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銀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與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金公司”)簽訂的銷售代理協議,公司決定從2023年6月20日起增加銀華中證1000增強戰略交易開放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1000增強ETF,基金代碼:15967)。
投資者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咨詢相關細節:
1.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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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銀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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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提示:
基金經理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責任的原則管理和使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的一定利潤或最低回報。請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銀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日
銀華回報靈活配置定期開放混合型
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恢復
暫停認購、贖回、轉換業務的公告
2023年6月20日發布公告日期
1公布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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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本公告僅說明本基金開放期為2023年6月26日(含)至2023年6月30日(含)期間的工作日的認購、贖回和業務轉換。本基金開放期不開放定期定額投資業務。2023年6月30日15:00后提交的認購、贖回、轉換業務申請將失敗。請妥善安排業務處理時間。如果投資者想了解基金的細節,請仔細閱讀公司網站上發布的招股說明書,也可以登錄公司網站(www.yhfund.com.cn)查詢或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400 678 3333)查詢相關事宜。
2、投資者應當在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營業場所或者以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份額的認購、贖回和轉換。
3、正常情況下,基金登記機構應在T+1日確認交易的有效性,投資者應在T+2日后(包括當日)及時到銷售網點柜臺或以銷售機構規定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如果認購不成功或無效,投資者已支付的認購款將退回投資者賬戶。銷售機構接受認購贖回申請并不意味著申請成功,而只意味著銷售機構已收到認購贖回申請。認購和贖回的確認以基金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投資者應及時查詢申請確認情況。因申請未經登記機構確認而造成的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業務規則調整上述業務處理時間,并按照有關規定公告。
4、認購和贖回的原則
(1)“未知價格”原則,即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計算認購贖回價格;
(2)“金額認購、股份贖回”的原則,即以金額申請認購,以股份申請贖回;
(3)基金管理人規定的時間內可以撤銷當日的認購和贖回申請,當日業務時間辦理后不得撤銷;
(4)贖回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即按照投資者持有股份登記日期的順序贖回;
(5)投資者認購基金份額時,必須全額交付認購款項,投資者交付款項后,認購申請人有效。
基金經理可以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原則。基金經理必須在新規定實施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的媒體上公布。
5、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按照履行職責、誠實信用、謹慎勤奮的原則管理和使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的一定利潤或最低收益。投資者應仔細閱讀基金合同、基金招股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獨立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做出投資決策,承擔投資風險。該基金過去的業績及其凈值并不意味著其未來的業績。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不構成本基金業績的保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方自負”原則,基金經營狀況和基金凈值變化造成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根據招股說明書,基金每三個月開放一次,每個開放期的月份為基金合同生效期的最后一個日歷月,每個開放期為當月的最后五個工作日。本基金在開放期間辦理認購、贖回和轉換業務。本基金在封閉期內不辦理認購、贖回、轉換業務,每個開放期的起始日期和終止日期對應的日歷日期不同。因此,投資者應注意本基金的相關公告,避免因錯過開放期而無法認購或贖回本基金份額。
基金是啟動基金,基金管理人認購基金,不代表任何判斷、預測、推薦和擔保基金的風險或收益,啟動基金不會用于彌補投資者的投資損失,啟動基金持有期屆滿后,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是否繼續持有基金。
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在任何開放期的最后一個開放日結束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達成協議后,應當終止基金合同:
1、持有基金股份的人數不足2000人 人的;
2、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0 萬元的。
基金合同因上述情況終止,無需召開基金股東大會。因此,投資者將面臨可能終止基金合同的不確定性風險。
特此公告。
銀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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