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803 證券簡稱:山高環能 公告編號:2023-056
山高環能集團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通過大宗交易進行大宗交易
公告減持公司股份
匡志偉、宋玉飛股東保證,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3年7月17日,山高環能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山高環能”)收到公司董事長匡志偉先生、董事會秘書宋玉飛先生發布的《關于減持山高環能股份的通知》。由于個人資金需求,匡志偉先生和宋玉飛先生分別于2023年7月17日和2023年7月14日通過大宗交易減持公司股份1.16萬股(占公司總股本0.242%)、45500股(占公司總股本0.095%)。現將有關信息披露如下:
一、本次股份減持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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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減持前后持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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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完成股權分配,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增加4股。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股份因公司股權分配而發生變更的,今年可轉讓的股份金額應當相應變更。匡志偉先生今年的可轉讓股份額由期初829500股改為161300股,宋玉飛先生今年的可轉讓股份額由期初325000股改為455000股。
三、股東的承諾和履行情況
匡志偉先生和宋玉飛先生承諾鎖定股票:他們承諾,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出售后六個月內不得購買公司股份,買入后六個月內不得出售公司股份。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持有公司的股份。
減持計劃不違反上述相關承諾。
四、其他相關說明
1、減持不違反《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實施細則》、《上市公司股東、董事、監事減持多項規定》等有關規定。
2、匡志偉先生、宋玉飛先生此次減持并未違反股份鎖定承諾。
3、根據有關規定,本次大宗交易不需要提前披露減持計劃。
4、匡志偉先生和宋玉飛先生不屬于公司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減持不會影響公司的治理結構和可持續經營。
特此公告。
山高環能集團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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