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終止投資事項概述
山東豐元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豐元股份”)于2022年11月28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簽訂〈股權投資框架協議〉的議案》,同意公司與劉炳生、蔡顯威、天域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及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海聚之源”)簽訂《股權投資框架協議》,該協議僅為各方意向合作的初步洽談結果。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及巨潮資訊網(http://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簽訂〈股權投資框架協議〉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111)。
2023年6月29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擬終止對外投資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相關事項的議案》,同意公司終止該投資事項。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及巨潮資訊網(http://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終止對外投資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相關事項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45)。
二、終止投資事項的進展情況
根據《股權投資框架協議》的相關約定,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向青海聚之源發出《書面通知書》,通知其終止投資事項,要求青海聚之源接到公司《書面通知書》后10個工作日內無息退回公司已支付的訂金共計人民幣71,602,222元。青海聚之源于2023年7月4日簽收公司發出的《書面通知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約定時間已到期,青海聚之源尚未退回公司已支付的上述訂金。
針對上述青海聚之源欠款事項,公司將繼續催要上述款項,與其協商相應的解決方案,同時不排除通過司法程序追繳上述款項,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三、對公司的影響
目前公司尚在與青海聚之源協商相應的解決方案,上述款項的解決存在不確定性,該事項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公司暫時無法判斷該事項對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潤的影響金額。上述款項可能存在無法收回的風險,公司計劃后續按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計提壞賬準備,最終情況以公司披露的定期報告為準。
公司將持續關注該事項的后續進展情況,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山東豐元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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