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5020 證券簡稱:永和股份 公告編號:2023-063
債券代碼:111007 債券簡稱:永和轉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永和轉債”轉股價格調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調整前轉股價格:33.61元/股
● 調整后轉股價格:23.83元/股
● “永和轉債”本次轉股價格調整實施日期:2023年6月16日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復》(證監許可〔2022〕2048號)核準,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公開發行800.00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發行總額80,000.00萬元,并于2022年11月1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永和轉債”,債券代碼“111007”。永和轉債存續期6年,轉股期限為2023年4月17日至2028年10月10日。初始轉股價格為33.64元/股。
一、關于“永和轉債”轉股價格調整的相關規定
根據《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相關條款規定,在本次可轉債發行之后,當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轉債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等情形使公司股份發生變化及派送現金股利等情況時,將按下述公式進行轉股價格的調整(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轉增股本: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兩項同時進行:P1=(P0+A×k)/(1+n+k)
派送現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項同時進行:P1=(P0-D+A×k)/(1+n+k)
其中:P0為調整前轉股價,n為送股或轉增股本率,k為增發新股或配股率,A為增發新股價或配股價,D為每股派送現金股利,P1為調整后轉股價。
當公司出現上述股份和/或股東權益變化情況時,將依次進行轉股價格調整,并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載明轉股價格調整日、調整辦法及暫停轉股期間(如需)。當轉股價格調整日為本次可轉債持有人轉股申請日或之后、轉換股票登記日之前,則該持有人的轉股申請按公司調整后的轉股價格執行。
當公司可能發生股份回購、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類別、數量和/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從而可能影響本次可轉債持有人的債權利益或轉股衍生權益時,公司將視具體情況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則以及充分保護本次可轉債持有人權益的原則調整轉股價格。有關轉股價格調整內容及操作辦法將依據當時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來制訂。
二、“永和轉債”轉股價格本次調整的情況
(一)本次轉股價格調整原因
1、股票期權自主行權
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第一個行權期行權起止日期為2022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4日,當前行權價格為32.10元/股,采用自主行權方式進行,目前尚處于行權期。
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詢結果,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股票期權自主行權且完成股份登記共計4,143股。
2、2022年度權益分派實施
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開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案的議案》,2022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2.50元(含稅),以資本公積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4股。如在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公司擬維持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相應調整分配總額。本次權益分派的股權登記日為2023年6月15日,除權除息日為2023年6月16日,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報網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公告編號2023-061)。
(二)本次轉股價格調整結果
根據募集說明書相關條款約定,因公司實施2022年度權益分派及股權激勵期權自主行權,公司將按下述公式進行轉股價格的調整(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P1=(P0-D+A×k)/(1+n+k)
其中:P0為調整前轉股價,n為送股或轉增股本率,k為增發新股或配股率,A為增發新股價或配股價,D為每股派送現金股利,P1為調整后轉股價。
以本次調整前公司總股本270,802,337股(截至2023年4月1日)為計算基準,“永和轉債”調整前轉股價格P0=33.61元/股,具體調整過程計算如下:
A=32.10元/股,k=4,143/270,802,337=0.002%,D=0.25元/股,n=0.4
P1=(P0-D+A×k)/(1+n+k)=23.83元/股
綜上,“永和轉債”的轉股價格將由原來的33.61元/股調整為23.83元/股,調整后的轉股價格自2023年6月16日起生效。“永和轉債”的轉股期限自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5日(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期間停止轉股,2023年6月16日起恢復轉股。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0日
證券代碼:605020 證券簡稱:永和股份 公告編號:2023-062
債券代碼:111007 債券簡稱:永和轉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轉增比例
A股每股現金紅利0.25元
每股轉增股份0.4股
● 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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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異化分紅送轉: 否
一、通過分配、轉增股本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本次利潤分配及轉增股本方案經公司2023年5月5日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分配、轉增股本方案
1.發放年度:2022年年度
2.分派對象:
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潤分配及轉增股本以方案實施前的公司總股本270,808,969股為基數,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25元(含稅),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股轉增0.4股,共計派發現金紅利67,702,242.25元,轉增108,323,588股,本次分配后總股本為379,132,557股。
三、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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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轉增股本實施辦法
1.實施辦法
(1)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2)派送紅股或轉增股本的,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股東持股數,按比例直接計入股東賬戶。
2.自行發放對象
公司股東童建國、寧波梅山保稅港區冰龍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浙江星皓投資有限公司、南通奕輝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徐水土所持股份的紅利由公司自行發放。
3.扣稅說明
(1)對于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個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和《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的有關規定,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人民幣0.25元;對個人持股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人民幣0.25元;待其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其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具體實際稅負為:股東的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10%;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個人所得稅。
(2)對于持有股權激勵限售股個人的股息紅利稅,參照前述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自然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的現金紅利稅相關規定處理。
(3)對于持有公司首發限售股的個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的有關規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紅利,按照規定計算納稅,持股時間自解禁日起計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紅利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即公司按照10%的稅率代扣代繳所得稅,扣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人民幣0.225元。
(4)對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根據《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的規定,按照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扣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人民幣0.225元。如QFII股東認為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規定在取得股息、紅利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退稅。
(5)對于香港聯合交易所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通過“滬股通”持有公司股票的股東,其現金紅利將由公司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義持有人賬戶以人民幣派發。根據《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有關規定,公司按照10%的稅率代扣代繳所得稅,扣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人民幣0.225元。如相關股東認為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稅收協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稅收優惠政策,可按照相關規定自行辦理。
(6)對于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人股東,公司將不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由納稅人按稅法規定自行判斷是否應在當地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人民幣0.25元(含稅)。
(7)本次轉增的資本公積來源為公司股本溢價發行形成的資本公積金,公司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不扣稅。
五、股本結構變動表
單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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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攤薄每股收益說明
實施送轉股方案后,按新股本總額379,132,557股攤薄計算的2022年度每股收益為0.80元。
七、有關咨詢辦法
關于權益分派事項如有疑問,請根據以下聯系方式咨詢:
聯系部門:公司證券法務部
聯系電話:0570-3832502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0日
證券代碼:605020 證券簡稱:永和股份 公告編號:2023-064
債券代碼:111007 債券簡稱:永和轉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債券持有人可轉債持有比例變動
達到10%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可轉債配售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復》(證監許可〔2022〕2048號)核準,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公開發行了800.00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發行總額80,000.00萬元。
經上海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決定書〔2022〕299號文同意,公司80,000.00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于2022年11月1日起在上交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永和轉債”,債券代碼“111007”。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童建國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原股東優先配售合計認購“永和轉債”4,359,520張,占發行總量的54.49%。
二、可轉債的持有變動情況
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30日期間,童建國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系統以大宗交易方式減持永和轉債850,000張,占發行總量的10.63%。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債券持有人可轉債持有比例變動達到10%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59)。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童建國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的通知,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8日期間,童建國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系統以大宗交易方式減持永和轉債848,540張,占發行總量的10.61%。具體變動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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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合計數與各明細數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如有差異,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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