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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3年6月13日。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共428名。
●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469.40萬股,占目前公司總股本的0.90%。
浙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已為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428名激勵對象辦理解除限售相關事宜,現將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一)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議案發(fā)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同日,公司召開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等相關議案。
(二)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對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公告,于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2日通過公司OA系統(tǒng)在公司內部對本次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公司監(jiān)事會未收到任何對本次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名單提出的異議。公司于2022年1月6日披露了《監(jiān)事會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核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三)2022年1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實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獲得批準,董事會被授權確定授予日、在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辦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及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四)2022年1月10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議案發(fā)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監(jiān)事會對授予限制性股票相關事項出具了核查意見。
(五)2022年1月14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登記完成的公告》,本次授予登記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1,251.50萬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為2022年1月17日。
(六)2022年6月14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和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議案》《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議案發(fā)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七)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和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議案發(fā)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八)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開2022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及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共有7名激勵對象離職,公司回購注銷已向其授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565,000股,公司注冊資本及股本相應減少。2022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減資暨通知債權人的公告》。
(九)2022年12月29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完成的公告》,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7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事宜。
(十)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和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議案發(fā)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監(jiān)事會對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相關事項出具了核查意見。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情況的說明
(一)第一個限售期屆滿情況的說明
根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的規(guī)定,第一個解除限售期為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記日起12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記日起24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可解除限售數量占獲授權益數量比例為40%。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記上市日期為2022年1月17日,因此截至目前第一個限售期已經屆滿。
(二)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情況的說明
根據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按照《激勵計劃》的相關規(guī)定,現就解除限售條件成就情況說明如下:
綜上所述,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經成就,根據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同意為符合條件的428名激勵對象辦理解除限售相關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3年6月13日。
(二)本次申請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人數:428人。
(三)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數量:469.40萬股。
(四)本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具體情況如下:
注:1、因需回購注銷激勵對象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數量未納入上表統(tǒng)計范圍內。
2、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中含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獲股票鎖定及買賣行為將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執(zhí)行。
3、上表中數值若出現總數與各分項數值之和尾數不符,均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注:以上股本結構的變動情況以解除限售登記完成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結構表為準。
五、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北京金杜(杭州)律師事務所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5、《上海榮正企業(yè)咨詢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相關事項之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特此公告。
浙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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