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215 證券簡稱:比依股份 公告編號:2023-043
浙江比依電器有限公司關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注冊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2023年6月16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記完成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登記:194.6599萬股;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價格:7.45元/股;
● 限制性股票首次登記人數:189人;
● 限制性股票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發行的A股普通股。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關規定,浙江比依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記。現將相關信息公告如下:
1、本激勵計劃已完成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1、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關于及其摘要的議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提案和其他提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激勵計劃的相關提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2、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30日,公司在公司內部公布了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位,公司監事會在公示期間未收到任何異議反饋。2023年4月1日,公司披露了《監事會關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核意見及公示說明》。
3、2023年4月6日,公司召開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總結的議案、《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該議案及《關于提交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議案》。2023年4月7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的自查報告》。
4、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和第一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有關提案發表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有關事項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核實意見。
二、本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記
1、第一個授予日:2023年5月30日
2、194.6599萬股首次授予
3、首次授予人數:189人
4、首次授予價格(調整后):7.45元/股
5、股票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發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勵計劃的有效期、解除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
激勵計劃的有效期自部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記之日起至激勵對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制或回購注銷之日起不超過60個月。
(2)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制期為自相應限制性股票登記完成之日起12個月、24個月、36個月。激勵對象根據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終止限制前不得轉讓、擔保或償還債務。
限售期屆滿后,公司為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解除限售事宜。不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條件未達到的,相關權益不得遞延至下期。
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終止限制期和每期終止限制時間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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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約定期限內未申請終止限制性股票或因不符合終止限制性股票的條件而不能申請終止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將按照本激勵計劃規定的原則回購并取消相應的限制性股票。
激勵對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二級市場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轉讓,因資本公積金轉換為股本、股票紅利和股票拆除而獲得的限制性股票。該股票的終止期限與限制性股票的終止期限相同。限制性股票當時回購注銷的,因上述原因取得的股份同時回購注銷。
(3)公司一級績效考核要求
本激勵計劃評估年度為2023-2025年三個會計年度,每個會計年度評估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年度績效評估目標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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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凈利潤”是指上市公司股東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以有效期內所有股權激勵計劃和員工持股計劃的凈利潤為計算依據。
公司不符合上述績效考核目標的,所有激勵對象當年可以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制,公司應當取消回購,回購價格為授予價格。
(4)個人績效考核要求
根據公司績效考核的相關制度,組織實施激勵對象個人層面的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激勵對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激勵對象的績效評價結果分為四個等級: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評估表適用于評估對象。屆時,激勵對象取消限制的比例將根據下表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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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業績考核達標的,激勵對象個人當年實際終止限售額=個人當年計劃終止限售額×在個人層面解除限售比例N。
激勵對象評估當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購注銷,回購價格為授予價格。
7、各激勵對象之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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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本總額是指本次授予登記前的股本總額。
3、激勵對象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應當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日前6個月說明公司股票交易情況
經核實,首次授予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首次授予前6個月無買賣公司股票。
四、本次實施的股權激勵計劃與已披露的股權激勵計劃的差異說明
鑒于29個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不再參與本激勵計劃,上述29個激勵對象不再授予20.75萬股。根據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董事會調整了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和數量。調整后,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人數由261人調整為232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數由244.75萬股調整為224.00萬股,預留授予部分由35.25萬股調整為56.00萬股。
根據《管理辦法》,鑒于公司2022年權益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5月29日實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含預留部分)由7.93元/股調整為7.45元/股。
在未來支付驗資過程中,首次授予激勵對象43人,預留激勵對象2人放棄所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勵對象12人放棄部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放棄29.3401萬股,預留部分放棄0.20萬股。因此,公司首次授予的部分實際激勵對象為189人,實際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為194.6599萬股;預留授予部分(第一批)實際授予的激勵對象為6人,實際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為5.15萬股。
除上述調整外,本次實施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與公司2023年首次臨時股東大會批準的激勵計劃一致。
五、本激勵計劃授予限制性股票認購資金的驗資
根據中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驗資報告》(中匯會驗[2023]7809號),截至2023年6月5日,公司已收到195名激勵對象繳納的總出資額為14、885、837.55元,均為貨幣出資,其中包括實收資本1.998、099.00元。738.55元。
六、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記情況
2023年6月16日完成了本激勵計劃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記手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證券變更登記證》。本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記日為2023年6月16日。
七、本激勵計劃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結構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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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果上表中部分總數與每個明細數相加,尾數有差異,則為上述百分比結果四舍五入所致。
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權分配仍符合上市條件。
八、本次授予前后對公司控股股東的影響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后,控股股東持股比例的變化不會導致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變化。
九、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及說明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籌集的資金全部用于補充公司營運資金。
十、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對公司財務狀況的影響
根據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計量》的規定,公司將根據最新獲得的限售人數變化、業績指標完成情況等后續信息,在限售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修改預期限售限售限售限售限售股數量,并根據限售限售股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和資本公積。
董事會已確定激勵計劃的首次授予日為2023年5月30日,激勵成本將根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確認。據估計,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對各期會計成本的影響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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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結果并不代表最終的會計成本。實際會計成本不僅與實際授予日期、授予價格和授予數量有關,還與實際生效和無效數量有關,并要求股東注意可能的稀釋影響;
2、上述對公司經營成果的最終影響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電器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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