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一、重要提示
?。ㄒ唬┍敬螘h召開期間無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的情況。
?。ǘ┍敬螘h未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
?。ㄈ┍敬螘h審議的議案需要對中小投資者的表決單獨計票。
二、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ㄒ唬h召開情況
1、會議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23年6月29日下午14:50
?。?)網絡投票日期、時間:2023年6月29日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稱“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3年6月29日上午9:15至2023年6月29日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3年6月29日9:15一9:25, 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現場召開地點:廣東省韶關市武江區武江大道中16號公司25樓會議室。
3、召開方式: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十屆董事會。
5、主持人:陳來泉董事長。
6、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本次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會議的出席情況
參加會議的股東總體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共計33人,代表股份393,944,576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36.4577%;其中出席本次會議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東(即中小投資者,不含公司董事、監事、高管)及代理24人,代表股份19,343,618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1.7902%。
1、現場會議股東出席情況:
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及代理人共計8人,代表股份232,988,824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1.5620%;
2、網絡投票情況:
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25人,代表股份160,955,752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14.8957%。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出席了本次會議。
三、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會議以現場記名投票表決和網絡投票表決相結合的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2022年度報告及摘要
表決情況:392,751,24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6971%;800,600股反對,占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032%;392,728股棄權,占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997%。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對該議案的表決結果為:18,150,29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3.8309%;800,600股反對,占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1388%;392,728股棄權,占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0303%。
表決結果:通過。
(二)2022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情況:392,751,24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6971%;800,600股反對,占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032%;392,728股棄權,占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997%。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對該議案的表決結果為:18,150,29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3.8309%;800,600股反對,占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1388%;392,728股棄權,占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0303%。
表決結果:通過。
?。ㄈ?022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情況:392,751,24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6971%;800,600股反對,占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032%;392,728股棄權,占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997%。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對該議案的表決結果為:18,150,29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3.8309%;800,600股反對,占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1388%;392,728股棄權,占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0303%。
表決結果:通過。
?。ㄋ模?022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表決情況:392,751,24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6971%;800,600股反對,占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032%;392,728股棄權,占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997%。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對該議案的表決結果為:18,150,29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3.8309%;800,600股反對,占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1388%;392,728股棄權,占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0303%。
表決結果:通過。
?。ㄎ澹?02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表決情況:392,751,24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6971%;800,600股反對,占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032%;392,728股棄權,占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997%。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對該議案的表決結果為:18,150,29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3.8309%;800,600股反對,占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1388%;392,728股棄權,占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0303%。
表決結果:通過。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ㄒ唬┍敬喂蓶|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市康達(廣州)律師事務所
律師:王學琛、吳伊璇
?。ǘ┞蓭熞娮C結論意見:
本次會議由北京市康達(廣州)律師事務所委派律師到會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北京市康達(廣州)律師事務所委派律師認為,公司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員的資格、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均為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ㄒ唬V東韶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二)北京市康達(廣州)律師事務所關于廣東韶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廣東韶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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