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5008證券簡稱:長鴻高科公示序號:2023-047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此次會議是不是有無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到場狀況
(一)股東會舉行的時長:2023年6月16日
(二)股東會舉辦地點:浙江寧波市鄞州區高新園區新暉路102號
(三)列席會議的普通股票公司股東和修復表決權的優先股以及擁有股權狀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滿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交流會組織情況等。
此次會議由股東會集結,老總陶清風老先生組織,大會選用當場網絡投票和網上投票結合的表決方式。大會的集結、舉辦及表決方式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五)董事、公司監事和董事長助理的參加狀況
1、企業在位執行董事8人,參加8人;
2、企業在位公司監事3人,參加3人;
3、董事長助理白驊老先生列席會議;企業別的管理層列席。
二、提案決議狀況
(一)非累積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關回購公司股份計劃方案的議案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東決議狀況
(三)有關提案決議的相關說明
1、此次決議的議案對中小股東開展獨立記票的議案為:提案1。
三、律師見證狀況
1、此次股東會印證的法律事務所:北京大成(寧波市)法律事務所
侓師:葉元華、蔣卓伶
2、律師見證結果建議:
此次股東會的集結與舉辦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有關法律、政策法規、行政規章及其《公司章程》、《議事規則》的相關規定;列席會議工作人員資格、召集人資質真實有效;會議表決程序流程、決議結論真實有效。
特此公告。
寧波市長鴻高分子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17日
●手機上網公示文檔
經公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名加蓋單位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上報文檔
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加蓋股東會公章的股東會議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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