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服務廣大投資者以及進一步提升客戶體驗,根據相關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的有關規定,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決定自2023年7月3日起調整鑫元安鑫寶貨幣市場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代碼:A類份額001526、B類份額001527)的最低保有份額限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整后的方案
本基金對A類份額、B類份額投資者賬戶的保留余額均不設限制,也不對單筆最低贖回份額進行限制,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將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贖回。
投資者在銷售機構辦理贖回(含轉換轉出)業務時,需同時遵循銷售機構的相關業務規定。
投資者在辦理轉換業務時,轉換出的基金份額遵循轉換出基金贖回業務的相關原則處理,且僅限于本公司已開通轉換業務的基金。銷售機構有不同規定的,需遵循銷售機構的相關規定。
二、其他重要提示
本次調整方案涉及的招募說明書相關內容,將在更新招募說明書時一并予以調整。
各銷售機構對金額或份額限制有其他規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
相關規定如有變化,本公司會另行公告,敬請投資者留意。
投資者可登錄本公司網站(www.xyamc.com)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400-606-6188)咨詢有關事宜。
風險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投資者購買本公司旗下基金并不等于將資金作為存款存放在銀行或存款類金融機構。投資者投資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選擇適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品種進行投資。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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