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559 簡稱證券:老白干酒 公告編號:2023-016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權益分配實施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現金紅利0.3元
● 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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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異化分紅轉讓: 否
第一,股東大會通過分配方案的次數和日期
2023年5月24日,公司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本次利潤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發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對象:
截至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權登記日下午收盤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的全體股東。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潤分配以公司總股本914、747、444股為基礎,每股發現金紅利0.3元(含稅),共發現金紅利274、424、233.20元。
三、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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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實施辦法
1.實施辦法
無限銷售條件流通股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本結算系統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收盤后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處理指定交易。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以在分紅日在指定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分紅。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分紅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辦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紅。
2.自行分配對象
河北衡水老白干釀酒(集團)有限公司股東現金紅利由公司自行發放。
3.扣稅說明
(1)自然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持有無限銷售條件流通股和股權激勵限制股,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85 《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及相關規定,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持有一年以上的,暫免征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發行0.3元;持股期限在一年內(含一年)的,個人所得稅暫不扣除,每股實際發行0.3元,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轉讓股份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個人資本賬戶中扣除并轉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下個月5個工作日內轉入公司,公司在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具體實際稅負為:持股期限在一個月內(含一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超過1個月至1年(含1年)的,應納稅所得額暫減50%,實際稅負10%;持股期限超過一年的,暫免征個人所得稅。
(2)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公司將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繳納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的規定,按照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扣稅后每股發現金紅利為0.27元。有關股東認為取得的股息、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稅收協議(安排)待遇的,可以在取得股息、股息后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
(3)香港證券交易所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股息紅利由公司以人民幣的名義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的持有人賬戶分配。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證監會關于滬港股市交易互聯機制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的有關規定,公司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所得稅,扣稅后每股實際發現金紅利0.27元。
(4)對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定股東,公司不扣繳企業所得稅,其股息所得稅按照稅法規定申報繳納,公司實際發放的現金股息為稅前每股0.3元。
五、相關咨詢辦法
公司股東可以在工作日通過以下方式咨詢本次利潤分配實施的相關事宜。
聯系部門:河北衡水老白干酒有限公司證券辦公室
聯系電話:0318-2122755
特此公告。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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