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7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據《嘉實致業一年定期開放純債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1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20%;(2)截止基準日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分紅比例計算的應分配金額為每份基金份額應分配金額0.00534元,即每10份基金份額應分配金額0.0534元;(3)本次實際分紅方案為每10份基金份額發放紅利0.0540元。
2與分紅相關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經本基金托管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復核。
(2)因本次分紅導致基金凈值變化,不會改變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不會降低基金投資風險或提高基金投資收益。
(3)如果投資者未選擇具體分紅方式,本公司注冊登記系統將其分紅方式默認為現金方式,投資者可通過查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紅設置狀態。
(4)投資者可以在基金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到本基金銷售網點修改分紅方式。本次分紅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投資者可以到銷售網點或通過本公司確認分紅方式是否正確,如不正確或希望修改分紅方式的,敬請于2023年7月14日、7月17日到本基金銷售網點辦理變更手續。
(5)投資者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咨詢、了解本基金有關詳情:
①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jsfund.cn,客戶服務電話:400-600-8800。
②代銷機構的名稱及聯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網站(www.jsfund.cn)公示,敬請投資者留意。嘉實致寧3個月定期開放純債債券型
證券投資基金2023年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7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據《嘉實致寧3個月定期開放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1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20%;(2)截止基準日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分紅比例計算的應分配金額為每份基金份額應分配金額0.00604元,即每10份基金份額應分配金額0.0604元;(3)本次實際分紅方案為每10份基金份額發放紅利0.0610元。
2與分紅相關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經本基金托管人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復核。
(2)因本次分紅導致基金凈值變化,不會改變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不會降低基金投資風險或提高基金投資收益。
(3)如果投資者未選擇具體分紅方式,本公司注冊登記系統將其分紅方式默認為現金方式,投資者可通過查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紅設置狀態。
(4)投資者可以在基金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到本基金銷售網點修改分紅方式。本次分紅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投資者可以到銷售網點或通過本公司確認分紅方式是否正確,如不正確或希望修改分紅方式的,敬請于2023年7月14日、7月17日到本基金銷售網點辦理變更手續。
(5)投資者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咨詢、了解本基金有關詳情:
①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jsfund.cn,客戶服務電話:400-600-8800。
②代銷機構的名稱及聯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網站(www.jsfund.cn)公示,敬請投資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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