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的審議情況
浙江嘉欣絲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于2023年3月28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以 8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對外提供擔保的議案》。同意公司向浙江金蠶網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等四家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浙江銀茂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及繭絲綢供應鏈企業提供擔保,總額度不超過人民幣7.6億元。在上述額度范圍內循環滾動使用,任一期間內的實際擔保余額合計不超過人民幣7.6億元。有效期自本事項獲得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止。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對外提供擔保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一016)。上述事項已經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開的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具體詳見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3一020)。
二、擔保的進展情況
2023年6月5日,公司與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分行(以下簡稱“中信銀行”)簽訂《最高額保證合同》(合同編號:2023信杭嘉銀保字第ZB0072號),約定公司自2023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5日期間,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蠶網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額為人民幣10,000萬元的連帶責任保證。同時,雙方另行簽訂協議,約定雙方于2023年03月22日簽訂的編號為2023信杭嘉保字第ZB0037號《最高額保證合同》自2023年6月5日起解除失效。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1.保證人:浙江嘉欣絲綢股份有限公司
2.債權人: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分行
3.債務人:浙江金蠶網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4.債務類型:債務人辦理的票據、信用證、保函、商業承兌匯票保貼、保理業務或其他或有負債業務。
5.擔保最高額:人民幣10,000萬元整和相應的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遲延履行金以及為實現債權、擔保權利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其他所有應付的費用之和。
6.保證額度有效期:2023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5日。
7.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8.保證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主債權、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遲延履行金、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公證認證費、翻譯費、執行費、保全保險費等)和其他所有應付的費用。
9.保證期間: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即自債務人依具體業務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每一具體業務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單獨計算。
四、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額度總計為不超過人民幣76,000萬元,實際承擔擔保責任的對外擔保總余額為人民幣13,081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6.66%,其中對合并報表外單位實際承擔擔保責任的擔保余額為人民幣493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0.25%;不存在逾期擔保累計金額、涉及訴訟的擔保金額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的損失金額。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絲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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