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費天元
6月10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副總經理曹悅在首屆中國資本市場法治論壇“基金期貨市場時代機遇與法治保障”分論壇上發表演講,闡述了期貨和衍生品法實施對期貨交易場所的意義。
曹越認為,期貨和衍生品法體現了中國期貨市場30多年探索發展的經驗共識,體現了中國特色與借鑒國際市場最佳實踐的有機結合,為期貨市場優質服務實體經濟指明了方向。期貨和衍生品法構建了三維完整的期貨市場監管體系,既具有科學的理論和現實的針對性,又具有系統的邏輯和長期的戰略重點,能有效保證期貨和衍生品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保持無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期貨交易場所是一個重要的金融市場基礎設施,遵循社會公共利益優先的原則,為期貨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期貨交易,實施自律管理。曹越認為,期貨和衍生品法的實施對期貨交易場所的意義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首先,明確了自律管理與行政監督之間的聯系,加強了期貨交易場所的一線監督職責。《期貨衍生品法》明確了行政監督機構和自律組織的監督職責,建立了三維的法律責任制,顯著提高了違法行為的成本,有效地維護了公平、開放、公平的市場秩序。
二是實行新品種上市登記制度,增強中國期貨交易場所的創新動力。實施品種上市登記制度,有利于增強中國期貨交易場所改革創新的動力,增強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更好地滿足市場的多元化需求,提高競爭力。
第三,明確基本交易制度,提高期貨市場的運行效率。《期貨和衍生品法》明確了證券作為保證金的法律基礎,擴大了保證金的范圍;明確了交易確定性原則,有助于保證期貨交易的穩定性和效率;同時,對取消交易作出相關制度安排,更好地考慮交易的公平性。
第四,鞏固期貨結算制度的法律基礎,提高期貨交易場所的安全性。期貨和衍生品法在法律層面明確了期貨結算機構的中央競爭對手的法律地位,為中國期貨市場的國際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支持;同時,基于中國期貨市場的發展經驗,充分肯定了中國獨特的保證金封閉管理等結算制度。
展望未來,曹越表示,以實施期貨和衍生品法為契機,進一步完善有效的交易、結算、風險控制等基本體系機制,促進期貨市場基本體系和法律體系的形成,加快建設中國標準體系規則,走出金融期貨市場高質量發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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