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浙商中債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相關規定,現就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我們公司”)集團旗下浙商中債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值證券基金(下稱“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及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此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情況
本基金以通信方式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審議了《關于終止浙商中債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有關事項的議案》(下稱“此次會議議案”),然后由參與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對此次會議議案開展決議。交流會決議網絡投票時長從自2023年5月12日起,至2023年6月11日17:00止(以基金托管人接到表決票為準)。參與本次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基金認購為1,962,433.41份,占權益登記日(權益登記日為2023年5月12日)基金總份額的52.40%,在其中允許的市場份額為:1,962,433.41份,占出席大會金額的100%,抵制的市場份額為0份,放棄的市場份額為0份。
參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1,962,433.41份高效的基金認購(超出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50%)對此次會議議案展開了決議,并全票一致通過。允許此次會議議案的基金認購合乎《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此次會議議案經全票決議允許,合理根據。
本次持有者會議的記票于2023年6月13日在基金基金托管人上海市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的監管及上海市源泰法律事務所的陪同下開展,并由上海市東方公證處對記票過程與結論展開了公正。此次持有者會議的公證費用10,000元,律師代理費20,000元,總計30,000元,由基金托管人擔負。
二、此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起效
依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確定的事宜自一致通過的時候起起效。此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于2023年6月13日表決通過了《關于終止浙商中債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有關事項的議案》,此次大會決議自該之日起起效?;鹜泄苋藢⒆栽撝掌鹞迦諆葘⒁恢峦ㄟ^的事宜報中國證監會辦理備案。
三、持有者大會決議相關事宜的執行情況
依據《關于終止浙商中債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有關事項的議案》以及配件,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起效并公示后的后一日(2023年6月15日)起,本基金進到清算方案,基金托管人不會再接納持有者所提出的認購(含定期定額投資認購)、贖出、變換等業務申請。本基金進到清算方案后,終止扣除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標的指數服務費、基金銷售服務費?;鹜泄苋藢⒏鶕墩闵讨袀?-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承諾,機構創立基金資產清算小組執行基金資產清算方案,并把結算結論立即予以公告。
投資人可以通過基金托管人網址www.zsfund.com查看浙商中債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值證券基金的有關法律條文。
四、備查簿文檔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以通訊方式召開浙商中債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公告》
2、《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以通訊方式召開浙商中債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以通訊方式召開浙商中債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東方公證處開具的公證委托書
5、上海市源泰法律事務所開具的法律意見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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