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680 證券簡稱:海優新材料 公告編號:2023-057
轉債代碼:118008 可轉債簡稱:海優可轉債
上海優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關于“海優債”2023年付息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人和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可轉債付息債權登記日:2023年6月21日(由于2023年6月22日是法定節假日,可轉債付息債權登記日提前至2023年6月21日)
● 2023年6月26日,可轉債除息日
● 2023年6月26日,可轉債兌息日 (2023年6月23日為法定節假日,可轉債付息日順延至2023年6月26日)
2022年6月23日發行的上海優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將于2023年6月26日起支付2022年6月23日至2023年6月22日的利息。根據《上海優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的有關規定,有關事項現公告如下:
一、可轉債發行上市概況
中國證券監管委員會證監會許可證〔2022〕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向不明對象發行了694.00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發行總額69.4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自發行之日起6年,第一年0.30%的票面利率、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60%、第五年2.20%、第六年2.70%。
上海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決定書〔2022〕181號文件同意,公司69400.00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自2022年7月21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簡稱“海友可轉換債券”,債券代碼為“118008”。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募集說明書》的規定,公司發行的“海優轉債”自2022年12月29日起可轉換為公司股份,初始轉股價格為217.42元/股。自2023年6月6日起,轉股價格調整為217.30元/股。詳見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發布的詳細信息(www.sse.com.cn)《上海優威新材料有限公司關于實施2022年股權分配調整“海優轉債”轉股價格的公告》(公告號:2023-056)。
二、本次付息計劃
根據《募集說明書》的規定,“海友可轉換債券”每年支付一次利息,到期返還本金,支付最后一年的利息。
(一)年利息計算
年利息是指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自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首日起每年可享受的當期利息。
年利息的計算公式如下:I=B×i
I:指年利息;
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在計息年度(以下簡稱“當年”或“年”)付息債權登記日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總額;
i:指當年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票面利率。
(二)付息方式
1、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年支付一次利息,利息計算的開始日為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的第一天(2022年6月23日,T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為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第一天起每年發行一年。如果當天是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延期至下一個交易日,延期期間不支付額外利息。每兩個相鄰的付息日之間為一個計息年。
3、利息支付債權登記日:年度利息支付債權登記日為年度利息支付日的前一個交易日,公司將在年度利息支付日后五個交易日內支付年度利息。在利息支付債權登記日前(包括利息支付債權登記日)申請轉換為公司股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公司不再向持有人支付本利息計算年度及以后利息計算年度的利息。
4、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取得的利息收入的應付稅款由持有人承擔。
(三)付息方案
2022年6月23日至2023年6月22日,海友可轉債第一年支付利息。計息年票面利率為0.30%(含稅),即每張面值100元的可轉債兌息金額為0.30元(含稅)。
三、付息債權登記日、除息日、兌息日
(一)可轉債付息債權登記日:2023年6月21日(由于2023年6月22日是法定節假日,可轉債付息債權登記日提前至2023年6月21日)
(二)可轉債除息日:2023年6月26日
(3)2023年6月26日可轉債兌息日: (2023年6月23日為法定節假日,可轉債付息日順延至2023年6月26日)
四、付息對象
本次付息對象為截至2023年6月2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盤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的所有“海優轉債”持有人。
五、付息方式
(1)公司與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簽訂了《委托代理債券支付和利息支付協議》,并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支付債券和利息。如果公司未按時足額支付債券,利息支付資金轉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終止委托代理債券支付和利息支付服務,公司負責后續支付和利息支付
處理時,相關實施事項以公司公告為準。公司將本債券的利息全額轉移到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直至本次兌現日前2個交易日。
(2)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收到款項后,通過資本結算系統將債券利息轉移給相應的支付機構(證券公司或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將從支付機構獲得債券利息。
六、投資者繳納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等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公司可轉換債券個人投資者(含證券投資基金)應繳納債券個人利息所得稅,稅率為利息金額的20%,即面值100元的可轉換債券兌換利息金額為0.30元(稅前),實際分配利息為0.24元(稅后)。可轉換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由各支付機構代扣代繳,并直接向各支付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各付息網點未履行上述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的,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付息網點自行承擔。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其他有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持有可轉換債券的居民企業應當自行繳納債券利息所得稅,即每張面值100元的可轉換債券實際分配金額為0.30元(含稅)。
(3)對于持有本期可轉換債券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境外機構投資者等非居民企業,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08]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1年34號),自2018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起,境外機構投資國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因此,非居民企業(包括QFII),RQFII)債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免征企業所得稅,即每張面值100元的可轉換債券實際分配金額為0.30元(含稅)。因此,非居民企業(包括QFII),RQFII)債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免征企業所得稅,即每張面值100元的可轉換債券的實際分配金額為0.30元(含稅)。上述暫免征企業所得稅的范圍不包括境外機構在中國設立的機構和場所取得的與機構和場所有實際關系的債券利息。
七、有關機構的聯系方式
(一)發行人
名稱:上海優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聯系人:證券部
聯系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龍東大道3000號A樓909室
聯系電話:021-58964211
(二)保薦機構
名稱:中信建投證券有限公司
保薦人代表:沈謙、李鵬飛
聯系地址:上海浦東南路528號證券大廈北塔2206室
聯系電話:021- 68824278
(三)托管人
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聯系地址:上海浦東新區楊高南路188號
聯系電話:4008058058
特此公告。
上海優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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