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號:002023股票簡稱:海特高新公示序號:2023-025
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公告內容的實際、精準和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重要提醒:
1、此次股東會無否定提案的現象;
2、此次股東會未涉及到變動上次股東會議決議。
一、會議召開狀況
1、會議召開時長
(1)現場會議舉辦時長:2023年6月16日在下午14:30
(2)網上投票時長: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軟件網絡投票時間是在2023年6月16日早上9:15-9:25,9:30-11:30,在下午13:00-15:00;根據深圳交易所互聯網技術投票軟件網絡投票的準確時間為:2023年6月16日早上9:15至在下午15:00階段的隨意時長。
2、除權日:2023年6月12日
3、現場會議舉辦地址:成都市高新區科園大道北1號海特國際廣場3棟樓1樓會議廳
4、會議召集人:董事會
5、會議召開方法:此次股東會采用當場決議與網上投票相結合的。
6、現場會議節目主持人:董事長萬濤老先生組織此次會議。
7、此次股東會的招集、舉辦與決議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有關法律、行政規章、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二、大會參加狀況
1、列席會議整體情況
此次股東會進行現場和網上投票股東15人,意味著股權178,150,975股,占上市企業總股份的23.5403%。
董事、監事會和高管人員參加或出席了此次會議。北京中倫律師事務所汪華侓師、薛禎侓師出席此次會議,為本次股東會開展印證,并提交了法律意見書。
2、現場會議參加狀況
出席本次股東會當場網絡投票股東3人,意味著股權111,242,981股,占上市企業總股份的14.6993%。
3、網上投票狀況
根據網上投票股東12人,意味著股權66,907,994股,占上市企業總股份的8.8410%。
4、中小股東網絡投票狀況
進行現場和網絡投票的中小投資者12人,意味著股權3,636,994股,占上市企業總股份的0.4806%。在其中:進行現場網絡投票的中小投資者1人,意味著股權185,100股,占上市企業總股份的0.0245%。利用網上投票的中小投資者11人,意味著股權3,451,894股,占上市企業總股份的0.4561%。
三、提議決議和表決狀況
此次股東會依照公司召開2023年第一次臨時性股東大會通知的話題開展,無否定或終止提議的現象。經參會公司股東決議,以記名投票方法,決議并通過了下列提案:
提案1.00《關于補選第八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這次股東會以累積投票方法改選方玉鳳女性為公司發展第八屆股東會非獨立董事,任職期自股東大會審議根據的時候起并和企業第八屆董事會任期一致。
1.01:競選方玉鳳女性為公司發展第八屆股東會非獨立董事
總決議狀況:得到競選投票數178,102,589票,占列席會議全部公司股東持有股份的99.9728%,中小投資者決議狀況:得到競選投票數3,588,608票,占列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持有股份的98.6696%。
決議結論:方玉鳳女性入選
四、侓師開具的法律意見
北京中倫律師事務所汪華侓師、薛禎律師見證了此次股東會,并提交了《法律意見書》,該《法律意見書》覺得,公司本次股東會的招集、舉行及決議程序流程及其列席會議工作人員資質、召集人資質合乎《公司法》、《證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行政規章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此次股東會的決議結論及做出的決議真實有效。
五、備查簿文件名稱
1、經參加現場會議執行董事簽字的企業2023年第一次股東大會決議決定;
2、北京中倫律師事務所開具的關于企業2023年第一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
2023年6月17日
北京中倫律師事務所
關于四川海特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法律意見書
致:四川海特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倫律師事務所(下稱“本所”)接納四川海特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授權委托,指派律師參加企業2023年第一次股東大會決議(下稱“此次股東會”),對此次股東會的合規性開展印證并提交法律意見。
本所至經辦人員侓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下稱“《證券法》”)《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和《律師事務所證券法律業務執業規則》等相關規定及本法律意見書出示日之前已經發生了或是存有的客觀事實,認真履行了法定職責,遵循著盡職履責和誠信原則,展開了足夠的審查認證,確保本法律意見所評定的客觀事實真正、精確、詳細,所公開發表總結性建議合理合法、精確,不會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承擔相應法律依據。
本所侓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下稱“《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下稱“《股東大會規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行政規章、行政規章及其《四川海特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稱“《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出示本法律意見。
為提供本法律意見書,本所侓師核查了公司本次股東會的相關文件各種材料。本所侓師得到公司如下所示確保,即其已帶來了本所律師認為出示本法律意見書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原始材料、團本、影印件等相關材料、口頭上證詞均達到真正、精確、完整的規定,相關團本、影印件材料和原件原始材料一致。
在法律意見書中,本所侓師僅對此次股東會的招集、舉辦程序流程、參會工作人員資質、召集人資質及會議表決程序流程、決議結論是否滿足《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有關法律、行政規章、行政規章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表達意見,錯誤會議審議的議案內容和這種提案所表達的客觀事實或數據信息信息真實性及精確性表達意見。本所經辦人員侓師不能對網上投票股東資格進行核實,在參加網上投票的股東資格均達到《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行政規章及《公司章程》要求前提下,有關列席會議公司股東合乎資質。
本法律意見書僅作印證公司本次股東會相關事宜的合理合法的目的應用,不可作為所有其他目地,本所允許將該法律意見書作為本次股東會的法定性文檔予以公告。
本所侓師根據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需求,依照律師業公認業務規范、職業道德和盡職履責精神實質,對公司提供文件或相關客觀事實展開了審查和測試,顯現出具法律意見如下所示:
一、此次股東會的招集、舉辦程序流程
經本所侓師審查,企業已經在2023年5月30日在證監會特定平臺上公示了《關于召開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就此次股東會的召集人、舉辦時間以及地址、會議審議事宜、大會參加目標、大會備案方式、會務服務所設手機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等事宜以通告方式聯系了公司股東;并且于2023年5月31日在證監會特定平臺上公示了《關于召開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的更正公告》,就累積投票有關描述展開了更改。
此次股東會于2023年6月16日在下午14:30在成都市高新區科園大道北1號海特國際廣場3棟樓1樓會議廳如期召開,會議召開的時間也、地址合乎會議報告具體內容。會議由董事長萬濤老先生組織。
自然人股東根據深圳交易所交易軟件開展網上投票的準確時間為2023年6月16日早上9:15—9:25、9:30—11:30、在下午13:00—15:00;根據深圳交易所互聯網技術投票軟件網絡投票時間為2023年6月16日9:15—15:00階段的隨意時長。
本所侓師審查認為,公司本次股東會的招集、舉辦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證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行政規章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二、出席本次股東會工作的人員資質及召集人資格
(一)出席本次股東會工作的人員
出席本次股東會股東,均是除權日2023年6月12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買賣完成后在我國證券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冊的整體自然人股東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參加此次大會股東及公司股東法定代理人總共15人,代表公司有投票權股權178,150,975股,占公司除權日股權總量的23.5403%,在其中除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及其獨立或是總計持有公司5%之上股權股東之外的公司股東(下稱“中小投資者”)共12人,總共持有公司投票權股權3,636,994股,占公司除權日股權總量的0.4806%。
當場出席本次股東會股東及公司股東法定代理人總共3名,持有股權111,242,981股,占公司除權日股權總量的14.6993%;根據網上投票方法出席本次股東會股東總共12名,持有股權66,907,994股,占公司除權日股權總量的8.8410%。
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及其本所侓師等出席了此次股東會。
(二)此次股東會召集人
此次股東會是由董事會集結。
本所侓師審查認為,出席本次股東會工作人員資格及此次股東會召集人資質合乎《公司法》、《證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行政規章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三、此次股東會的決議程序流程及決議結論
此次股東會就公示中列明的事宜以當場記名投票與網上投票相結合的方式了決議,依照《公司章程》以及相關標準確立的程序執行記票、監票,并當場發布了決議結論。
此次股東大會審議已通過下列提案:
1、《關于補選第八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1.01:競選方玉鳳女性為公司發展第八屆股東會非獨立董事
決議結論:得到競選投票數178,102,589票,占參會有投票權股權總量的99.9728%。
在其中,列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決議結果顯示:得到競選投票數3,588,608票,占列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有投票權股權總量的98.6696%。
該提案一致通過。
本所侓師審查認為,此次股東會的決議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證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行政規章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決議結論真實有效。
四、結果建議
綜上所述,本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會的招集、舉行及決議程序流程及其列席會議工作人員資質、召集人資質合乎《公司法》、《證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行政規章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此次股東會的決議結論及做出的決議真實有效。
北京中倫律師事務所(蓋公章)
責任人:張學兵經辦人員侓師:汪華
經辦人員侓師:薛禎
時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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