票棄權提案,請在“棄權”欄內相應地方填上“√”;如欲回避表決提案,請在“回避表決”欄內相應地方填上“√”。
2.授權委托書剪報、復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單位委托須加蓋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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