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267證券簡稱:鴻遠電子公示序號:臨2023-030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回購注銷緣故:依據北京市元六鴻遠電子器件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企業”或“鴻遠電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由于企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2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不會再具有激勵對象資質;由于企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個解除限售期績效考評總體目標未達到。經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允許對于該已獲得授但還沒有解除限售的員工持股計劃283,200股開展回購注銷。
●此次注銷股份的相關情況
一、此次約束性股票回購注銷的決策與信息公布
(一)2023年3月17日,企業第三屆股東會第五次會議第三屆職工監事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由于企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2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不會再具有激勵對象資質,允許并對已獲得授但還沒有解除限售的所有員工持股計劃12,000股開展回購注銷;由于企業第二個解除限售期績效考評總體目標未達到,同意將激勵對象在第二個解除限售期已獲得授但還沒有解除限售的員工持股計劃271,200股給予回購注銷。之上總計回購注銷員工持股計劃283,200股,擬回購價格60.95元/股(如遇到企業2022本年度權益分派等情況,則每一股回購價格依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有關規定開展適當調整)。公司獨立董事對于此事發布了贊同的單獨建議。主要內容請詳細公司在2023年3月18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http://www.sse.com.cn)及特定信息公開新聞媒體公布的《鴻遠電子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示序號:臨2023-013)。
(二)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主要內容請詳細公司在2023年4月12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http://www.sse.com.cn)及特定信息公開新聞媒體公布的《鴻遠電子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示序號:臨2023-017)。
(三)企業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就此次回購注銷員工持股計劃事宜執行通告債務人程序流程,主要內容請詳細公司在2023年4月12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http://www.sse.com.cn)及特定信息公開新聞媒體公布的《鴻遠電子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減少注冊資本通知債權人的公告》(公示序號:臨2023-018),迄今公告期己滿45天,期內沒有收到公司債權人向領導明確提出提早償還債務或是提供相關擔保規定。
(四)2023年5月23日,企業第三屆股東會第八次會議第三屆董事會監事會第六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議案》,由于企業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已執行進行,對員工持股計劃的回購價格作適當調整,回購價格由60.95元/股調整至60.58元/股。公司獨立董事對于此事發布了贊同的單獨建議。主要內容請詳細公司在2023年5月24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http://www.sse.com.cn)及特定信息公開新聞媒體公布的《鴻遠電子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公告》(公示序號:臨2023-028)。
二、此次約束性股票回購注銷狀況
(一)此次回購注銷員工持股計劃的原因和根據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第十三章要求:“激勵對象因離職、公司辭退員工、勞動合同到期而辭職,激勵對象已獲得授但還沒有解除限售的員工持股計劃不可解除限售,由企業以授于價錢回購注銷。”由于企業中2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不會再具有激勵對象資質,經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允許對其持有的已獲得授但還沒有解除限售的員工持股計劃12,000股給予回購注銷。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第八章要求:“本激勵計劃的解除限售考評本年度為2021-2023年三個年度,第二個解除限售期績效考評目標為:以2020年主營業務收入為基準,2022年營收增長率不少于69%;或者以2020年純利潤為基準,2022年凈利潤增長率不少于76%。企業未達到以上績效考評目標,全部激勵對象相匹配考評當初方案解除限售的員工持股計劃均不得解除限售,由企業回購注銷,回購價格為授于價錢。”由于企業第二個解除限售期績效考評總體目標未達到,經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同意將激勵對象在第二個解除限售期已獲得授但還沒有解除限售的員工持股計劃271,200股給予回購注銷。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第十五章要求:“激勵對象獲授的員工持股計劃進行股份登記后,若企業產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配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配資或縮股、分紅派息等因素企業總股本或者公司股價事項,企業解決并未解除限售的員工持股計劃的回購價格及復購總數進行相應的調節。”經公司第三屆股東會第八次會議第三屆董事會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根據,此次員工持股計劃回購價格60.58元/股。
(二)此次回購注銷的工作人員、總數
此次回購注銷員工持股計劃涉及到98人,總計擬回購注銷員工持股計劃283,200股;此次回購注銷結束后,剩下股權激勵計劃員工持股計劃271,200股。
(三)回購注銷分配
企業已經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稱“中登公司”)設立了復購專用型股票賬戶,同時向中登公司提交了此次回購注銷有關申請辦理,預估此次員工持股計劃于2023年6月16日進行回購注銷,企業后期將依法處理有關工商變更登記辦理手續。
三、回購注銷員工持股計劃后公司股權構造變化情況
公司本次回購注銷員工持股計劃后,企業公司股權結構變化情況如下所示:
注:之上變化前數據為截至2023年6月9日的總股本數據信息,公司股權結構變化情況以回購注銷事宜結束后中登公司開具的公司股權結構表為標準。
四、表明及服務承諾
董事會表明:此次回購注銷員工持股計劃事宜涉及到的決策制定、信息公開合乎法律法規、政策法規、《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員工持股計劃授于合同的分配,不存在損害激勵對象合法權利及債務人權益的情況。
鄭重承諾:已核實并確保此次回購注銷員工持股計劃涉及到的對象、股權總數、銷戶時間等相關信息真正、精確、詳細,已充足告之有關激勵對象此次回購注銷事項,且有關激勵對象未對回購注銷事項表明質疑。若因此次回購注銷與相關激勵對象引起糾紛,企業將自己承擔所產生的有關法律依據。
五、法律意見書總結性建議
1、鴻遠電子股東會已就執行此次回購注銷獲得合理合法、高效的受權,此次回購注銷早已依法履行目前必須的審批流程,合乎《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
2、鴻遠電子此次回購注銷的主要原因、復購總數、回購價格及回購注銷分配均達到《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
3、因此次回購注銷一部分員工持股計劃可能導致企業注冊資本減少,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鴻遠電子有待進行員工持股計劃的變更登記辦理手續及其減少注冊資本的工商變更登記辦理手續。
特此公告。
北京市元六鴻遠電子器件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股東會
2023年6月14日
證券代碼:603267證券簡稱:鴻遠電子公示序號:臨2023-031
北京市元六鴻遠電子器件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有關為子提供擔保的推進公示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被擔保人名字:北京市元陸鴻遠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元陸鴻遠”)、創思(北京市)電子信息技術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創思電子器件”)、北京市鴻遠澤通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稱“鴻遠澤通”)
●此次擔保額度:元陸鴻遠擔保額度金額為1,000萬余元;創思電子器件擔保額度金額為1,000萬余元,鴻遠澤通擔保額度金額為900萬余元;目前為止,公司已經具體為以上分公司所提供的擔保余額金額為25,516.99萬余元。
●此次貸款擔保是否存在質押擔保:無
●對外擔保逾期總計總數:無
●尤其風險防范:此次被擔保人創思電子器件、鴻遠澤通為負債率超出70%的企業,提示投資人留意相關風險。
一、貸款擔保狀況簡述
(一)貸款擔保基本概況
為了支持分公司元陸鴻遠、創思電子器件、鴻遠澤通市場拓展,按照其生產經營活動實際需求,北京市元六鴻遠電子器件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企業”)為元陸鴻遠、創思電子器件、鴻遠澤通各自向北京農商銀行有限責任公司豐臺區分行申請辦理綜合授信額度給予連帶責任擔保,最大擔保額度各自金額為1,000萬余元、1,000萬余元、900萬余元;以上貸款擔保免收分公司一切擔保費用,也無需提供質押擔保。
(二)這次貸款擔保事宜履行內部結構決策制定
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股東會第五次大會,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各自審議通過了《關于2023年度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獨董對于此事提案發布了確立贊同的建議。2023本年度公司擬為分公司元陸鴻遠、創思電子器件、鴻遠澤通、創思(上海市)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元六鴻遠(蘇州市)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鴻立芯半導體材料有限責任公司及成都市鴻啟興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向銀行借款綜合授信額度給予總計不超過人民幣12.00億的貸款擔保。主要內容請詳細企業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網址(http://www.sse.com.cn)及特定信息公開媒體《關于2023年度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公示序號:臨2023-011)。
這次貸款擔保事宜與金額為公司已經執行審批流程的貸款擔保預估信用額度內,不用執行別的審批流程,符合規定要求。
二、被擔保人基本概況
(一)被擔保人狀況
1、北京市元陸鴻遠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1156996447300
成立年限:2009年12月18日
公司注冊地址:北京市大興區中關村園區大興區生物產業產業基地天貴街1號
法人代表:王新
注冊資金:10,000萬余元
業務范圍:許可經營項目:檢驗檢測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主要經營范圍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和許可證書件為標準)一般項目:技術咨詢、科研開發、技術服務、行業交流、專利技術轉讓、推廣應用;電子元件生產制造;電子專用材料生產制造;電力工程電子元件生產制造;電子產品銷售;電子專用材料市場銷售;電力工程電子元件市場銷售;國內貿易;進出口代理。(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企業營業執照依規獨立許可項目)(不得從事國家及當地國家產業政策嚴禁或限制類項目的生產經營。)
元陸鴻遠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財務指標如下所示:
企業:萬元
2、創思(北京市)電子信息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1063483939766
成立年限:2015年7月1日
公司注冊地址:北京市大興區天貴街1號樓2棟樓5層503室
法人代表:李志亮
注冊資金:6,000萬余元
業務范圍:科研開發、專利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技術咨詢;市場銷售電子元件、電器設備、儀表設備、工業設備、通信設備、空調通風設備五金交電、冷凍設備五金交電;計算機系統集成;國內貿易。(企業登記依規自由選擇經營范圍,許可項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準許內容許可項目;不得從事國家及當地國家產業政策嚴禁或限制類項目的生產經營。)
創思電子器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財務指標如下所示:
企業:萬余元
注:依據國家財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有關規定,追溯調整了2022年財務報告相關業務。
3、北京市鴻遠澤通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115MA01TEH29X
成立年限:2020年7月8日
公司注冊地址:北京市大興區天貴街1號樓2棟樓5層508室
法人代表:王淑娟
注冊資金:2,000萬余元
業務范圍:一般項目:電力工程電子元件市場銷售;技術咨詢、科研開發、技術服務、行業交流、專利技術轉讓、推廣應用;機械設備電器設備市場銷售;機械設備銷售;通信設備市場銷售;致冷、空調通風設備市場銷售;計算機軟件及附屬設備批發價;國內貿易。(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企業營業執照依規獨立許可項目)(不得從事國家及當地國家產業政策嚴禁或限制類項目的生產經營。)
鴻遠澤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財務指標如下所示:
企業:萬余元
注:依據國家財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有關規定,追溯調整了2022年財務報告相關業務。
(二)被擔保人與企業之間的關系
被擔保人均是公司全資子公司。
三、擔保協議主要內容
1、債務人:深圳農商銀行有限責任公司豐臺區分行
2、借款人:元陸鴻遠、創思電子器件、鴻遠澤通
3、擔保額度:元陸鴻遠為rmb1,000萬余元,創思電子器件金額為1,000萬余元,鴻遠澤通金額為900萬余元
4、合同類型:連帶責任擔保
5、擔保范圍:主合同項下的所有債務,包含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承兌匯票額度、或其它方式的債務和利率、罰息、利滾利、逾期利息、合同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明確由借款人和貸款擔保人承擔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及其債務人為實現債權而造成的費用及其他任何應付費用。
6、擔保期:獨立合同項下負債執行期屆滿之之日起三年。
四、此次擔保重要性和合理化
此次貸款擔保是為了達到企業分公司運營發展的需求,符合公司共同利益和發展戰略規劃,被擔保方為公司發展分公司,企業并對日常運營主題活動風險性及管理決策可以有效操縱,能夠及時操控其資信情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股東會和獨董建議
公司在2023年3月17日舉辦第三屆股東會第五次大會,以9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審議通過了《關于2023年度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股東會覺得:以上貸款擔保事宜能夠滿足企業分公司運營需求而所提供的貸款擔保,符合公司總體發展戰略規劃;并被擔保方為公司發展分公司,企業并對日常運營主題活動風險性及管理決策可以有效操縱,能夠及時操控其資信情況。
獨董覺得:經仔細決議,此次公司擔保的對象均是企業分公司。企業對聯公司的經營情況、資信評估及清償債務水平有全面的了解,可以有效防范與控制擔保風險,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利益,決策制定符合規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相關規定,因而,大家一致同意該事項,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公司在2023年4月11日舉辦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以上提案。
六、總計對外擔保數量和貸款逾期擔保總數
目前為止,公司對外擔保總金額(貸款擔保總金額指已核準的擔保額度內并未應用信用額度與貸款擔保實際發生賬戶余額總和)金額為144,516.99萬余元,占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資產總額(追溯調整后)的36.08%,分公司無對外擔保;企業對分公司貸款擔保實際發生賬戶余額金額為26,041.99萬余元,占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資產總額(追溯調整后)的6.50%。企業不會有貸款逾期擔保狀況。
特此公告。
北京市元六鴻遠電子器件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股東會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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