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 每一股比例
A股每一股紅股0.178元
● 有關日期
● 多元化分紅送轉: 是
一、根據分配原則的股東會屆次和日期
此次利潤分配方案經公司2023年5月19日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
二、分配原則
1.派發本年度:2022年本年度
2.分配目標:
截止到證券登記日在下午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冊的我們公司公司股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7 號一一回購股份》等有關法律、政策法規、行政規章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企業存放在復購專用型股票賬戶的股權不參加股東分紅。
3.多元化分紅送轉計劃方案:
(1)此次多元化分紅方案
結合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定,此次利潤分配方案為:以執行權益分派證券登記日注冊登記的總市值扣除公司回購專用型股票賬戶里的股權總數為基準,向公司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78元(價稅合計),剩下盈利結轉下年度。此次股東分紅沒有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業總市值為2,060,169,156股,扣減公司回購專戶里的18,949,000股,為此測算擬派發現金紅利363,337,187.77元(價稅合計)。
(2)此次多元化年底分紅除權除息計算根據
企業將根據下列公式換算除權除息新房開盤指導價:
除權除息(息)參考價=(前收盤價-紅股)÷(1+流通股變動比例)
因為公司本次開展多元化年底分紅,具體執行回轉的股權值為2,041,220,156股,所述公式計算中紅股指依據總市值攤低調整計算出來的每一股紅股:
每一股紅股=(執行回轉的總股本數量×具體分配的每一股紅股)÷總市值=(2,041,220,156×0.178)÷2,060,169,156≈0.17636元/股
依據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此次僅開展現錢分派,沒有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及派股,因而企業流通股本不容易產生變化,流通股本股權變動比例為0。
企業除權除息(息)參考價=(前收盤價-0.17636)÷(1+0)=前收盤價-0.17636
三、有關日期
四、分派實施細則
1.實施細則
(1)無盡售標準流通股本市場紅利授權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利用其資金結算系統軟件向證券登記日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冊并且在上海交易所各VIP辦了指定交易股東發放。已申請指定交易的投資人可在收益派發日則在指定證券公司領到紅股,未辦指定交易股東收益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存放,待申請辦理指定交易之后再進行發放。
(2)派派股或轉增股本的,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依據證券登記日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冊公司股東股票數,按比例分配立即記入股東賬戶。
2.自己派發目標
啟東市華虹電子公司、陸永華、虞海娟、河北林洋能源有限責任公司-2022年股權激勵計劃帳戶擁有股份的紅股由企業按相關規定自主派發。公司回購專用型股票賬戶(股票賬戶號:B882562641)所持有的公司股權不參加此次股東分紅。
3.繳稅表明
(1)針對持有公司無盡售標準流通股本的法人股東及證券基金,依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務[2015]101號)和《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務[2012]85號)的相關規定,從公開發行和出讓銷售市場所取得的公司股票,持倉時限超出1年,股息紅利所得暫免繳納個人所得稅,即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金額為0.178元。對持倉1年之內(含1年)的,企業暫時不委托繳納個稅,即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金額為0.178元,等它出讓個股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照其持倉時限測算應納稅所得額,由券商等股權托管機構以其資金帳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下月5個工作日日內劃付企業,企業在接到稅金當月法律規定申請期限內向稅務機關申請交納。實際實際稅率為:股東持股時限在1月之內(含1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的記入應納稅額,實際稅率為20%;持倉時限在1個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記入應納稅額,實際稅率為10%;持倉時限超出1年,股息紅利所得暫免繳納個人所得稅。
(2)針對擁有企業股票的達標境外企業投資人(“QFII”)公司股東,結合公司《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47號)的相關規定,依照10%稅率代收代繳所得稅,繳稅后具體派發現金紅利為每一股rmb0.1602元。如有關公司股東認為所取得的股利分配、收益收入必須享有稅收協定(分配)待遇,可以按照要求在獲得股利分配、收益后自主向稅務機關提交申請。
(3)針對香港交易所投資人(包含單位和個人)投資管理公司A股個股(“港股通”),其股權收益會由企業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個股名義持有人帳戶以人民幣發放。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稅務[2014]81號)的相關規定,企業依照10%稅率代繳企業所得稅,稅后工資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金額為0.1602元。
(4)對于一般投資者和公司股東,企業將不會代收代繳所得稅,由經營者按稅收法律法規自行申報交納,具體派發現金紅利為稅前工資每一股rmb0.178元。
五、相關資詢方法
此次權益分派如有疑問,按照下述聯系電話資詢:
聯絡單位:證券事務部
聯系方式:0513-83356525
特此公告。
河北林洋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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