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006證券簡稱:杭可科技公示序號:2023-042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因個人資產規劃必須,浙江杭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企業”)控股股東之一曹政老先生擬在公示公布之日起三個買賣日后三個月內,根據大宗交易方式向擁有100%金額的并由上海寬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做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寬投超級幸運星10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下稱“寬投10號股票基金”)出讓不得超過2,400,000股,且不超出企業總股本的0.40%。
●曹政老先生提升以上寬投10號股票基金為一致行動人。
●此次股權轉讓系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曹政老先生與其說一致行動人組員內部結構出讓,其總計占股比例數量不容易產生變化,不屬于向外部環境高管增持,不碰觸全面要約收購,不會造成公司實際控制人產生變化。
一、方案簡述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東之一曹政老先生工作的通知,以其本人資產規劃必須,曹政老先生擬在公示公布之日起三個買賣日后三個月內,根據大宗交易方式向擁有100%金額的并由上海寬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做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寬投10號股票基金出讓不得超過2,400,000股,且不超出企業總股本的0.40%。曹政老先生已經與寬投10號股票基金簽訂了《一致行動協議》,確定寬投10號股票基金為曹政先生一致行動人。
本計劃實施前,曹政老先生立即持有公司股份4,947,062股,占公司總總股本比例是0.82%,根據杭州市杭可智能產品投資有限公司間接性持有公司股份1,293,060股(四舍五入取整),占公司總總股本比例是0.21%,其一致行動人寬投10號股票基金未持有公司股份。此次計劃實施后,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曹政及其一致行動人總計持有公司股份總數不會改變。
此次股權轉讓系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曹政老先生與其說一致行動人組員內部結構出讓,其總計占股比例數量不容易產生變化,不屬于向外部環境高管增持,不碰觸全面要約收購,不會造成公司實際控制人產生變化。
二、方案具體內容
1、擬轉讓股份由來及特性:企業IPO前獲得的股權、2022年度股東分紅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計劃方案所轉贈的股權,在其中IPO前獲得股權于2022年7月22日起公開發售商品流通。
2、出讓緣故: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曹政老先生本人資產規劃必須。
3、出讓方法:大宗交易規則。
4、出售價格:依據出讓時價格行情明確,但不少于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股價(企業若有發放股利分配、轉增股本、配資等除權除息事宜,股價亦將作適當調整)。
5、擬出讓期內:始行公示公布之日起三個買賣日后三個月內,即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9月18日(依據中國證監會及上交所有關規定嚴禁高管增持期間以外)。
6、擬出讓數量和占比:擬出讓不得超過240億港元,即出讓不得超過當前公司份總量的0.40%。
三、一致行動協議具體內容
招標方:曹政
承包方:上海市寬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寬投超級幸運星10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招標方、承包方合稱之為“彼此”,單稱之為“一方”。承包方為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方法人為因素“上海市寬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1、“一致行動”內容
(1)承包方服務承諾私募投資基金轉讓公司股票后,在意味著私募投資基金履行公司的股東支配權時和招標方保持一致行為,在上市企業股東大會審議提案時,除關聯方交易必須逃避的情形外,承包方要以甲方建議為一致意見。
(2)在約定書時間內,承包方同意將沒有理由且銹與骨委托招標方履行其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而具有股東權益,無須再向甲方出示書面委托書,委托權限包含但是不限于投票權、提案權、提名權、股東會集結權等。
(3)承包方銹與骨地允許,沒經招標方書面確認,承包方不能以授權委托、私募基金等所有方式進行其持有的或者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包含投票權等在內的股東權利交由所有其他方履行。
(4)承包方銹與骨地允許,本協議有效期內,不管以什么樣的方式買進或售出公司股票,須預先得到招標方書面確認方可開展。因雙方持倉合拼可用上市公司股份變化的相關規定,將來若有股權變化個人行為,將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并及時信息公開。
(5)雙方做為一致行動人,持倉應合拼可用上市公司股份變化的相關規定,執行信息公開。因合拼持倉變化,根據證劵相關法律法規必須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由甲方根據上市企業統一申請辦理雙方的信息披露。
(6)承包方銹與骨地允許,沒經招標方書面確認,承包方不可與第三方簽定與本協定具體內容同樣、類似或相悖協議內容,不可與第三方做出和本合同書具體內容同樣、類似或相悖安排,不得以任何方法謀取上市公司管控權。
(7)雙方均不得單方消除或是撤消本協定項下所合同約定的一致行動關聯,本約定書的各種與一致行動關聯有關權利義務對彼此都有約束力,除非是雙方再行做出書面協議給予改動或獲得對方免除或舍棄。
(8)雙方對上市公司占股比例的改變,不受影響本協定對彼此采用一致行動的承諾。
2、“一致行動”的延續
(1)為防止分歧,若一方沒被分派為上市公司執行董事,則該不構成在上市公司董事會會議上采用一致行動的責任義務。但是若一方利用其實控的許多行為主體擁有上市公司股份,或由其方候選人/委任/能夠增加知名度的執行董事做為上市公司董事(若有),并擬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企業章程和其它內部管理制度的規定履行提案權、質詢權、自主權,或其它涉及到上市企業運營、管理方法、管理決策等股東權益時,都應依照本協定的各種承諾,采用一致行動。
(2)彼此一致同意,因一致行動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兩人共同具有或承擔,不可因一致行動決策或決議而歸咎于任何一方。
(3)彼此之間的一致行動應該以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為原則。
3、合同的起效、變更或消除
(1)兩個人在應徹底履行協議責任,非經雙方協商一致并制定書面通知,任何一方不可將本協定隨便變動。
(2)本協議期限與招標方擁有寬投超級幸運星10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金額的時限一致,若招標方所有贖出該私募投資基金市場份額,或其中一方不會再擁有上市公司股份時,則本協定全自動無效。本協定的起效日期至本協議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3)經雙方協商一致,能夠消除本協定。
四、別的相關事宜表明
1、曹政老先生將根據自己的資產規劃等情況再決定是否執行本方案,本方案存有實際出讓時長、總數、成交價的不確定因素,有關行為主體將按照方案工作進展依法予以信息公開。
2、本方案合乎《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
3、此次股權轉讓系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曹政老先生與其說一致行動人中間的股權內部結構出讓,其總計占股比例數量不容易產生變化,不屬于向外部環境高管增持,不碰觸全面要約收購,不會造成公司實際控制人產生變化。
4、企業將持續關注本方案的實行工作進展,催促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遵循有關法律法規、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煩請廣大投資者科學理財,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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