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126 證券簡稱:杭鋼股份 公告編號:2023-030
杭州鋼鐵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權益分配實施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現金紅利0.05元
● 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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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異化分紅轉讓: 否
第一,股東大會通過分配方案的次數和日期
2023年5月18日,公司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本次利潤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發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對象:
截至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權登記日下午收盤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的全體股東。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潤分配以公司總股本3、377、189、083股為基礎,每股發現金紅利0.05元(含稅),共發現金紅利168、859、454.15元。
三、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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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實施辦法
1.實施辦法
(1)除公司自行分紅的股東外,公司其他股東的分紅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本結算系統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收盤后登記,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處理指定交易。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以在分紅日在指定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分紅。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分紅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辦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紅。
(2)股權分配不涉及紅股分配或股本轉換。
2.自行分配對象
公司股東杭州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北京誠通金融控制投資有限公司、富春有限公司、浙江杭州鋼鐵貿易集團有限公司按照有關規定發放現金紅利。
3.扣稅說明
(1)個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持有公司無限銷售條件流通股,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85號)和《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持股期限超過一年的,暫免征個人所得稅,實際每股發現金紅利0.05元;個人持股1年內(含1年),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實際每股發現金紅利0.05元,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其持股期計算應納稅額,證券公司和其他股份托管機構應當從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賬戶中扣除并轉讓給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應當在下個月5個工作日內轉讓給主管稅務機關。
具體實際稅負為:股東持股期限在一個月內(含一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超過1個月至1年(含1年)的,應納稅所得額暫減50%,實際稅負10%;持股期限超過一年的,暫免征個人所得稅。
(2)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09年1月23日發布的《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股息、利息扣繳企業所得稅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 企業所得稅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稅后每股實際發現金紅利0.045元。有關股東認為取得的股息、股息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議(安排)待遇的,可以在取得股息、股息后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稅。
(3)投資上海證券交易所A的香港證券交易所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 股票(“上海證券交易所”),其現金紅利由公司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以股票名義持有人賬戶人民幣分配,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證監會關于上海證券市場交易互聯機制試點稅收政策通知(財稅[2014]81 號)執行,所得稅按10%的稅率代扣,稅后每股實際發現金紅利0.045元。
(4)對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定股東,公司不扣繳企業所得稅,其股息所得稅按照稅法規定申報繳納,實際發放的現金股息為稅前每股0.05元。
五、相關咨詢辦法
如對本次權益分配有疑問,請按以下聯系方式咨詢:
聯系部:公司證券部:
聯系電話:0571-88132917
特此公告。
杭州鋼鐵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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