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120 證券簡稱:華海清科 公告編號:2023-038
華海清科有限公司
股東減持股份計劃公告
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股東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國有投資(上海)科技成果轉化風險投資基金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國有投資基金”)持有華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5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69%。上述股份來源均為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自2023年6月8日起上市流通。
●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由于自身資金需求,國投基金擬通過集中競價和大宗交易減持公司股份,總數不超過2、133、334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00%,其中:通過集中競價減持不超過1、066、667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不超過1.00%),減持期為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10月9日;減持期為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9月19日。
在減持計劃實施過程中,如果公司發放紅利、發放紅股、轉換股本、發行新股或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國有投資基金減持的股份數量將根據當時公司最新總股本數量和減持計劃比例進行相應調整(招標交易減持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0%,大宗交易減持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0%)。
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收到國投基金發來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的通知書》,現將相關減持計劃具體公告如下:
一、減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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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減持主體沒有一致行動人。
上述股東自公司上市以來未減持股份。
二、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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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3/6/20年,國投基金通過大宗交易減持~2023/9/19;
2、國投基金擬減持的股份總數不得超過2、133、334股,即不得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00%;在減持計劃實施過程中,如果公司發放紅利、發放紅股、轉換股本、發行新股或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國有投資基金計劃減持股份的數量將根據當時公司最新總股本的數量和減持計劃的比例(投標交易減持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0%,大宗交易減持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0%)進行相應調整。
(一)相關股東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東、董監高是否承諾持股比例、持股數量、持股期限、減持方式、減持數量、減持價格等。 √是 □否
1、股份鎖定承諾的主要內容如下:
“(1)自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板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企業/本人不得轉讓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業/本人在本次公開發行前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發行人不得回購本部分股份。
(二)企業/本人減持發行人股份時,應當依照《公司法》的規定、《證券法》、執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
(3)企業/本人將忠實履行承諾。如果企業/本人違反上述承諾或法律強制性規定減持股份,企業/本人將在發行人股東大會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報紙上公開解釋未履行承諾的具體原因,并向股東和公眾投資者道歉,非法減持發行人股份的收入屬于發行人。”
2、對持股意向和減持意向的承諾如下:
“1、企業/本人對發行人及其行業的未來發展前景持樂觀態度,對其未來發展充滿信心,可在企業/本人持有的發行人股份鎖定期屆滿后逐步減持。企業/發行人在股份鎖定期滿后,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證券交易所監管規則,不違反發行申請、審計和上市過程中正式蓋章/簽署的其他承諾,將根據資本需求、投資安排等因素確定是否減持發行人股份和具體減持數量。
2、本企業/本人持有的發行人股份鎖定期滿后,本企業/本人減持的發行人股份將遵守以下要求:
(1)減持條件:企業/本人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發行申請期內不減持發行人股份。上述股份鎖定期滿后,企業/本人可以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減持發行人股份;
(2)減持方式:企業/本人減持發行人股份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具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招標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和協議轉讓方式。
(3)減持股份價格:本企業/本人減持的華海清科股份價格根據當時的市場價格和交易方式確定。
(4)減持股份信息披露:如果企業/本人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向證券交易所報告減持計劃,并在首次減持15個交易日前提前披露。通過其他方式減持公司股份的,應當提前三個交易日,并按照證券監管機構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當時適用的規則及時準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5)未履行上述承諾的約束措施:未履行上述減持意向的,企業/本人將在發行人股東大會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披露媒體上公開解釋未履行承諾的具體原因,并向發行人其他股東和公眾投資者道歉;企業/本人因違反上述承諾減持股份而獲得的收入歸發行人所有。因企業/本人違反上述承諾給發行人或其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企業/本人將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擬減持與之前披露的承諾是否一致 √是 □否
(3)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是否屬于上市時無利可圖的公司,計劃在首次發行前減持股份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項
無
三、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在首次發行前減持股份
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是否計劃在首發前減持股份? □是 √否
四、相關風險提示
(1)減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風險,如計劃實施的前提條件、限制條件和相關條件的具體情況
減持計劃的實施存在不確定性。國有投資基金將根據市場情況和公司股價決定是否實施減持計劃,以及實施過程中的具體減持時間和數量;減持計劃是國有投資基金根據自身安排和計劃的獨立決定,不會改變公司的控制權,也不會影響公司的治理結構、股權結構和可持續經營。
(二)減持計劃的實施是否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變更的風險 □是 √否
(三)其它風險提示
減持計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董事、監事、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委員會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公司股東國有投資基金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監管要求減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請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華海清科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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