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227 證券簡稱:雪峰科技 公告編號:2023-034
新疆雪峰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權益分配實施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現金紅利0.15元
● 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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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異化分紅轉讓: 否
第一,股東大會通過分配方案的次數和日期
2023年5月25日,公司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本次利潤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發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對象:
截至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權登記日下午收盤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的全體股東。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潤分配以公司總股本1.071、692、689股為基礎,每股發現金紅利0.15元(含稅),共發現金紅利160、753、903.35元。
三、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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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實施辦法
1.實施辦法
公司股東的股息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本結算系統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收盤后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處理指定交易的股東分配。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以在分紅日在指定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分紅。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分紅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并在辦理指定交易后分配。
2.自行分配對象
無
3.扣稅說明
(1)自然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持有公司無限銷售條件流通股,根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85號)有關規定,公司發現金紅利時暫不扣繳所得稅。實際轉讓股票時,按持股期計算應納稅額,實際每股發現金紅利0.15元。
自然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在股權登記日后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計算實際應納稅額,超過扣繳稅款的部分,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個人資本賬戶中扣除并轉讓給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下個月5個工作日內轉讓公司,公司應當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具體實際稅負為:股東持股期限在一個月內(含一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超過1個月至1年(含1年)的,應納稅所得額暫減50%,實際稅負10%;持股期限超過一年的,暫免征個人所得稅。
(2)對于持有公司有限銷售條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85號)的有關規定,公司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發行0.135元現金紅利。
(3)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于2009年1月23日發布的《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繳納股息、股息、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發現金股息0.135元。有關股東認為取得的股息、股息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議(安排)待遇的,可以在取得股息、股息后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
(4)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賬戶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上海證券交易所”),其股息紅利由公司以股票名義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持有人賬戶人民幣分配,按照《關于上海證券市場交易互聯機制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號。81)執行,公司按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發現金紅利0.135元。
(5)對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定股東,公司不扣繳所得稅,自行繳納所得稅,每股實際發放0.15元現金紅利。
五、相關咨詢辦法
如對公司2022年年度權益分配有疑問,請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咨詢:
聯系部:證券部
聯系電話:0991-8801120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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