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1238證券簡稱:瑞泰新材公示序號:202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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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醒:
1、此次發售流通限售股份為江蘇省瑞泰新能源材料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瑞泰新材”)一部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09%)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展戰略配售股份28,760,828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92%);
2、此次解除限售的總戶數為6戶,股權總數總計為58,760,828股,占公司總股本的8.01%,限售期為自股票發行之日起12個月;
3、此次解除限售的股權發售商品流通日期是2023年6月19日(星期一)。
一、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股權情況和上市以來股本變動狀況
經中國證監會《關于同意江蘇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批準[2022]541號)允許,企業初次公開發行新股183,333,300股,于2022年6月17日在深圳交易所掛牌交易。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企業總市值為550,000,000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結束后,企業總市值為733,333,300股,自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增發股票產生迄今,企業未出現因股東分紅、公積金轉增等原因導致總股本總數變化的狀況。
2022年12月26日,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配售增發股票9,801,419股上市商品流通,占公司總股本的1.34%。解除限售公司股東總共5,425名,限售期限為自企業股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發售之日起6個月。詳細情況詳細公司在2022年12月22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江蘇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首次公開發行網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示序號:2022-031)。
截止到2023年6月1日,企業無盡售要求的流通股票數量達到154,572,472股,占本次發行后總股本的比例是21.08%,有商品流通限定或限購分配股票數578,760,828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比例是78.92%。
此次發售流通增發股票包含一部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09%)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展戰略配售股份28,760,828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92%)。此次解除限售的總戶數為6戶,股權總數總計58,760,828股,占公司總股本的8.01%,限售期為自股票發行之日起12個月,詳細情況詳細公司在2022年6月14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江蘇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結果公告》。這部分增發股票將在2023年6月19日(星期一)起發售商品流通。
二、申請辦理解除限制股權增發股票東的有關服務承諾及執行狀況
此次申請辦理解除限制股權限購股東共6戶,分別是:
注:此次解除限售公司股東“廣發證券-中信-廣發證券瑞泰新材職工參加創業板股票戰略配售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之上市公告書》里的名稱是“廣發證券瑞泰新材職工參加創業板股票戰略配售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廣發證券”為廣發證券瑞泰新材職工參加創業板股票戰略配售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管理員,“中信”為基金托管人,因而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備案銀行開戶后,以上股東名稱有所差異,具體為同一公司股東。
以上公司股東先后在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之上市公告書》作出承諾如下所示:
(一)榮盛創業投資、鑫城創融、商業資本:“1、我們公司/本公司所持有的瑞泰新材的股權,自瑞泰新材2020年6月22日改革開設之日起止瑞泰新材中國境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rmb普通股票并且在深圳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前,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我們公司/本公司所持有的瑞泰新材的股權。2、自瑞泰新材中國境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rmb普通股票并且在深圳交易所科創板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我們公司/本公司早已直接或間接性所持有的瑞泰新材的股權,都不建議外國投資者復購這部分股權。3、因瑞泰新材開展權益分派等原因導致我們公司/本公司立即擁有瑞泰新材的股權發生變化,仍必須遵守這一規定。我們公司允許,如違背以上服務承諾,得到盈利將屬于外國投資者,擔負賠償經濟損失因違反以上服務承諾給外國投資者以及下屬單位或其它投資人所造成的有關損害、危害和支出。”
(二)新能源科技、愛爾集新能源技術、瑞泰新材戰配資產管理計劃:戰略投資獲配股票限售期為12個月,限售期自此次公開發行個股在深圳交易所發售之日起算起,限售期期滿后,戰略投資對獲配股份的高管增持可用證監會和深圳交易所有關股份減持的相關規定。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之日,此次申請辦理解除限制股權增發股票東除了上述服務承諾外,無后期增加服務承諾。此次申請辦理解除限制股權限購股東均認真履行了以上服務承諾,不會有有關服務承諾不履行危害此次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的現象。
此次申請辦理解除限制股權限購股東都不存有非營利性占有企業資金的情況,企業對于該公司股東不會有違規擔保。
三、此次解除限售股權的上市商品流通分配
1、此次解除限售股權的上市商品流通日期是2023年6月19日(星期一)。
2、此次解除限售公司股東總共6名。
3、此次申請辦理解除限售股權數量為58,760,828股,占公司總股本的8.01%。
4、此次申請辦理解除限售股份的詳情如下表:
企業:股
注:此次解除限售股權不會有被質押貸款、凍潔的情況;此次解除限售股權股東中,無公司股東與此同時出任董事、公司監事或高管人員,無公司股東為公司發展前男友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且辭職沒滿六個月的情況
四、此次解除限售前后左右公司股權結構變化情況
企業:股
注:之上數據信息以美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后申辦結論為標準。
六、承銷商的核査建議
經核實,承銷商覺得:公司本次限售股份發售商品流通辦理的股權總數、發售流通時間合乎《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及其《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的要求及公司股東約定的具體內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權公司股東認真履行了該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中所做出的有關服務承諾;企業有關此次限售股份有關的信息披露真正、精確、詳細。
綜上所述,承銷商對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一部分已發行股份及發展戰略配售股份發售商品流通事宜情況屬實。
七、備查簿文檔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書》;
2、《解除限售股份申請表》;
3、《股本結構表和限售股份明細表》;
4、《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江蘇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股份及首次公開發行戰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見》。
江蘇省瑞泰新能源材料有限責任公司
二二三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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