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171證券簡稱:稅友股份公示序號:2023-027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稅友手機軟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于2023年6月13日接到董事、高管人員周可仁老先生開具的《關于誤操作觸發短線交易的說明及致歉函》,獲知周可仁老師在減持計劃執行過程中,因為操作失誤加持公司股權7,000股,占公司股本總量的0.0017%。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通稱“《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上述行為組成短線炒股,現將相關事項公布如下所示:
一、此次短線炒股的相關情況
公司在2023年4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公布《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集中競價減持股份計劃公告》(公示序號:2023-011),執行董事、高級副總裁周可仁老先生定于減持計劃公示公布的時候起15個交易日內后1個月根據集中競價交易方法高管增持公司股權不得超過107,250股,且不超出企業總股本的0.03%。
2023年6月13日,周可仁老師在高管增持公司股權的過程當中,因為操作失誤將在其中一筆“售出”買賣操作失誤變成“買進”,不恰當地買進公司股權7,000股,成交均價為42.599元/股,從而組成短線炒股。周可仁老先生當日別的實際操作均是高管增持且減持股份數超過操作失誤買進股權總數,當天均值高管增持價格是42.500元/股。此次操作失誤買賣未形成盈利。
周可仁老先生近6個月交易企業股票情況如下:
二、此次操作失誤買賣股票的處理及對策
1、通過和周可仁老先生核查,在此次減持計劃執行過程中所進行的買進買賣系違規操作造成,不會有運用短線炒股謀取權益的情況,不會有短線炒股的主觀惡意。
2、依據《證券法》第四十四條要求:“上市企業、個股在國務院批準的許多全國證券交易場所買賣的企業擁有百分之五之上股權股東、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股票或者其它具備股權性質的券商在買入股票六個月內售出,或在售出后六個月內又買進,從而所得的盈利歸該公司所有,董事會應該取回其所得的盈利”。按上述要求,此次操作失誤所導致的短線炒股未形成盈利,周可仁老先生不用向領導上交盈利。
3、周可仁老先生已充分認識此次違反規定買賣嚴重性,并針對此次違規操作向廣大投資者值此誠摯的歉意。其個人將引以為鑒,汲取此次短線炒股事情教訓,持續推進相關法律法規、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在證劵交易中慎重實際操作,提升股票賬戶管理方法,堅決維護證劵市場監管,避免此類情況的再次出現。
4、董事會將進一步加強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持股公司5%之上股權股東及相關人員有關《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業務培訓,催促相關負責人嚴格執行交易企業股票的舉動,謹慎實際操作,避免此類情況再次出現。
特此公告。
稅友手機軟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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