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666證券簡稱:平煤股份序號:2023-055
可轉債編碼:113066可轉債通稱:平煤可轉債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擔負某些及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在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內,企業股票(編碼:601666)已經有15個交易日內的收盤價格小于本期轉股價格的80%(2023年5月30日以前為9.43元/股,2023年5月30日及以后為8.74元/股),已達到《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所規定的轉股價格往下調整的前提條件。
●經公司第九屆股東會第八次會議決議,股東會建議往下調整“平煤可轉債”的轉股價格。
●此次往下調整轉股價格尚要遞交企業股東大會審議。
一、“平煤可轉債”基本概況
經中國證監會“證監批準[2023]217號”文審批,公司在2023年3月16日發行2,900萬多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個顏值100元,發售總額為rmb29億人民幣,債券期限為發售的時候起六年(自2023年3月16日至2029年3月15日),債券票面利率為: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8%、第四年1.2%、第五年1.6%、第六年2.0%。
2023年4月10日,“平煤可轉債”(債卷編碼:113066)上海證券交易所競價交易,初始轉股價格為11.79元/股,轉股期為2023年9月22日至2029年3月15日(如遇到國家法定假日或休息天延到之后第1個工作日左右)。
因為公司執行2022年本年度權益分派計劃方案,“平煤可轉債”的轉股價格于2023年5月30日起由11.79元/股調整至10.92元/股。
二、此次往下調整轉股價格具體內容
(一)轉股價格修正條款
結合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承諾,轉股價格往下調整條件和調整程序流程詳細如下:
1、調整管理權限與調整力度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存續期限,當股票在任何持續三十個交易時間中起碼有十五個交易日收盤價格小于本期轉股價格的80%時,董事會有權提出轉股價格往下調整方法并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決議。
以上計劃方案需經列席會議股東持有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據即可執行。股東會開展決議時,擁有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股東應該逃避。調整后轉股價格應不少于此次股東會舉辦此前二十個交易時間公司股票交易平均價和前一交易日均價間的較多者。與此同時,調整后轉股價格不能低于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值和票面價值。
如在上述情況三十個交易日發生了轉股價格調節的情況,即在轉股價格調節此前的交易時間按調節前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測算,在轉股價格調節日和以后的交易時間按變更后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測算。
2、調整程序流程
如公司決定往下調整轉股價格,公司將在證監會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聞中發表有關公示,公示調整力度、除權日和中止股權轉讓期內(如果需要)等相關信息。從除權日后的第一個交易時間(即轉股價格調整日)起,逐漸修復股權轉讓申請辦理并實施調整后轉股價格。
若轉股價格調整日是股權轉讓申請日或之后、變換股權登記日以前,此類股權轉讓申請辦理應按照調整后轉股價格實行。
(二)轉股價格修正條款開啟狀況
在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內,企業股票(編碼:601666)已經有15個交易日內的收盤價格小于本期轉股價格的80%(2023年5月30日以前為9.43元/股,2023年5月30日及以后為8.74元/股),已達到《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所規定的轉股價格往下調整的前提條件。
為了支持公司長期穩步發展,提升公司資本結構,維護保養債權人權益,企業建議往下調整轉股價格。公司在2023年6月15日舉辦第九屆股東會第八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向下修正“平煤轉債”轉股價格的議案》。結合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承諾,往下調整后轉股價格依據決議往下調整策略的股東會舉辦此前二十個交易時間公司股票交易平均價、前一交易日平均價、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歸屬于母公司普通股票公司股東凈資產和票面價值的孰高值明確,轉股價格保留兩位小數(末尾數向上取整)。如該次股東會舉行時,以上指標值高過調節前“平煤可轉債”的轉股價格(10.92元/股),則“平煤可轉債”轉股價格不用調節。企業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凈資產為9.054元/股。
為保證此次往下調整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相關的事宜的順利開展,董事會報請股東會受權股東會依據《募集說明書》中協議條款申請辦理此次往下調整“平煤可轉債”轉股價格相關的事宜,以上受權自股東大會審議根據日起至此次調整有關工作進行之日起計算。
特此公告。
平頂山市天安煤礦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16日
證券代碼:601666股票簡稱:平煤股份序號:2023-054
平頂山市天安煤礦有限責任公司
第九屆股東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示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擔負某些及法律責任。
平頂山市天安煤礦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第九屆股東會第八次大會于2023年6月15日選用通訊表決的形式舉辦,會議由企業第九屆股東會董事長李延河老先生組織。此次會議應決議執行董事15人,具體決議執行董事15人。會議召開及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經與會董事決議,大會以15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審議通過了有關往下調整“平煤可轉債”轉股價格的議案。(具體內容詳細2023-055號公告)
特此公告。
平頂山市天安煤礦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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