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及董事會全體人員確保公告內容的實際、準確和詳細,對公示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承擔連帶責任。
特別提醒:
1.本次股東大會并沒有否定提議的情況。
2.本次股東大會并沒有變動過去股東會已經通過的決議的情況。
一、召開和參加狀況
(一)大會基本概況
1、大會屆次:2023年第五次股東大會決議
2、召集人:董事會,企業(yè)第十屆股東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召開2023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3、召開的合法、合規(guī):董事會集結本次股東大會大會符合有關法律、行政規(guī)章、行政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
4、會議主持:經與會董事一同舉薦,本次股東大會由執(zhí)行董事朱新節(jié)組織。
5、舉辦時長:
現(xiàn)場會議時長: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在下午14:50
網上投票時長:2023年12月6日,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軟件開展網上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3年12月6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根據(jù)深圳交易所互聯(lián)網技術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3年12月6日09:15至15:00階段的任意時間。
6、舉辦方法: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xiàn)場決議與網上投票相結合的方式決議。公司股東投票選舉時,同一股權只能選當場網絡投票、網上投票二種投票方式中的一種表決方式,不重復網絡投票。如果出現(xiàn)了反復網絡投票將按下列標準解決:
(1)假如同一股權進行現(xiàn)場、互聯(lián)網反復網絡投票,以第一次合理網絡投票為標準。
(2)假如同一股權通過互聯(lián)網反復多次網絡投票,以第一次合理網上投票為標準。
7、除權日:2023年12月1日(星期五)
8、參加目標:
(1)截至2023年12月1日(除權日)在下午3:00點收盤的時候在我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企業(yè)整體A股公司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且可以以書面形式向授權委托人列席會議或參加決議,該股東委托代理人無須是本公司公司股東。
(2)本董事、監(jiān)事及高管人員。
(3)企業(yè)聘用的見證侓師。
9、現(xiàn)場會議舉辦地址:甘肅蘭州市七里河區(qū)瓜州路1230號甘肅省會化19樓會議室
(二)大會參加狀況
備案參與本次股東大會股東及股東法定代理人總共24人,擁有和代表公司股權2,785,076,239股,占截至除權日公司總股本4,611,052,468股60.40%。
參與現(xiàn)場會議股東及股東法定代理人共2人,意味著股權2,684,729,026股,占截至除權日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58.22%。
依據(jù)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此次會議網上投票完成后發(fā)放給企業(yè)的網上投票統(tǒng)計數(shù)據(jù),參與網上投票股東及股東法定代理人共22人,意味著股權100,347,213股,占截至除權日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2.18%。
(三)公司部分執(zhí)行董事、公司監(jiān)事、高管人員以及公司聘用的見證侓師出席了本次會議。
二、提議決議表決狀況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xiàn)場決議和網上投票相結合的決議表決了下列提案:
1、有關聘任會計事務所的議案;
允許2,783,409,139股,占參會有投票權股權總量的99.94%;
抵制1,667,000股,占參會有投票權股權總量的0.06%;
放棄100股(在其中,未及時網絡投票默認設置放棄0股),占參會有投票權股權總量的0.00%。
中小股東(除董事、公司監(jiān)事、高層管理人員及其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企業(yè)5%以上股份的股東之外的公司股東)決議狀況:
允許99,130,113股,占該等公司股東合理投票權股權總量的98.35%;
抵制1,667,000股,占該等公司股東合理投票權股權總量的1.65%;
放棄100股(在其中,未及時網絡投票默認設置放棄0股),占該等公司股東合理投票權股權總量的0.00%。
表決結果:一致通過。
2、有關控股子公司窯煤集團為下屬單位做擔保并提高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
允許2,784,713,439股,占參會有投票權股權總量的99.99%;
抵制362,800股,占參會有投票權股權總量的0.01%;
放棄0股(在其中,未及時網絡投票默認設置放棄0股),占參會有投票權股權總量的0.00%。
中小股東(除董事、公司監(jiān)事、高層管理人員及其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企業(yè)5%以上股份的股東之外的公司股東)決議狀況:
允許100,434,413股,占該等公司股東合理投票權股權總量的99.64%;
抵制362,800股,占該等公司股東合理投票權股權總量的0.36%;
放棄0股(在其中,未及時網絡投票默認設置放棄0股),占該等公司股東合理投票權股權總量的0.00%。
表決結果:一致通過。
三、侓師開具的法律意見
1、法律事務所名字:北京市盈科(蘭州市)法律事務所
2、侓師名字:王棟、寇志超
3、總結性建議:企業(yè)2023年第五次股東大會決議的集結和舉辦程序流程、列席會議工作人員資格及決議程序流程、表決結果均符合有關法律及企業(yè)章程的相關規(guī)定,本次股東大會產生的決議真實有效。
四、備查簿文檔
1、經參會公司股東、執(zhí)行董事、公司監(jiān)事簽字加蓋股東會公章的股東會議決議;
2、法律服務合同。
甘肅省會化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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