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080 證券簡稱:金花股份 公告編號:2023-033
金花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結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股東持股的基本情況
本次減持計劃實施前,股東世紀金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世紀金花”)持有金花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無限售流通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股本總數的8.04%;股東新余興鵬同創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新余興鵬”)持有公司無限售流通股份33,448,827股,占公司股本總數的8.96%。
● 減持計劃的實施結果情況
2022年11月24日,公司披露了《金花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計劃公告》(公告編號:臨2022-067號),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間,股東世紀金花計劃通過大宗交易和集中競價結合的方式減持公司股份數合計不超過11,310,09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03%)。股東新余興鵬計劃通過大宗交易和集中競價結合的方式減持公司股份數合計不超過14,651,811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92%)。
2023年6月16日,公司收到世紀金花與新余興鵬的《通知函》,自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間,世紀金花通過集中競價的方式減持公司股份7,327,4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96%),新余興鵬通過大宗交易和集中競價結合的方式累計減持公司股份8,413,4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25%),本次減持計劃時間區間已屆滿。
一、減持主體減持前基本情況
■
上述減持主體無一致行動人。
二、減持計劃的實施結果
(一)大股東及董監高因以下事項披露減持計劃實施結果:
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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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新余興鵬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8,797,000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5.04%)通過協議方式轉讓給新余金煜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并完成工商過戶。具體詳見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2022年12月22日、2023年2月4日分別披露的《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擬協議轉讓公司股份暨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及補充公告、《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協議轉讓公司股份完成過戶登記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2-068、臨2022-074、臨2023-006”號)
(二)本次實際減持情況與此前披露的減持計劃、承諾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減持時間區間屆滿,是否未實施減持 □未實施 √已實施
(四)實際減持是否未達到減持計劃最低減持數量(比例) □未達到 √已達到
(五)是否提前終止減持計劃 □是 √否
特此公告。
金花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7日
證券代碼:600080 證券簡稱:金花股份 公告編號:臨2023-034
金花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涉及中小投資者訴訟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一審判決
● 上市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額:192起案件判決賠付金額21,803,822.33元(含訴訟費等相關費用)
● 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公司對于一審判決結果不服,將向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本案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尚不確定。
金花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25日、2021年9月28日、2021年11月13日、2022年5月13日、2023年2月11日分別披露了《金花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涉及中小投資者訴訟的公告》及進展公告(具體內容詳見公告“臨2021-022、臨2021-055、臨2021-057、臨2021-058、臨2021-062、臨2022-046、臨2023-008”號)。
近日,公司收到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涉及原告192名自然人投資者,具體情況如下:
一、本次訴訟事項的基本情況
1、訴訟各方當事人:
原告:192名自然人投資者
被告:金花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賠償原告投資損失共計人民幣21,803,822.33元。
(2)本案的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3、事實與理由:
2020年8月4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陜西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2020]4號),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涉及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0年8月6日披露的公告“臨2020-038”號),原告以公司應承擔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為由,分別向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判決及進展情況
2023年2月11日公司披露了《金花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涉及中小投資者訴訟進展的公告》,涉及原告233名自然人投資者,涉及訴求賠付金額24,178,479.97元。(具體內容詳見公告“臨2023-008”號)
1、有8起案件原告在一審過程中與公司達成和解。該等原告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作出準許撤訴的裁定,公司向該等原告支付投資損失賠償共計245,284.62元。
2、有192起案件經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判決公司承擔賠償責任,賠付金額21,803,822.33元(含訴訟費等相關費用)。
3、有33起案件尚未開庭審理。
公司對于上述一審判決不服,決定向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三、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后期利潤的影響
截至目前,公司各項業務經營情況正常。本次判決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尚不確定。
公司將積極采取各項措施,妥善處理訴訟事宜,依法維護公司和廣大股東的合法權益,并將持續關注案件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上海證券報》,有關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網站、媒體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金花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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