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擔保概述
2023年3月30日和2023年4月21日,山東邦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和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預計2023年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公司同意為全資子公司邦基(山東)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向銀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金融租賃等非金融機構提供擔保,總擔保不超過1萬元;為支持客戶發展,實現與公司的互利,公司及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子公司為下游經銷商、農場(家庭)提供擔保,總金額不超過5元,000萬元;上述擔保額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止。獨立董事、監事會發表同意。獨立董事、監事會發表同意意見。詳見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關于預計2023年對外擔保額度的公告》(公告號:2023-004)。
(一)公司保證子公司使用綜合信用額度的余額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對子公司綜合信用額度提供擔保的余額為0.00萬元。
(二)公司為下游經銷商和農場(戶)提供擔保余額
1、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為下游經銷商和農場(戶)提供擔保的余額為4.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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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為下游經銷商、農場(戶)提供以下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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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邦基(山東)農業科技有限公司作為全資子公司的擔保人,與齊尚銀行有限公司簽訂了擔保合同,并在擔保合同項下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為貸款本金和利息(包括復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公證費、律師費、執行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送達費、公告費、處置費、轉讓費等),債務人、擔保人違約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及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擔保期為貸款期滿之日起三年;主要債務分期履行的,擔保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終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三年。
四、擔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對子公司的擔保是為了滿足子公司的日常業務需求,被擔保人信用狀況良好,有能力償還到期債務。公司對被擔保人有充分的控制權。公司的擔保風險較小,不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公司為下游經銷商和農場(家庭)提供擔保,可以更好地緩解下游經銷商或農場(家庭)的短期資本周轉壓力,促進公司的業務發展,滿足公司的整體利益,為股東創造良好的回報。擔保的下游經銷商、農場(家庭)經營財務狀況良好,違約風險較小。
五、董事會意見
上述擔保金額已經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和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擔保事項不需要在上述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批準的擔保金額范圍內單獨報董事會審議。
六、對外擔保和逾期擔保的累計數量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實際擔保余額為0.00萬元;公司為下游經銷商和農場(家庭)提供的擔保責任余額為4.8萬元,無逾期擔保。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為下游經銷商和農場(家庭)提供的補償余額為540.89萬元,其中今年的補償金額為40.16萬元。
特此公告。
山東邦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9月1日
證券代碼:603151 證券簡稱:邦基科技 公告編號:2023-040
山東邦基科技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對外擔保進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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