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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獲得補貼的相關情況
近日,企業子公司飛馬(蕪湖市)微電子技術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蕪湖市飛馬”)接到安徽省蕪湖鳩江經濟發展高新區管委會《關于撥付天馬(蕪湖)微電子有限公司經營支出補貼資金的通知》,安徽省蕪湖鳩江經濟發展高新區管委會向蕪湖市飛馬撥款經營支出補貼資金6,728.03萬余元。
截至本公告日,蕪湖市飛馬已收到以上補貼賬款,占公司2022年經審計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純利潤的59.79%。蕪湖市飛馬所獲得的政府補貼與日常生產經營有關,具備可持續。
二、補貼的種類及對企業的危害
1、補貼的種類
依據《企業會計準則16號一政府補助》的相關規定,與財產有關的政府補貼,主要是指所取得的、用以籌建或者以多種方式產生長期資產的政府補貼;與盈利有關的政府補貼,就是指除與財產有關的政府補貼以外的政府補貼。蕪湖市飛馬此次接收到的經營支出補貼資金歸屬于與盈利有關的政府補貼。
2、補貼的確認和計量檢定
依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一政府補助》與公司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與盈利有關的政府補貼,用以賠償已經發生的有關成本或虧損的,計入或抵減經濟成本;用以賠償之后期內的有關成本或虧損的,記入遞延收益,于有關成本或虧損確定期內計入或抵減經濟成本。和企業日常主題活動有關的政府補貼,依照經濟事項本質,記入其他收益或抵減經濟成本,和企業日常主題活動不相干的政府補貼,記入營業外收支。
蕪湖市飛馬此次接收到的經營支出補貼資金歸屬于和企業日常主題活動有關的政府補貼,用以賠償有關成本或損害,需在2023年以及之后本年度用以賠償有關成本或損害時記入其他收益。
3、補貼對上市公司產生的影響
以上補貼在2023年及以后本年度用以賠償有關成本或損害時記入其他收益,預估提升2023年度以及之后年度利潤總額6,728.03萬人民幣(沒經財務審計)。
4、風險防范和其它表明
以上補貼的最后賬務處理以及對企業2023年度以及之后本年度損益表產生的影響以審計公司財務審計確定的結論為標準。煩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三、備查簿文檔
1、相關補貼的政府批文。
2、收款收據。
特此公告。
天馬微電子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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