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1256 證券簡稱:華融化學 公告編號:2023-051
華融化工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股東大會沒有否決議案。
2.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股東大會以前通過的決議。
1.會議的召開和出席
1.會議召開
2023年7月17日,華融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新希望中鼎國際2號樓18樓會議室在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金石路366號召開。會議由邵軍先生董事長主持。股東大會由董事會召開,會議以現場表決和網上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本次會議的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2.會議出席情況
(1)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6名股東通過現場和網上投票,代表360、331、9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75.0691%。其中:2名股東通過現場投票代表358、890、0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74.7687%;4名股東通過網上投票,代表1、441、9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0.3004%。
(2)中小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5名中小股東通過現場和網上投票,代表16、531、9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3.4441%。其中:現場投票的中小股東1人,代表1509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3.1437股%;4名中小股東通過網絡投票,代表1,441,9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0.3004%。
3.董事、監事和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出席了股東大會,一些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股東大會。
二、二。法案審議表決
股東大會將現場記名投票與網上投票相結合,審議以下議案,形成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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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有表決權股份的數量
注2:占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比例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由北京中倫(成都)律師事務所委派的劉志鵬律師與徐靜潔律師見證股東大會,北京中倫(成都)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認為:股東大會召集、召開程序、會議人員和召集人資格、投票程序和投票結果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股東大會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督指南》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股東大會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2023年華融化工有限公司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中倫(成都)律師事務所關于華融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
特此公告。
華融化工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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