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獲取補助的基本情況
自2023年5月至披露日,南京公用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累計收到政府補助1,793.28萬元。具體如下:
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公司收到購車補貼500.00萬元,充電設施建設補貼14.63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0.18%,計入“遞延收益”科目。
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安慶中北巴士有限公司收到運營補貼1,200.00萬元,計入“其他收益”科目;公司收到稅費減免、其他運營補貼9.65萬元,計入 “其他收益”科目;公司收到穩崗補貼等69.00萬元,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上述金額合計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利潤的21.12%。
上述政府補助均與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相關,均為現金形式的補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補助資金已經全部到賬。
二、補助的類型及其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1、補助的類型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16 號一政府補助》的規定,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取得的,用于購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長期資產的政府補助;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除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之外的政府補助。
公司獲得的上述政府補助除公司收到補助款514.63萬元用于購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長期資產,其他均為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2、補助的確認和計量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 16 號一政府補助》的規定,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確認為“遞延收益”,自相關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起,在該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分次計入以后各期的損益;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用于補償企業以后期間的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 “遞延收益”,在確認相關費用或損失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或沖減相關成本費用;與公司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計入“其他收益”;與公司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計入“營業外收支”。
上述累計收到的各項政府補助共1,793.28萬元,其中計入“遞延收益”的政府補助共514.63萬元,計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補助共1,209.65萬元,計入“營業外收入”的政府補助共69.00萬元。
3、補助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公司收到的政府補助,將用于彌補其日常營運成本。上述累計收到的各項政府補助對公司2023年度利潤產生正面影響1,278.65萬元,計入公司2023年當期損益。
4、風險提示和其他說明
以上數據未經審計,具體的會計處理及對公司相關財務數據的影響以會計師事務所年度審計確認后的結果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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