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657 證券簡稱:信達地產 公告號:2023-033號
信達房地產有限公司
第一百次股東大會決議公告(2023年第二次臨時)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是否有決議案:沒有決議案:
1.會議的召開和出席
(一)股東大會召開時間:2023年6月29日
(二)股東大會地點:北京國際大廈A座10層會議室,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街甲18號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及其持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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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主持會議等。
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開。董事長石愛民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現場出席并主持會議。董事長、總經理郭偉先生在董事長委托和公司董事的共同推薦下主持會議。會議采用現場投票和網上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會議的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上投票實施細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5)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長石愛民先生、董事任力先生、魏毅先生、梁志愛先生、郝如玉先生、霍文英先生、盧太平先生、中為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會議;
2、公司有4名監事,2名參加,公司監事張偉先生、李娜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會議;
3、公司董事會秘書鄭奕女士出席了會議。
二、審議議案的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法案
1、議案名稱:2023年審計機構更換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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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東表決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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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于議案表決的相關說明
無。
三、律師見證情況
1、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國豐律師事務所
律師:郭昕律師,仲路漫律師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本次會議的召開和召開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規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召集人和出席會議的人員的資格、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均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股東大會決議第一百次(2023年第二次臨時);
2、經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信達房地產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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