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228 證券簡稱:景旺電子 公告編號:2023-060
債券代碼:113602 簡稱:景20可轉債:景20可轉債:
債券代碼:113669 債券簡稱:景23轉債:景23轉債
深圳市景旺電子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公司監事會和全體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2023年6月7日,深圳景旺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的通知和提案材料通過電子郵件和電話送達公司全體監事。會議于2023年6月12日舉行,由監事會主席江偉榮先生主持。會議應出席3名監事,實際出席3名監事。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決議合法有效。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議案》
投票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披露的www.sse.com.《景旺電子關于調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公告》(公告號:2023-061)及指定信息披露媒體。
三、備查文件
深圳市景旺電子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電子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3年6月13日
證券代碼:603228 證券簡稱:景旺電子 公告編號:2023-061
債券代碼:113602 簡稱:景20可轉債:景20可轉債:
債券代碼:113669 債券簡稱:景23轉債:景23轉債
深圳市景旺電子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調整
回購價格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2023年6月12日,深圳景旺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議案》,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和《深圳景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同意調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1、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基本情況
1、2019年12月6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2019年〉及其總結的議案、《關于審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提案及《關于提交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提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激勵計劃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和不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情況發表了獨立意見。同日,公司召開了第三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審議〈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2019年〉及其總結的議案、《關于審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以及關于審議的議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議案等議案,公司監事會核實了本激勵計劃的相關事項,并出具了相關驗證意見。
2、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8日,公司內部公布了激勵對象名單。在宣傳期間,公司監事會沒有收到任何與激勵對象有關的異議。2019年12月19日,公司監事會披露了《深圳景旺電子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說明》。
3、2019年12月25日,公司召開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議案》、《關于審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提案及《關于提交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提案》。同日,公司董事會發布了《關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的自查報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公開披露前6個月內,未發現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勵計劃內幕信息買賣股票或泄露本激勵計劃內幕信息。
4、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授予首次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認為授予條件已經實現,激勵對象的主要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授予日期符合有關規定。監事會核實了授予日的激勵對象名單,并發表了驗證意見。
5、2020年3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記,并收到了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頒發的證券變更登記證。公司董事會取得相關證明文件后,披露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結果公告》(公告號:2020-019)。
6、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取消2018年和2019年股權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根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同意公司回購注銷已授予離職人員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所有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為22.05元/股。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7、2020年9月29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9年股權激勵計劃的議案》。鑒于公司2019年利潤分配和資本公積金轉股本計劃已于2020年5月26日實施,同意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數量從6、247、000股調整為8、745、800股,回購價格從22.05元/股調整為15.54元/股。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8、2020年11月6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同意授予206.78萬股限制性股票,2020年11月6日為授予日,16.66元/股為62個激勵對象。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核實了授予日激勵對象名單,并發表了核實意見。
9、2020年12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記,并收到了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頒發的證券變更登記證書。公司董事會取得相關證明文件后,披露了《2019年股權激勵計劃預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結果公告》(公告號:2020-105)。
10、2021年2月3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取消2019年股權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根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同意公司回購注銷已授予離職人員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所有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為15.54元/股。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11、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條件的議案》,同意公司按規定為159名激勵對象辦理1、252、695只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手續。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12、2021年6月17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9年股權激勵計劃的議案》。鑒于公司2020年利潤分配計劃已于2021年5月12日實施,同意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由15.54元/股調整為15.24元/股,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由16.66元/股調整為16.36元/股。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13、2021年6月17日,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召開,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取消2019年股權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14、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取消2019年股權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根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原激勵對象離職的,同意公司回購取消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的所有限制性股票。2019年股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為15.24元/股,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為16.36元/股。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15、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股權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的議案》。其中,根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公司同意對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2、464、082股進行回購注銷,首次授予部分回購注銷1、703、492股,回購價格為15.24元/股,預留部分回購注銷760。590股,回購價格為16.36元/股。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16、2022年8月5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32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24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9年股權激勵計劃的議案》。鑒于公司2021年利潤分配計劃已于2022年7月21日實施,同意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由15.24元/股調整為14.94元/股,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由16.36元/股調整為16.06元/股。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17、2022年8月5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32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24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股權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的議案》。其中,根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同意公司回購注銷311、920只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回購取消2019年股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03700股,回購價格為14.94元/股;回購取消2019年股權激勵計劃預留的限制性股票108220股,回購價格為16.06元/股。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18、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和取消股權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其中,根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公司同意回購取消上述授予但尚未取消限制性股票的2、695、194股,因公司2022年業績不符合當期解鎖和原激勵對象離職。其中,2019年股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138、304股,回購價格為14.94元/股;回購取消2股2019年股權激勵計劃預留的限制性股票為556890股,回購價格為16.06元/股。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19、2023年5月10日,公司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實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并回購取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同意終止實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統一回購取消激勵對象已授予但尚未取消限制性股票2682976股。其中,2019年股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075、976股,回購價格為14.94元/股;2019年股權激勵計劃預留的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為16.06元/股。其中,2019年股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075、976股,回購價格為14.94元/股;2019年股權激勵計劃預留的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為16.06元/股。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二、調整原因和方法
2023年6月7日,公司實施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10股向全體股東發放5.00元現金紅利(含稅)。
根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記后,公司對未解除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進行相應調整。具體調整如下:
(一)首次授予部分
P=P0-V
即P=14.94 - 0.50 = 14.44元/股
其中:P0是調整前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V是每股的股息金額;P是調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股息調整后,P仍必須大于1。
(二)預留授予部分
P=P0-V
即P=16.06 - 0.50 = 15.56元/股
其中:P0是調整前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V是每股的股息金額;P是調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股息調整后,P仍必須大于1。
綜上所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由14.94元/股調整為14.44元/股,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由16.06元/股調整為15.56元/股。
三、本次調整對公司的影響
調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和預留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四、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本次對2019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的調整原則和方法,調整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和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審批程序合法合規,決議合法有效,不損害公司、股東或被激勵對象的權益。我們同意公司將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從14.94元/股調整為14.44元/股,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從16.06元/股調整為15.56元/股。
五、監事會意見
鑒于公司2022年利潤分配計劃已于2023年6月7日實施,根據《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調整方法,公司同意將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從14.94元/股調整為14.44元/股,預留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由16.06元/股調整為15.56元/股。
六、律師意見
公司已獲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董事會有權調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回購價格;調整符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
七、備查文件
1、深圳市景旺電子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2、深圳市景旺電子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3、《深圳市景旺電子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的獨立意見》;
4、《北京觀濤中茂(深圳)律師事務所關于深圳景旺電子有限公司調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法律意見》。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電子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3日
證券代碼:603228 證券簡稱:景旺電子 公告編號:2023-059
債券代碼:113602 簡稱:景20可轉債:景20可轉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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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2023年6月7日,深圳景旺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的通知和提案材料以書面、電話、電子郵件的形式送達公司全體董事。會議于2023年6月12日召開,由董事長劉紹柏先生主持。會議應出席9名董事,實際出席9名董事,包括劉紹柏、卓勇、黃曉芬、劉羽、鄧利等。董事卓軍、獨立董事何強、周國云、曹春芳通過電話會議出席了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決議合法有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議案》
該公司的獨立董事對該提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投票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披露的www.sse.com.《景旺電子關于調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公告》(公告號:2023-061)及指定信息披露媒體。
三、備查文件
深圳市景旺電子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電子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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