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無否決議案的情況。
2、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上市公司回購專用賬戶中的股份不享有股東大會表決權,在計算股東大會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時應扣減已回購股份,并以此為準計算股東大會決議的表決結果。截至股權登記日,公司回購股份專用證券賬戶內存有1,280,000股股票,故本次股東大會表決權總股數為7,451,276,968股。
3、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情況
1、召開時間:
現(xiàn)場會議時間:2023年7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
網絡投票時間:2023年7月17日上午9:15至2023年7月17日下午3:00;
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3年7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lián)網投票系統(tǒng)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3年7月17日上午9:15至7月17日下午3: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召開地點:上海市浦東新區(qū)博云路22號公司會議室
3、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xiàn)場投票結合網絡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董事長王佶先生
6、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與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guī)則》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
二、會議的出席情況
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xiàn)場會議及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56人,代表股份總數1,026,114,11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本的13.7710%。其中:出席現(xiàn)場會議的股東(股東代理人)8名,代表股份總數921,005,973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本的12.3604%。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48名,代表股份總數105,108,137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本的1.4106%。
中小股東出席的情況:參加本次股東大會表決的中小投資者(中小投資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55人,代表股份總數264,136,117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本的3.5448%。其中:通過現(xiàn)場投票的股東7人,代表股份159,027,98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本的2.1342%。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48人,代表股份105,108,137股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本的1.4106%。
公司部分董事、監(jiān)事出席了本次會議,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 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進行了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三、議案審議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以現(xiàn)場記名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1、審議通過了《關于為全資子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yè)務提供擔保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025,432,21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335%;反對681,9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665%;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同意263,454,217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7418%;反對681,9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2582%;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2、審議通過了《關于更新〈董事會議事規(guī)則〉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946,969,622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2.2870%;反對79,142,488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7.7128%;棄權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同意184,991,629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70.0365%;反對79,142,488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29.9628%;棄權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8%。
該議案為特別決議事項,已經出席會議股東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 總數的 2/3 以上通過。
3、審議通過了《關于更新〈監(jiān)事會議事規(guī)則〉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946,969,622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2.2870%;反對79,142,488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7.7128%;棄權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同意184,991,629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70.0365%;反對79,142,488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29.9628%;棄權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8%
該議案為特別決議事項,已經出席會議股東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 總數的 2/3 以上通過。
4、審議通過了《關于更新〈股東大會議事規(guī)則〉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946,969,622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2.2870%;反對79,142,488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7.7128%;棄權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同意184,991,629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70.0365%;反對79,142,488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29.9628%;棄權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8%。
該議案為特別決議事項,已經出席會議股東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 總數的 2/3 以上通過。
四、律師見證情況
律師事務所名稱: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
律師:任穗、費俊杰
結論性意見: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與召開程序、召集人與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會議表決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關于本次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浙江世紀華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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