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擔負某些及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 調節前轉股價格:6.04元/股
● 調整轉股價格:6.00元/股
● “再22可轉債”此次轉股價格調節執行日期:2023年6月16日
經中國證監會《關于核準重慶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復》(證監批準[2022]1687號)審批,重慶市往上升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下稱“企業”或“再升科技”)于2022年9月29日發行了510萬多張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價為每一張100元,按顏值發售,時限6年,發售總金額51,000萬余元。經上海交易所“自律監管認定書[2022]293號”文允許,企業51,000萬余元可轉換公司債券于2022年10月27日起在上海交易所競價交易,債卷通稱“再22可轉債”,債卷編碼“113657”。“再22可轉債”存續期限6年,存續期時間是在2022年9月29日起止2028年9月28日止,自2023年4月12日起可轉換為公司發展A股股權,股權轉讓期為2023年4月12日起止2028年9月28日。
一、轉股價格調節根據
公司在2023年5月17日舉辦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并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允許以執行權益分派證券登記日的總市值為基準開展股東分紅,向公司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45元(價稅合計)。此次分派不屬于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此次權益分派執行情況詳細企業同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及特定信息公開新聞媒體公布的《重慶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依據《重慶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下稱“《募集說明書》”),在可轉債發行以后,當企業產生配送股利的現象,企業將按相對應公式計算開展轉股價格的變化,以全面維護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者利益。因而“再22可轉債”的轉股價格調節合乎《募集說明書》的相關規定。
二、轉股價格調節公式計算和調整結論
依據《募集說明書》協議條款承諾,在可轉債發行以后,當企業產生派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包含因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轉股而變化的總股本)、配資及其發放股利等狀況時,使公司股權變化時,將按照以下表達式開展轉股價格的變化(保存小數點后兩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股或轉增股本: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資:P1=(P0+A×k)/(1+k);
以上二項同步進行:P1=(P0+A×k)/(1+n+k);
發放股利:P1=P0-D;
以上三項同步進行:P1=(P0-D+A×k)/(1+n+k)。
在其中:P0為更改前高效的轉股價,n為派股率或轉增股本率,k為增發新股率或配資率,A為增發新股價或配股價,D為每一股配送股利,P1為調整高效的轉股價。
依據上述公式計算中“發放股利:P1=P0-D”來計算,調節前高效的轉股價P0為6.04元/股,結合公司2022本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一股配送股利D為0.045元,因而測算變更后的轉股價P1為6.00元/股。
變更后的“再22可轉債”轉股價自2023年6月16日(除權除息日)起起效。
“再22可轉債”自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5日(權益分派證券登記日)期內終止股權轉讓,自2023年6月16日(除權除息日)起修復股權轉讓。
特此公告。
重慶市往上升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股東會
2023年6月12日
證券代碼:603601 證券簡稱:再升科技 公示序號:2023-064
重慶市往上升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執行公示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 每一股比例
A股每一股紅股0.045元
● 有關日期
● 多元化分紅送轉: 否
一、 根據分配原則的股東會屆次和日期
此次利潤分配方案經公司2023年5月17日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
二、 分配原則
1. 派發本年度:2022年年度
2. 分配目標:
截止到證券登記日在下午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冊的我們公司公司股東。
3. 分配原則:
此次股東分紅以方案落地前企業總市值1,021,643,312股為基準,每一股派發現金紅利0.045元(價稅合計),總共派發現金紅利45,973,949.04元。
三、 有關日期
四、 分派實施細則
1. 實施細則
(1)無盡售標準流通股本市場紅利授權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利用其資金結算系統軟件向證券登記日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冊并且在上海交易所各VIP辦了指定交易股東發放。已申請指定交易的投資人可在收益派發日則在指定證券公司領到紅股,未辦指定交易股東收益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存放,待申請辦理指定交易之后再進行發放。
(2)派派股或轉增股本的,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依據證券登記日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冊公司股東股票數,按比例分配立即記入股東賬戶。
2. 自己派發目標
企業 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無自主派發目標。
3. 繳稅表明
(1)針對持有公司無盡售標準流通股本的法人股東及證券基金: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務[2015]101號)和《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務[2012]85號)的相關規定,本人從公開發行和出讓銷售市場所取得的企業股票,持倉時限超出1年,股息紅利所得暫免繳納個人所得稅,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rmb0.045元;持倉1年之內(含1年)的,企業暫時不繳納個稅,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rmb0.045元,待個人轉讓個股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照其持倉時限測算應納稅所得額,由券商等股權托管機構從企業資金帳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下月5個工作日日內劃付企業,企業在接到稅金當月法律規定申請期限內向稅務機關申請交納。實際稅賦為:股東持倉時限在1月之內(含1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的記入應納稅額,實際稅率為20%;持倉時限在1個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記入應納稅額,實際稅率為10%;持倉時限超出1年,股息紅利所得暫免繳納個人所得稅。
(2)針對持有公司比較有限售標準流通股本的法人股東和證券基金,依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務〔2012〕85號)要求,公開后所取得的股權收益,依照該規定測算繳稅,持倉時長自公開日起測算;公開前所取得的股權收益暫減按50%記入應納稅額,可用20%稅率計稅個稅,即依照10%稅率代收代繳個稅,稅后工資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rmb0.0405元。
(3)針對擁有企業股票的達標境外企業投資人(通稱“QFII”)公司股東:結合公司《國家稅 務總局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47號)的相關規定,按10%稅率統一代收代繳所得稅,具體派發現金紅利為稅后工資每一股rmb0.0405元。如有關公司股東認為所取得的股權收益收益必須享有稅收協定(分配)待遇,可以按照要求自主向稅務機關提交申請。
(4)針對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投資人(包含單位和個人)根據“港股通”擁有本企業股票股東,其股權收益會由我們公司根據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個股名義持有人帳戶以人民幣發放。依據《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稅務[2014]81號)的相關規定,該紅股會由我們公司依照10%稅率代收代繳企業所得稅,稅后工資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rmb0.0405元。如有關公司股東認為所取得的股權收益收益必須享有一切稅收協定(分配)工資待遇或其它的稅收政策,可按相關規定自主申請辦理。
(5)針對持有公司股份的許多投資者和公司股東,我們公司將不會代收代繳紅股企業所得稅,其股利分配、收益企業所得稅對其自主交納,具體每一股派發現金紅利為稅前工資每一股rmb0.045元。
五、 相關資詢方法
自然人股東可以從工作中日根據下列方法資詢此次權益分派開展的相關事宜。
聯絡單位:證券事務部
聯系方式:023-88651610
特此公告。
重慶市往上升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股東會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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