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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海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的融資融券、轉讓融資、約定回購業務賬戶和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融資業務、約定回購業務相關賬戶、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當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委員會上市公司自律監督指引》第一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涉及股東投票權的公開征集
無
二、會議審議事項
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和投票股東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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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說明每個提案披露的時間和媒體披露的時間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上述議案。詳見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的詳細信息(www.sse.com.cn)以及《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經濟參考報》披露的相關公告。
在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召開前,公司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www.sse.com.cn)發布《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資料》。
2、特別決議議案:議案1、議案2、議案3、議案4、議案5、議案6、議案7、議案8、議案9、議案10、議案11、議案12
3、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提案:提案1、議案2、議案3、議案4、議案5、議案6、議案7、議案8、議案9、議案10、議案11、議案12
4、無關聯股東回避投票的議案:
回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無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
5、參與優先股股東表決的議案:無表決議案
三、股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1)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在線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可以登錄交易系統投票平臺(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或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投資者首次登錄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時,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請參閱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的具體操作說明。
(2)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三)股東只有在表決完所有議案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會議的對象
(1)股權登記日下午收盤時,在中國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詳見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書面形式出席會議和表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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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其他人員。
五、會議登記方式
(一)登記方式
1、自然人股東親自參加會議的,應當持有身份證和股東賬戶卡;自然人股東委托代理人參加會議的,代理人應當持有身份證、授權委托書、自然人股東身份證、自然人股東賬戶卡復印件。
2、法定股東法定代表人親自參加會議的,應當持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股東賬戶卡復印件;法定股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參加會議的,應當持有法定股東賬戶卡、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委托書、身份證。
3、異地股東可通過信件或傳真辦理(需提供相關證件復印件)。請注明“股東大會”字樣,公司不接受電話登記。
4、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和股東代理人應在會議前半小時攜帶相關證件到會場辦理登記手續。
(二)參加會議的登記時間
2023年6月21日(上午8日):0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記地點
楊桃山,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古井鎮官沖村,礦田(土名)公司董事會秘書
六、其他事項
公司地址:楊桃山,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古井鎮官沖村,礦田(土名)
郵政編碼:529145
聯系人:陳劍良
聯系電話:0750-6290309
傳真:0750-6290808
電子郵箱:fyhb@fangyuan-group.com
參與股東自行承擔交通和住宿費用。
特此公告。
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2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 報備文件
提議召開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
附件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有限公司: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貴公司2023年6月27日召開的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代表本單位(或本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數:
委托人持有優先股數:
委托人股東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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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簽名(蓋章): 受托人簽名:
客戶身份證號: 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備注:
委托人應當在委托書中“同意”、選擇“反對”或“棄權”意向中的一個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出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照自己的意愿表決。
證券代碼:688148 證券簡稱:芳源股份 公告編號:2023-046
轉債代碼:118020 轉債簡稱:芳源轉債
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有限公司
關于近五年被證券監管部門和證券交易所采取監管措施或處罰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委員會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和要求,不斷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度,規范公司經營,確保公司穩定、健康、可持續發展。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2023年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的相關議案。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為保護投資者的知情權,維護投資者的利益,公司近五年是否受到證券監管部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處罰或監管措施如下:
1、近五年來,證券監管部門和交易所受到了處罰
經自查,公司近五年未受到證券監管部門和交易所的處罰。
2.近五年來,證券監管機構和交易所采取了監管措施
經自查,公司近五年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口頭警告,公司整改情況如下:
(一)情況說明
2023年6月7日,公司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口頭警告,主要內容如下:
“經查明,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業績預測,歸屬母親的凈利潤預計為800萬元至1200萬元;扣除后歸屬母親的凈利潤預計為1900萬元至2300萬元。2月28日,公司披露了業績預測更正公告,稱公司對遞延所得稅資產進行了重新評估和調整,以估計未來2022年底股價可以稅前扣除的金額,導致業績更正。4月14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報,實現歸母凈利潤478.66萬元,扣除歸母凈利潤1590.13萬元。公司業績預測披露不準確,歸母凈利潤更正金額占業績預測的40.17%。
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科技創新板股票上市規則》第5.1.2條、第5.1.四條有關規定;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羅愛平、財務總監呂海斌、秘書陳建良、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召集人楊德明未能勤勉盡責,違反《科技創新板股票上市規則》第4.2.1條、第6.2.1條等規定。經討論,公司及時決定口頭警告董事長兼總經理羅愛平、財務總監呂海斌、秘書陳建良、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召集人楊德明。公司、董監高應引以為戒,認真履行信息披露職責,確保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二)整改措施
收到口頭警告后,公司高度重視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認真學習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進一步提高內部控制和規范經營意識,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加強與會計師事務所的溝通,加強財務管理,加強各級會計工作的準確性和及時性,有效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促進公司的健康、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除上述情況外,公司近五年內沒有其他證券監管部門和交易所采取監管措施,近五年也沒有受到證券監管部門和交易所的處罰。
特此公告。
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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