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732 證券簡稱:愛旭股份 編號:臨2023-082
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
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會議召開情況
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的通知于2023年6月6日通過電子郵件發送。會議于2023年6月9日召開,應有7名董事和7名實際董事。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二、會議決議情況
會議通過記名投票形成以下決議:
1、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價格和期權數量的議案》
投票結果:同意5票,反對0票,回避2票,棄權0票。
由于公司實施了2022年股權分配,根據《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規定,調整了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權行使價格和數量。●
本次調整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將從11.15元/股調整為7.58元/股;預留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將從16.39元/股調整為11.33元/股。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數量從1191.6581萬份調整為165.8975萬份;預留部分授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數量從228.4500萬份調整為319.3653萬份。
公司董事梁啟杰先生和沈昱先生是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屬于相關董事,避免了對該議案的表決。
獨立董事對本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詳見《關于調整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價格及期權數量的公告》(臨2023-084號)。
2、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價格和期權數量的議案》
投票結果:同意6票,反對0票,回避1票,棄權0票。
由于公司實施了2022年股權分配,根據《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規定,調整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未行使的股票期權行使價格和數量。●
本次調整后,首次授予和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將從34.27元/股調整為24.12元/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數量從392.2045萬份調整為548.286萬份;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數量從80.5950萬份調整為112.6691萬份。
公司董事陸浩杰先生是本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屬于相關董事,避免了對該提案的表決。
獨立董事對本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詳見《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價格和期權數量的公告》(臨2023-085號)。
3、審議通過了《關于設立外商投資子公司的議案》
投票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為積極推進濟南30GW高效晶硅太陽能電池及組件項目建設,公司計劃成立山東愛旭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名稱暫定)作為項目建設和運營的主體。注冊資本2.4萬元,法定代表人:謝俊偉。公司以貨幣出資,持有新成立子公司100%的股權。
詳見同日披露的《關于設立外商投資子公司的公告》(臨2023-086號)。
特此公告。
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9日
證券代碼:600732 證券簡稱:愛旭股份 編號:臨2023-083
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
第九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公司監事會和全體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會議召開情況
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九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的通知于2023年6月6日通過電子郵件發送。會議于2023年6月9日召開,應有3名監事和3名實際監事。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決議合法有效。
二、會議決議情況
會議通過記名投票形成以下決議:
1、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價格和期權數量的議案》
投票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監事會認為,本次調整激勵計劃的行權價格和期權數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2020年股權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不損害公司及全體中小股東的利益。同意本次調整激勵計劃的行權價格和期權數量。
詳見《關于調整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價格及期權數量的公告》(臨2023-084號)。
2、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價格和期權數量的議案》
投票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監事會認為,公司調整激勵計劃的行權價格和期權數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不損害公司及全體中小股東的利益。同意調整激勵計劃的行權價格和期權數量。
詳見《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價格和期權數量的公告》(臨2023-085號)。
特此公告。
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3年6月9日
證券代碼:600732 股票簡稱:愛旭股份 編號:臨2023-085
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調整
公告行權價格和期權數量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股票期權行權價格調整:本次調整后首次授予和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將從34.27元/股調整為24.12元/股。
● 股票期權數量: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數量由392.2045萬份調整為548.286萬份;預留的股票期權數量由80.5950萬份調整為112.6691萬份。
2023年6月9日,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了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期權數量的議案》,同意調整《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2022年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和預留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數量。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1、本激勵計劃已完成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1. 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35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關于及其摘要的議案》〈2022年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激勵計劃及其他相關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同日,公司召開了第八屆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關于及其摘要的議案》〈2022年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關于核查的議案》〈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2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議案》。
2. 2022年9月17日至2022年9月26日,公司在公司內網公布了擬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位。在宣傳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個人或組織對擬激勵對象的異議。2022年9月27日,公司監事會披露了《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及驗證意見》。
3. 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開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關于》〈2022年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關于及其摘要的議案》〈2022年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關于提交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議案》和《關于核實的議案》〈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2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議案等相關議案。
4. 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開了第八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和數量的議案》和《關于首次授予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的議案》監事會核實了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的激勵對象名單。
5. 2022年12月2日,公司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完成了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登記,并取得了證券變更登記證書。首次授予注冊限制性股票108.7835萬股,股票期權404.5845萬股。
6. 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開了第九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核實了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的激勵對象名單。
7. 2023年3月12日,公司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和股票期權注銷的議案》董事會同意回購和取消兩個激勵對象持有的2.04萬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票;取消7個激勵對象持有的12.38萬股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權。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獨立董事就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2023年4月19日,公司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的注銷,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和注銷尚未實施。
8. 2023年3月24日,公司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激勵計劃預留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登記,并取得了證券變更登記證書。預留限制性股票53.4300萬股,股票期權80.5950萬股。
9.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暫停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核實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名單。
10. 2023年5月24日,公司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暫停激勵計劃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記并取得了《證券變更登記證》。本次授予登記的限制性股份共7.0450萬股。
11.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價格和期權數量的議案》調整2022年首次授予和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數量。首次授予和預留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調整為34.27元/股24.12元/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數量從392.2045萬份調整為548.286萬份;預留的股票期權數量從80.5950萬份調整為112.691萬份。相關董事避免投票,公司獨立董事同意獨立意見,監事會批準并出具驗證意見,北京中倫(深圳)律師事務所發布了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價格和期權數量的法律意見。
具體內容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關公告和文件。
二、二。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數量的原因和結果
(一)調整原因
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和公積金轉股本計劃》。公司計劃在股權分配登記日扣除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的股份,并將0.55元(含稅)的現金紅利分配給所有可參與分配的股東。同時,通過將資本公積金轉換為股本,每10股將4股轉換為可參與分配的全體股東,而不是紅股。截至2023年6月8日,公司總股本為1、306、618、702股,回購專用證券賬戶持有6、642、825股,因此股權分配為1、299、975、877股。截至2023年6月8日,公司總股本為1、306、618、702股,回購專用證券賬戶持有6、642、825股。因此,股權分配的股份數量為1、299、975、877股。預計股權分配共發現金紅利714、986、732.35元(含稅),轉為519、990、350股。轉換后,公司總股本將從1、306、618、702股增加到1、826、609、052股(最終股本總額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結果為準,如有尾差,則為取整)。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2022年激勵計劃》等有關規定,公司應調整首次和預留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數量。
(二)調整行權價格
根據《2022年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如果公司在激勵計劃公告之日至激勵對象完成股票期權行權期間,應相應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但任何調整都不得導致行權價格低于股票面值。調整方法如下:
1.資本公積轉為股本,分配股票紅利,分割股份
P=P0÷(1+n)
其中:P0是調整前的行權價格;n將股本轉換為每股資本公積,分配股票紅利,拆股比例;P是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是調整前的行權價格;V是每股的分紅金額;P是調整后的行權價格。分紅調整后,P仍必須大于1。
由于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6、642、825股不參與現金股息,不參與資本公積金增加股本,上述公式中每股股息V指股權分配實施前公司總股本稀釋計算的每股現金股息,每股資本公積增加股本n指流通股變更比例。
每股現金紅利=(參與分配的總股本×實際分配的每股現金紅利)÷總股本=(1,299,975,877×0.55)÷1,306,618,702≈0.5472元
流通股變動比=(參與分配的股本總數×轉增比例)÷總股本=(1,299,975,877×40%)÷1,306,618,702≈39.7966%
根據上述規定,本激勵計劃的行權價格調整如下:
調整后首次授予和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為P=(P0-V)/(1+n)=(34.27-0.5472)/(1+0.3976)≈24.12元/股。
(3)期權數量的調整
根據《2022年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公司在激勵計劃公告之日至激勵對象完成股票期權股份登記期間,應當相應調整股票期權數量。調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是調整前的股票期權數量;n為每股資本公積金增加股本、分配股票股息、股票拆除率(即每股增加、分配或拆除后增加的股票數量);Q是調整后的股票期權數量。
根據上述規定,本激勵計劃的股票期權數量調整如下:
調整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數量Q首次授予=Q0×(1+n)=392.2045×(1+0.397966)≈548.2886萬份。
調整后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數量Q預留授予=Q0×(1+n)=80.5950×(1+0.397966)≈112.6691萬份。
3、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期權數量的調整對公司的影響
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行權價格和期權數量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穩定性,也不會影響公司2022年激勵計劃的持續實施。
四、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實,公司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和《2022年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調整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行權價格和期權數量。公司審核程序合法合規,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也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公司同意調整激勵計劃的行權價格和期權數量。
五、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行權價格和期權數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2022年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不損害公司及全體中小股東的利益。我們同意調整激勵計劃的行權價格和期權數量。
六、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中倫律師事務所認為,自法律意見發布之日起,本次調整已獲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本次調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2022年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
特此公告。
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9日
證券代碼:600732 股票簡稱:愛旭股份 編號:臨2023-084
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
調整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行權價格
以及期權數量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股票期權行權價格調整:本次調整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將從11.15元/股調整為7.58元/股;預留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將從16.39元/股調整為11.33元/股。
● 股票期權數量:首次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權數量從1191.6581萬份調整為165.8975萬份;預留部分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權數量從228.4500萬份調整為319.3653萬份。
2023年6月9日,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價格和期權數量的議案》,同意根據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對行權價格和期權數量的影響,調整《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以下簡稱《2020年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和預留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權的行使價格和數量。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1、本激勵計劃已完成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1. 2020年2月24日,公司分別召開了第八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2020年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關于及其摘要的議案》〈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相關董事已回避表決,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就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審計意見。北京中倫(深圳)律師事務所出具了《關于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法律意見書》。北京中倫(深圳)律師事務所出具了《關于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法律意見書》。2020年3月17日,公司召開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上述議案。
2. 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和數量的議案》和《關于授予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股票期權的議案》監事會核實了調整后的激勵對象名單,并就授予事項發表了同意的審查意見。北京中倫(深圳)律師事務所發布了《關于調整和授予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法律意見》。
3. 2020年5月15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授予登記,共授予275名激勵對象2925.40萬份股票期權,授予日期為2020年3月27日,分四期行權,行權價格為11.22元/股。
4. 2020年12月17日,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預留股票期權授予相關事項的議案》。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核實了預留期權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并就授予事項發表了同意的審查意見。北京中倫(深圳)律師事務所發布了《關于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預留股票期權授予的法律意見》。
5.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完成預留授予股票期權的授予登記,共授予62名激勵對象674.60萬股票期權。授予日期為2020年12月17日,分為四期行權,行權價格為16.46元/股。
6.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議案》、《關于修訂〈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及其摘要、〈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所有相關董事都避免投票,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審查了公司調整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和相應的評估管理措施,并發表了同意的評估意見。北京中倫(深圳)律師事務所發布了《關于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調整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法律意見》。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開了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批準了上述調整事項。
7. 2021年2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和預留部分股票期權的變更登記。
8.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30次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第27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價格和取消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同意公司將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中因個人原因離職的82名激勵對象授予的997.60萬股票期權。以及因公司2021年業績未達到當期業績考核目標對應的650.60萬股票期權,共注銷1648.20萬股票期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將從11開始.22元/股調整為11.15元/股,預留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從16.46元/股調整為16.39元/股。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批準并出具了驗證意見。北京中倫(深圳)律師事務所發布了《關于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調整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價格和取消部分股票期權的法律意見》。2022年8月31日,公司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銷上述股票期權。
9. 2023年3月12日,公司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和預留部分股票期權注銷的議案》董事會同意取消首次授予的26個激勵對象持有的95.40萬股票期權;取消4個激勵對象持有的46.50萬股票期權,總共取消141.90萬股票期權。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10.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權第二次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有關議案發表獨立意見,監事會核實并發表核實意見。
11.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價格和期權數量的議案》,同意公司實施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和公積金轉股本。調整2020年首次授予和預留授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和數量。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將從11.15元/股調整為7.58元/股,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將從16.39元/股調整為11.33元/股,2020年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數量將從1.1.6581萬股調整為1。665.8975萬份;預留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權數量從228.4500萬份調整到319.3653萬份。相關董事已避免投票,公司獨立董事同意獨立意見,監事會批準并出具驗證意見,北京中倫(深圳)律師事務所發布了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調整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使價格和期權數量的法律意見。
具體內容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關公告和文件。
二、二。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數量的原因和結果
(一)調整原因
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和公積金轉股本計劃》,計劃在股權分配登記日扣除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的股份,并將0.55元(含稅)的現金紅利分配給所有可參與分配的股東。同時,通過將資本公積金轉換為股本,每10股將4股轉換為可參與分配的全體股東,而不是紅股。截至6月8日,公司總股本為1、306、618、702股,回購專用證券賬戶持有6、642、825股,因此股權分配為1、299、975、877股。截至6月8日,公司總股本為1、306、618、702股,回購專用證券賬戶持有6、642、825股。因此,股權分配的股份數量為1、299、975、877股。預計股權分配共發現金紅利714、986、732.35元(含稅),轉為519、990、350股。轉換后,公司總股本將從1、306、618、702股增加到1、826、609、052股(最終股本總額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結果為準,如有尾差,則為取整)。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2020年激勵計劃》等相關規定,公司應調整首次和預留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數量。
(二)調整行權價格
根據《2020年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如果公司在激勵計劃公告之日至激勵對象完成股票期權行權期間,應相應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但任何調整都不得導致行權價格低于股票面值。調整方法如下:
1.資本公積轉為股本,股票紅利分配,股票拆分細節
P=P0÷(1+n)
其中:P0是調整前的行權價格;n將股本轉換為每股資本公積,分配股票紅利,拆股比例;P是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V為每股分紅;P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由于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6、642、825股不參與現金股息,不參與資本公積金轉換為股本。上述公式中的每股股息分配V是指在股權分配實施前稀釋公司總股本計算的每股現金股息,每股資本公積轉換為n指流通股的變更比例。
每股現金紅利=(參與分配的總股本×實際分配的每股現金紅利)÷總股本=(1,299,975,877×0.55)÷1,306,618,702≈0.5472 元
流通股變動比=(參與分配的股本總數 × 轉增比例)÷總股本 =(1,299,975,877×40%)÷1,306,618,702≈39.7966%
根據上述規定,本激勵計劃的行權價格調整如下:
調整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為P=(P0-V)/(1+n)=(11.15-0.5472)/(1+0.39766≈ 7.58元/股;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為P=(P0-V)/(1+n)=(16.39 -0.5472/(1+0.39766)≈ 11.33元/股。
(3)期權數量的調整
根據《2020年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如果公司在本激勵計劃公告之日至激勵對象完成股票期權股份登記期間,應相應調整股票期權數量,如將資本公積轉換為股本、分配股息、拆股、配股、縮股等。調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是調整前的股票期權數量;n為每股資本公積金增加股本、分配股票股息、股票拆除率(即每股增加、分配或拆除后增加的股票數量);Q是調整后的股票期權數量。
根據上述規定,本激勵計劃的股票期權數量調整如下:
調整后首次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權數量Q=Q0×(1+n)=1,191.6581×(1+0.397966)≈ 1.665.8975萬份,其中第二行權期可行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數量從137.3581萬份調整為192.0219萬份。
調整后預留的股票期權數量Q=Q0×(1+n)=228.4500×(1+0.397966)≈ 319.3653萬份。
3、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期權數量的調整對公司的影響
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6月16日,公司對《2020年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第二個行權期實施了限制行權的措施。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期權數量的調整不會導致公司股本總額的變化,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也不會產生重大影響,也不會影響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持續實施。
四、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實,公司調整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行權價格和期權數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和《2020年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公司審核程序合法合規,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同意調整激勵計劃的行權價格和期權數量。
五、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調整激勵計劃的行權價格和期權數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2020年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不損害公司及全體中小股東的利益。我們同意調整激勵計劃的行權價格和期權數量。
六、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中倫律師事務所認為,截至法律意見發布之日,本次調整已獲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本次調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2020年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
特此公告。
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9日
證券代碼:600732 股票簡稱:愛旭股份 編號:臨2023-086
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
關于設立外商投資子公司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投資標的名稱:山東愛旭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名稱暫定,最終名稱以行政部門登記為準)(以下簡稱“山東愛旭”)
● 投資金額: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投資2.4萬元設立山東愛旭,注冊資本2.4萬元,持股比例100%。
● 相關風險提示:設立全資子公司的相關事項仍需經行政部門批準登記。通過相關批準和最終批準的時間是否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風險。對外投資是公司長期利益的謹慎決策,但仍存在政策、行業、市場、組織實施等不確定因素,公司將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監督機制,加強法人治理結構,加強風險控制,積極防范和應對各種風險。
一、對外投資概述
(一)對外投資的基本情況
為抓住市場機遇,鞏固公司技術和生產能力的領先地位,公司于2023年4月與濟南市人民政府簽署了濟南市戰略合作協議,計劃在山東省濟南市投資建設30GW高效晶硅太陽能電池項目及其配套30GW組件項目(以下簡稱“濟南項目”)為積極推進項目建設,公司擬成立山東愛旭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名稱暫定),作為濟南30GW高效晶硅太陽能電池及組件項目的建設和運營主體。
(二)董事會審議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開了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設立外商投資子公司的議案》。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外商投資金額在公司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本次投資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二。投資標的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山東愛旭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名稱暫定,最終名稱以行政部門登記為準)
注冊地址:孫耿街中興大道168號,山東省濟南市新舊動能轉換起點
注冊資本:24000萬元
出資方式:貨幣出資
股權結構: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權
法定代表人:謝俊偉
業務范圍:新能源技術研發、光伏設備及部件制造、光伏設備及部件銷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除依法需要批準的項目外,還應當依法獨立開展營業執照)
以上信息以行政部門登記為準。
三、投資目標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在光伏新能源產業發展的巨大機遇下,公司作為光伏產業電池技術的領導者,對太陽能電池技術未來的發展趨勢形成了獨特的認識。目前,公司掌握了轉換效率高的新一代太陽能電池和組件技術,實現了大規模生產。作為2024年即將建設的新基地,濟南項目將進一步提高新技術和新產品的生產能力,符合公司的整體戰略布局,有效鞏固公司在行業中的領先地位。
根據公司與濟南市政府簽訂的投資協議,公司需要在濟南市起步區設立新的直接或間接持股全資控股子公司作為項目實施主體,進行項目地塊招標簽訂建設、生產經營等。為此,公司申請在即將建設的濟南項目設立全資子公司作為項目建設和未來運營的主體是必要和合理的。相關注冊資本也將用于項目建設和未來的運營管理。
四、外商投資對公司的影響
山東子公司的成立有利于擴大公司新技術、新產品的生產能力,是未來提高公司產品市場份額的重要基礎。同時,新公司的成立符合國家相關的產業政策和公司未來的整體戰略發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綜合競爭力。
濟南項目投資建設具有良好的市場發展前景和經濟效益,有利于豐富公司產品結構,擴大業務規模,提高盈利能力,有效把握行業發展機遇,實現長期可持續發展。
五、分析外商投資的風險
設立全資子公司的有關事項仍需經行政部門批準登記。通過相關批準和最終批準時間是否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風險。對外投資是公司長期利益的謹慎決策,但仍存在政策、行業、市場、組織實施等不確定因素,公司將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監督機制,加強法人治理結構,加強風險控制,積極防范和應對各種風險。
特此公告。
上海愛旭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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