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本期業績預計情況
1.業績預告期間:2023年01月01日–2023年06月30日
2.預計的業績:□虧損 □扭虧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與會計師事務所溝通情況
本次業績預告是公司初步測算的結果,未經注冊會計師審計。
三、業績變動原因說明
2023年上半年,公司持續強化管理,有效推進組織結構優化,通過精益生產、成本管控等多項措施提質增效,產品毛利率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推動公司業績增長。
四、其他相關說明
本次業績預告為公司財務部門初步核算的結果,具體財務數據公司將在2023年半年度報告中予以詳細披露,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電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二三年七月十二日
證券代碼:002134 證券簡稱:天津普林 公告編號:2023-050
天津普林電路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回購期限過半尚未實施
回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天津普林電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01月12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已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刭徺Y金總額為不低于人民幣4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800萬元(含),回購股份的價格不超過人民幣13.32元/股(含),回購股份的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詳見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刊登在《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0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購方案規定的回購期限已過半,公司尚未實施回購。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 號一一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現將未能實施回購的原因及后續回購安排說明如下
一、期限過半未實施回購的原因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一一回購股份》等有關對上市公司回購的交易時間窗口的規定,公司因定期報告、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等窗口期,導致回購股份的時間較少,結合公司經營情況和二級市場狀況,公司對回購進程做了整體性規劃,目前暫未進行回購。
二、后續回購安排
公司后續將按照相關規定及公司股份回購方案,結合公司資金安排情況及股價的整體表現,在回購期限內擇機實施回購程序,并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電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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