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80證券簡稱:納思達公示序號:2023-056
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公告內容真正、精準和詳細,并且對公示里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責任。
納思達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于2023年5月24日舉辦企業第七屆股東會第八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擬應用自籌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的形式復購企業公開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個股。回購價格為不超過人民幣61.00元/股(含),復購資產總額為不少于rmb10,000.00萬余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20,000.00萬余元(含),實際復購資產總金額以復購結束后具體復購應用資金總金額為標準,實際回購股份的總數以復購結束后具體購買的股權總數為標準。此次購買的股權擬全部用于執行股權激勵計劃或是股權激勵計劃,此次復購時限為自股東會決議通過此次回購股份預案的時候起不得超過12月,主要內容詳細公司在2023年5月25日發表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布的《第七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公示序號:2023-047)、《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48)及《回購報告書》(公示序號:2023-049)。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回購股份的推進情況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工作進展
注:總計付款總額沒有交易手續費。
此次回購股份合乎公司回購方案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二、別的表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也、回購股份的總數、回購股份的價格和集中競價交易委托時間段合乎《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有關規定,詳細說明如下所示:
1、企業未能以下時間段內回購股份:
(1)公司年度報告、上半年度匯報公示前十個交易日;
(2)企業季度總結報告、年報披露時間、業績報告公示前十個交易日;
(3)自可能會對我們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產生之時或在決策的過程中,至依規公布之天內;
(4)證監會及深圳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2、企業初次回購股份客觀事實產生之時(2023年5月30日)前五個交易時間企業股票總計交易量為5,586.89億港元。企業每五個交易時間回購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初次回購股份客觀事實產生之日前五個交易時間企業股票總計成交量25%(即1,396.72億港元)。
3、企業未能以下股票交易時間開展回購股份委托:
(1)開盤集合競價;
(2)收盤后小時之內;
(3)股價無漲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低于企業股票當日交易上漲幅度限制價錢。
4、企業后期將嚴苛按相關規定執行股份回購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煩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納思達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二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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