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議案的情況。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開時間:
?。?)現場會議時間: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
?。?)網絡投票時間:2023年6月28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23年6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3年6月28日9:15-15:00中的任意時間。
2、會議召開地點:深圳市羅湖區翠竹街道貝麗北路89號水貝金座大廈8樓會議室
3、會議召開方式:本次會議采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董事長王勝洪先生
6、本次會議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二、股東出席情況
1、出席的總體情況:
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202,231,881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9.34%。其中:現場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授權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201,345,733股,占本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9.22%。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8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886,148股,占本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3%。
2、A股股東出席情況:
A股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201,971,533股,占公司A股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5.82%。
3、B股股東出席情況:
B股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260,348股,占公司B股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0%。
4、持股5%以下中小股東出席會議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中小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886,148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3%。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中小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0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通過網絡投票的中小股東8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886,148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3%。
5、其他人員出席情況
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和北京國楓(深圳)律師事務所代表以現場及視頻方式出席和列席了本次會議。
三、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會議采取現場會議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經記名投票表決通過了以下議案:
1、《2022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
其中,中小股東(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表決結果:
經表決,本項議案獲得通過。
2、《2022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
其中,中小股東(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表決結果:
經表決,本項議案獲得通過。
3、《2022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表決結果:
其中,中小股東(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表決結果:
經表決,本項議案獲得通過。
4、《202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表決結果:
其中,中小股東(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表決結果:
經表決,本項議案獲得通過。
5、《2022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表決結果:
其中,中小股東(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表決結果:
經表決,本項議案獲得通過。
6、《關于2022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議案》
表決結果:
其中,中小股東(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表決結果:
經表決,本項議案獲得通過。
7、《關于確認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和預計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表決結果:
其中,中小股東(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表決結果:
經表決,本項議案獲得通過。
8、《關于向金融機構申請綜合授信額度并提供擔保的議案》
表決結果:
其中,中小股東(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表決結果:
本項議案屬于特別決議議案,經表決,獲得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9、《關于購買控股子公司少數股東股權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表決結果:
其中,中小股東(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表決結果:
經表決,本項議案獲得通過。
10、《關于審議〈對外投資管理辦法(2023年6月)〉的議案》
表決結果:
其中,中小股東(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表決結果:
經表決,本項議案獲得通過。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國楓(深圳)律師事務所
2、出席律師:黃亮、何子楹
3、結論性意見:貴公司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會議的召集人和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以及本次會議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均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法律意見書。
深圳中華自行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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