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現金紅利0.825元
●相關日期
●差異化分紅送轉: 是
一、通過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經公司2023年4月28日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分配方案
1.發放年度:2022年年度
2.分派對象:
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3.差異化分紅送轉方案:
(1)差異化分紅送轉方案
根據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公司擬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244,768,100股扣減不參與利潤分配的回購股份4,125,750股,即240,642,35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825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198,529,938.75元(含稅)。
?。?)本次差異化分紅除權除息的計算依據
公司將按照以下公式計算除權除息開盤參考價:
除權(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格-現金紅利)+配(新)股價格×流通股份變動比例]÷(1+流通股份變動比例)。
流通股份變動比例=(參與分配的股本總數×送轉比例)÷總股本。
根據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公司本次僅進行現金紅利分配,不轉增股本,不送紅股,因此,本次權益分派不會使公司流通股發生變化,流通股股份變動比例為0。
根據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通過的分配方案,公司按照扣除回購股份后的股份數240,642,350股為基數進行分配。由于本次分紅為差異化分紅,上述公式中現金紅利指根據總股本攤薄調整后計算的每股現金紅利,計算公式如下:
每股現金紅利=(本次實際參與分配的股本數×實際分派的每股現金紅利)÷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240,642,350×0.825)÷244,768,100≈0.8111元/股
根據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公司本次僅進行現金紅利分配,無送股和轉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會發生變化,流通股份變動比例為0。
因此,除權(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格-0.8111)÷(1+0)=前收盤價格-0.8111
三、相關日期
四、分配實施辦法
1.實施辦法
?。?)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派送紅股或轉增股本的,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股東持股數,按比例直接計入股東賬戶。
2.自行發放對象
無
3.扣稅說明
1、對于持有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和《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的有關規定,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825元;對個人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825元,待個人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具體實際稅負為:股東的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10%。
2、對于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公司將根據2009年1月23日國家稅務總局頒布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以下簡稱“《通知》”)的規定,按照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扣稅后實際每股發放現金紅利人民幣0.7425元;如相關股東認為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稅收協定(安排)待遇的,股東可按照《通知》的規定在取得股息、紅利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3、對于香港聯交所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上海證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滬股通”),其股息紅利將由本公司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義持有人賬戶以人民幣派發,扣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財稅[2014]81號通知》”)執行,本公司按照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股息0.7425元人民幣。
4、對于持有公司A股股票的其他機構投資者及法人投資者(不含“QFII”),其所得稅自行繳納,實際每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825元。
五、有關咨詢辦法
本次權益分派如有疑問,請按以下聯系方式咨詢:
聯系部門:董事會辦公室
聯系電話:0571-56683882
特此公告。
杭州電魂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7日
大眾商報(大眾商業報告)所刊載信息,來源于網絡,并不代表本站觀點。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數據和分析均來自公開渠道,如有任何不實之處、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我們及時處理。大眾商報非新聞媒體,不提供任何互聯網新聞相關服務。本文僅供讀者參考,任何人不得將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負。
如因文章侵權、圖片版權和其它問題請郵件聯系,我們會及時處理:tousu_ts@sina.com。
舉報郵箱: Jubao@dzmg.cn 投稿郵箱:Tougao@dzmg.cn
未經授權禁止建立鏡像,違者將依去追究法律責任
大眾商報(大眾商業報告)并非新聞媒體,不提供任何新聞采編等相關服務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備2023001087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