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辰奕智能化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外國投資者”、“辰奕智能化”或“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申請辦理早已深圳交易所(下稱“深圳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委員會委員表決通過,并且已經中國證監會允許申請注冊(證監批準〔2023〕1491號)。《廣東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意向書》及附件公布于中國證監會指定的網址(巨潮資訊網,網站地址www.cninfo.com.cn;中證網,網站地址www.cs.com.cn;中證網,網站地址www.cnstock.com;證券時報網,網站地址www.stcn.com;證劵日報網,網站地址www.zqrb.cn;經濟發展參考網,網站地址www.jjckb.cn),并置備于外國投資者、深圳交易所、本次發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興業銀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興業證券”或“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的住所,供社會公眾查看。
敬請投資者密切關注本次發行步驟、在網上網下申購及交款、回撥機制、中斷發售及棄購股權管理等層面,并仔細閱讀今日刊登的《廣東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下稱“《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詳情如下:
1、此次網下發行認購日與網上搖號日同是2023年12月19日(T日),在其中,網下申購時間是在9:30-15:00,網上搖號時間是在9:15-11:30,13:00-15:00。投資人在2023年12月19日(T日)進行線上和網下申購時無需繳納認購資產。
2、全部擬參加此次初步詢價并符合有關投資人要求的網下投資者,須按照相關要求在2023年12月13日(T-4日)12:00前注冊并遞交審查原材料,注冊及遞交審查資料時可登陸興業證券網下投資者報備系統(網站地址:https://ipo.xyzq.cn)。
3、本次發行選用向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定項配股(若有,下稱“戰略配售”)、線下向滿足條件的投資人詢價采購配股(下稱“網下發行”)和線上向擁有深圳市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購存托市值的社會發展公眾投資者標價發售(下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若有)、初步詢價及網上網下發售由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負責組織實施。初步詢價和網下發行根據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https://eipo.szse.cn)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清算交收服務平臺執行;網上發行根據深圳交易所交易軟件開展,請在網上投資人仔細閱讀本公告及深交所網站(www.szse.cn)發布的《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深圳上〔2018〕279號)(下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
本次發行不安排向外國投資者的高級管理人員與骨干員工參加此次戰略配售成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及其它外界投資人的戰略配售,如本次發行價錢超出去除最大價格后網下投資者定價的中位值和加權平均值及其去除最大價格后由公開募集方法成立的證券基金(下稱“證券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下稱“社會保險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下稱“養老保險金”)、企業年金基金和職業年金基金(下稱“年金基金”)、合乎《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的險資(下稱“險資”)與達標境外機構資產價格中位值和加權平均值的孰低值,保薦代表人有關分公司興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興證項目投資”)將按相關規定參加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
若有上述情形,發行人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于《廣東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公告》(下稱“《發行公告》”)中披露向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配股的個股總產量、申購總數、占本次發行股票數比例及其投資期限等相關信息。
4、發行人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采取線下初步詢價立即明確發行價,線下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5、網下發行目標:此次網下發行對象是經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注冊的證劵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代理記賬公司、車險公司、達標境外機構及其符合一定要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關投資者。
6、初步詢價:此次初步詢價時間是在2023年12月14日(T-3日)的9:30-15:00。在相關期限內,滿足條件的網下投資者可以通過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向其管理工作的配售對象填好、遞交認購價錢和擬股票數量。
在網下詢價逐漸前一工作中日(2023年12月13日,T-4日)早上8:30至初步詢價日(2023年12月14日,T-3日)當日早上9:30前,網下投資者應通過網下發行平臺網站遞交定價原則,并提交提議價格或價格定位,不然不可參加此次詢價采購。網下投資者遞交定價原則前,應當履行內部結構申請流程。
此次初步詢價采用申報價格與申請總數與此同時申請的形式進行,網下詢價的用戶可以向其管理方法的多個配售對象各自填寫不一樣的價格,每一個網下投資者較多填寫3個價格,且最大價格不高于最低報價的120%。網下投資者以及管理工作的配售對象價格應該包括每股股價和該價格相對應的擬認購股票數,同一配售對象只能有一個價格。有關申請一經遞交,不可所有撤消。因特殊原因要調整定價的,應當重新執行定價決策程序流程,在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填報說明減價原因、減價力度的邏輯性測算根據、以前價格存不存在定價原則不全面及(或)定價決策程序流程不完善等狀況,并把減價依據及(或)再次執行定價決策程序等資料存檔備查簿。
網下投資者申報價格的最低變化單位是0.01元,初步詢價環節網下配售目標最少擬股票數量設置為30億港元,擬股票數量最少變化企業設置為10億港元,即網下投資者指定配售對象的擬股票數量超出30億港元的那一部分一定要10萬股的整數,每一個配售對象的擬股票數量不能超過390億港元。
此次網下發行每一個配售對象的認購股票數最高為390億港元,約為線下原始發行量的48.87%。網下投資者應當結合行業管理規定、總資產等適時調整申購額度,不可超總資產認購,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有權利評定超總資產的認購為無效申購。
參加初步詢價時,網下投資者為配售對象填寫的擬申購額度原則上不得超出該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末(招股意向書發表日的布一月最后一個當然日)即2023年11月30日資產總額與詢價采購前總資產的孰低值,配售對象成立年限不滿意一個月的,正常情況下以詢價采購首日前第五個買賣日即2023年12月7日(T-8日)的商品資產總額測算孰低值。
參加此次辰奕智能化網下詢價的投資人需在2023年12月13日(T-4日)下午12:00前把資金證明原材料根據興業證券網下投資者報備系統(網站地址:https://ipo.xyzq.cn)遞交給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如投資人拒絕配合審查、無法詳細提交相關材料或是提供的材料不能清除它們的存在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行政規章嚴禁參加網下發行情況的,發行人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拒絕其參加此次網下發行、把它價格做為失效價格處理不予以配股,并且在《發行公告》中直接公布。網下投資者違規參加此次新股上市網下發行的,應自己承擔所產生的主要責任。
網下投資者一旦價格則視為服務承諾它在興業證券網下投資者報備系統遞交的《網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以及相關總資產證明材料中相對應的資產總額額度對于在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遞交的數據信息一致;如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網下投資者自己承擔。
特別提醒一:為推動網下投資者謹慎價格,深圳交易所在網下發行平臺網站上增加了定價原則審查作用。規定網下投資者按下列規定實際操作:
在網下詢價逐漸前一工作中日(2023年12月13日,T-4日)早上8:30至初步詢價日(2023年12月14日,T-3日)當日早上9:30前,網下投資者應通過網下發行平臺網站(https://eipo.szse.cn)遞交定價原則,并提交提議價格或價格定位,不然不可參加此次詢價采購。網下投資者遞交定價原則前,應當履行內部結構申請流程。
網下投資者應當按照定價原則給出的建議價格或價格定位進行報價,原則上不得修改意見價錢或是超過提議價格定位進行報價。
特別提醒二:網下投資者以及管理工作的配售對象應嚴格遵守行業管理規定,如實向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給予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末(招股意向書發表日上一個月的最后一個當然日,即2023年11月30日)的總資產報告及證明材料,且符合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的相關規定。
網下投資者為配售對象填寫的擬申購額度不能超過其向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遞交的《網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中的產品資產總額額度。《網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的資產總額額度要以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末(招股意向書發表日的布一月最后一個當然日)即2023年11月30日商品資產總額額度為標準。配售對象成立年限不滿意一個月的,《網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的商品資產總額額度正常情況下以詢價采購首日前第五個買賣日即2023年12月7日(T-8日)的商品資產總額額度為標準。
網下投資者一旦價格則視為服務承諾它在興業證券網下投資者報備系統遞交的《網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以及相關總資產證明文件中相對應的資產總額額度對于在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遞交的數據信息一致;如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網下投資者自己承擔。
特別提醒三:為推動網下投資者謹慎價格,有利于審查創業板股票網下投資者總資產,深交所要求網下投資者按下列規定實際操作:
初步詢價期內,網下投資者價格前需在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內填寫該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末(招股意向書發表日的布一月最后一個當然日,即2023年11月30日)的資產總額額度,投資人填報的資產總額額度理應與其說向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遞交的《網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及其他相關證實文件中的資產總額額度保持一致。配售對象成立年限不滿意一個月的,正常情況下以詢價采購首日前第五個買賣日即2023年12月7日(T-8日)的商品資產總額額度為標準。
網下投資者需嚴格執行行業管理規定、總資產等適時調整申購額度,不可超總資產認購。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發覺配售對象不執行行業管理規定,超出相對應總資產認購的,有權利認定該配售對象的認購失效。
7、線下去除占比要求:初步詢價完成后,發行人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依據去除不符合條件的投資人初步詢價結論,對每一個滿足條件的網下投資者隸屬配售對象的價格依照認購價錢從高到低、同一認購價格方面按配售對象的擬股票數量從小到大、同一認購價錢同一擬股票數量的按申報日期(申報日期以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紀錄為標準)由晚到早、同一認購價錢同一擬股票數量同一申報日期依照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次序從后面到前順序排列,去除價格最大一部分配售對象的價格,去除的擬申購量不少于滿足條件的網下投資者擬認購總數的1%。當擬去除的最高級申報價格一部分里的最低價格與確立的發行價相同的情況下,對于該價格上的認購不會再去除。去除部分配售對象不得參加網下申購。
在去除最大一部分價格后,發行人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綜合性剩下價格及擬股票數量、外國投資者所處行業、同業競爭上市公司估值水準、外國投資者股票基本面、市場狀況、募資需求以及包銷風險性等多種因素,謹慎適時調整發行價、最后發行量、合理價格投資人及有效擬股票數量。發行人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按上述原則確定的高效價格網下投資者數量不低于10家。
合理價格就是指網下投資者申報不少于發行人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確立的發行價,且沒有做為最大價格部分被去除,同時滿足發行人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事前明確且公示的其他要求的價格。在初步詢價期內遞交合理定價的網下投資者即可且必須參加網下申購。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已聘用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對本次發行和包銷全過程開展及時印證,并將會對網下投資者資質證書及其與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的關聯性、項目路演推薦、詢價采購、標價、配股、資金劃撥、信息公開等相關情況的合法實效性發布明確意見。
8、提醒投資人注意投資風險:初步詢價完成后,如發行人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確立的發行價超出《發行公告》中公布的網下投資者去除最大價格一部分后網下投資者定價的中位值和加權平均值及其去除最大價格后證券基金、社會保險基金、養老保險金、年金基金、險資與達標境外機構資產價格中位值和加權平均值的孰低值,或此次確立的發行價相匹配股票市盈率高過同業競爭上市企業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公布的同業競爭最近一個月靜態數據平均市盈率),發行人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于網上搖號前公布《廣東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投資風險特別公告》,詳細描述標價合理化,提醒投資人注意投資風險。
9、限售期分配:本次發行的股票里,網上發行的個股無商品流通限定及限售期分配,自此次公開發行個股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就可以商品流通。
網下發行部分為占比限購方法,網下投資者理應服務承諾其獲配股票數的10%(向上取整測算)限售期限為自外國投資者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個月,即每一個配售對象獲配的股票里,90%的股權無限售期,自此次發行新股在深交所上市買賣之日起就可以商品流通;10%的股權限售期為6個月,限售期自此次發行新股在深交所上市買賣之日起算起。
網下投資者參加基本詢價報價及網下申購時,無需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好限售期分配,一旦價格則視為接納本公告所公布的線下限售期分配。
發展戰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分配詳細《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之“二、戰略配售”。
10、總市值規定:
網下投資者:以初步詢價逐漸日第四個買賣日(2023年12月12日,T-5日)為依據日,參加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科技創新創業等內容封閉運作股票基金與封閉運作戰略配售基金在這個標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標準日)所持有深圳市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購存托日均總市值應是1,000萬余元(含)之上。別的參加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網下投資者以及管理工作的配售對象在這個標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標準日)所持有深圳市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購存托日均總市值應是6,000萬余元(含)之上。配售對象證劵銀行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測算日均擁有總市值。實際市值計算標準依照《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深圳上〔2023〕110號)(下稱“《網下發行實施細則》”)實行。
在網上投資人:參加網上發行的投資人擁有1多萬元(含1萬)深圳市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購存托市值的,即可根據交易軟件在2023年12月19日(T日)參加本次發行的網上搖號。在其中普通合伙人應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等相關規定已開通科創板銷售市場交易權限(中國法律、政策法規禁止者以外)。每5,000元估值可認購一個單位,不夠5,000元一部分不納入新股申購額度。每一個認購單位是500股,股票數量必須為500股或者其整數,但認購限制不能超過此次在網上原始發售股票數的千分之一,實際網上發行總數將于《發行公告》中披露。投資人擁有的市值按照其2023年12月15日(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擁有市值計算,同時可與此同時用以2023年12月19日(T日)認購多只新股。投資人有關證劵銀行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測算日均擁有總市值。投資人擁有的市值必須符合《網上發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
11、獨立表述認購意愿:網站投資人理應獨立表述認購意愿,不可歸納授權委托證劵公司代其開展股票申購。
12、本次發行回撥機制:發行人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在本次發行在網上網下申購完成后,將依據網上搖號狀況于2023年12月19日(T日)再決定是否運行回撥機制,對線下、網上發行規模進行控制。回撥機制的計劃方案請參閱《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之“六、本次發行回撥機制”。
13、獲配投資人交款與棄購股權解決:網下投資者應依據《廣東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于2023年12月21日(T+2日)16:00前,按最終決定的發行價與獲配總數,立即足額繳納新股申購資產。網下投資者好似日獲配多只新股,請盡快按每只新股各自交款,并按照規范填好備注名稱。同日獲配多只新股的現象,如只匯一筆合計額度,合拼交款就會造成進賬不成功,從而產生的后果由投資人自己承擔。
在網上投資人認購中新股后,應依據《廣東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網上搖號中簽結果公告》執行資產交割責任,保證其資金帳戶于2023年12月21日(T+2日)日終得足額的新股申購資產,不足部分視作放棄認購,從而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人自己承擔。投資人賬款劃付需遵守投資人所屬券商的有關規定。
線下和線上投資人放棄認購一部分的股權由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承銷。
14、中斷發售狀況:在出現線下和線上投資人交款認購的股權總數總計不夠扣減最后戰略配售總數后此次發行數量70%時,發行人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中斷此次新股上市,并針對中斷發售的原因及后面分配開展信息公開。實際中斷條文請見《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之“十、中斷發售狀況”。
15、合同違約責任:提供可靠定價的網下投資者未參與認購或者未全額認購,以及獲得基本配股的網下投資者沒有按照最終決定的發行價立即足額繳納申購款,將被視為毀約并要承擔賠償責任,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及其存有《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中證協發〔2023〕19號)第四十一條中的某些毀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辦理備案。網下投資者或者其管理工作的配售對象在證交所各銷售市場版塊相關業務的違反規定頻次分類匯總。配售對象列為限制名單期內,該配售對象不得參加證交所股市各大板塊相關業務的網下詢價和配股業務流程。網下投資者列為限制名單期內,其所管理的配售對象均不得參加證交所各銷售市場版塊相關業務的網下詢價和配股業務流程。
線上投資人持續12個月內累積發生3次中簽但并未全額交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請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測算,含次日)內不得參加新股上市、存托、可轉債、可交換公司債券網上搖號。放棄認購次數依照投資人具體舍棄認購新股、存托、可轉債與可交換公司債券的頻次分類匯總。
16、發行人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服務承諾,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不會有危害本次發行的重大事情。
此次發行新股概述
外國投資者:廣東省辰奕智能化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興業銀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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